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celu-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件32.2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Celularity Inc. (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本聲明上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季度報告(Form 10-Q) (報告),我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18 U.S.C. 第1350條,作出以下證明:

(1)
該報告完全符合經修訂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即「交易所法」);
(2)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日期:2024年11月6日

作者:

/s/ David C. Beers

David C. Beers

首席財務官

(信安金融及會計主管)

 

本認證附有所屬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不被視爲已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並不得被引用到Celularity Inc.根據1933年修訂版本的證券法或交易法案的任何申報中(無論是在第10-Q表格日期之前還是之後製作的),無論這些申報中包含任何一般引用語言。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要求的這份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已交由Celularity Inc.,並將由Celularity Inc.保留並根據請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