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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 31.2

 

認證

 

我,Jason Lublin,證明:

 

1. 我已審閱Endeavor Group Holdings, Inc.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報告(Form 10-Q);

 

2. 根據我的認知,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者省略必要陳述以使得陳述不真實,考慮到陳述發表的情形,對於本報告涵蓋的時期而言,不會誤導;

 

3. 根據我的了解,此報告所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關鍵方面,公正地反映了註冊人的財務狀況、運營結果和現金流,並反映了所報告的期間;

 

4. 公司的其他負責人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控制披露和程序(定義見《證券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條規定)以及公司的內部控制和財務報告(定義見《證券交易法》第13a-15(f)和15d-15(f)條規定);

 

(a)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註冊人相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在本報告編制期間由其他機構內的人員向我們通報;

 

(b)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普遍公認的會計準則爲外部目的提供有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編制的合理保證;

 

(c)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此類評估,陳述了關於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結束時;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發生在註冊人最近財務季度內(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財務季度)的任何影響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變化,或者可能會重大影響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5.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已經根據我們對內部控制評估的最新結果,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註冊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披露了:

 

(a)所有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存在可能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

 

(b)涉及在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擁有重要角色的管理人員或其他員工的任何欺詐行爲,無論是否構成重大。

 

日期:2024年11月7日

作者:

/s/ Jason Lublin

 

 

Jason Lublin

首席財務官

(首席財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