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5 amlx-ex32_1.htm EX-32.1 EX-32.1

附件32.1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Amylyx製藥公司,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的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我謹代表公司,根據18 U.S.C. § 1350,並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證明:

(1)
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和
(2)
報告中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如實,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7日

作者:

/s/ Joshua b. cohen

Joshua b. cohen

聯席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