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示品#32.2
定期财务报告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款
卡姆登国家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签署官员特此证明,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即本证明所附上的作为展示品的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已于今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本证明根据18 U.S.C.第1350条和制定于修订《证券法》的S-k条例第601(b)(32)项的规定(以下简称“601(b)(32)项”)提供,同时也遵循《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规定。根据601(b)(32)项(ii)的规定,本证明(a)对于《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不被视为“已提交”,或者不受该条款的责任约束,(b)不被视为被引用到根据《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公司明确引用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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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Michael R. Archer | | 2024年11月7日 |
Michael R. Archer | | 日期 |
首席财务官和信安金融&会计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