附件32.2
公司主要执行官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斯利法案》第906条规定
关于Epsilon Energy Ltd.(“该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Form 10-Q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人根据18 U.S.C. § 1350(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作出如下证明:
| (1) |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4年11月6日
/s/ J. Andrew Williamson |
J. Andrew Williamson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