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我,Drew Madsen,根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作证,证明截至2024年10月1日的Noodles & Company第四季度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这份10-Q季度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展示了Noodles & Company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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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 /s/ 德鲁·马德森 |
| 姓名: | | 德鲁·马德森 |
| 标题: | | 首席执行官 |
我,Mike Hynes,根据18 U.S.C.第1350条以及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保证2024年10月1日结束的财政季度的Noodles & Company提交的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该10-Q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现了Noodles & Company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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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 /s/ MIKE HYNES |
| 姓名: | | Mike Hynes |
| 标题: | | 首席财务官 |
本认证随本季度报告提交,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不得被视为公司根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而提交。此类认证不得被视为被引用并纳入到根据修订版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的任何提请材料,除非公司明确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