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用的18 U.S.C.第1350條條款的認證
有關Arhaus, Inc.(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之財務季報表10-Q,在今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報告」),我,公司首席執行官John Reed,在此證明,根據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批准的18 U.S.C.第1350條,據我所知: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且
(2)報告中的資訊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呈現了本公司在報告覆蓋日期和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s/ John Reed
John Reed
首席執行官
(首席執行官)
日期:2024年11月7日
根據第906條要求,已提供簽署的這份書面聲明副本給Arhaus, Inc.,並將根據請求保存並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