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bird-q324x10xqexx312.htm EX-31.2 文件
展覽 31.2
證明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第13a-14(a)和第15d-14(a)條規定,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通過的其他規定

我,Ann Mitchell,證明:
1. 我已審閱Allbirds公司的這份第10-Q表格季度報告;
2. 基於我的知識,本報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實的重大事實陳述,也未遺漏必要的事實以使這些表述在所述情況下具有誤導性,涵蓋本報告的期間;
3. 基於我的知識,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涉及報告期的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方面,公允地準確地反映了申報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 其他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中定義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及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f)和15d-15(f)中定義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供註冊人使用,並已:
(a)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此類披露控制措施(disclosure controls and procedures),或促使其他人設計了此類披露控制措施,以確保並及時獲得與註冊機構(包括其一體化子公司)相關的重要信息,特別是在準備本年度報告期間。
(b)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致使這樣的內部控制被設計,以便提供合理保證,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按照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爲外部用途編制財務報表;

(c) 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陳述了我們基於該評估,截至本報告涵蓋期結束時對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和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公司上一個財政季度內(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公司的第四個財政季度),對註冊公司的內部財務控制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或有合理可能產生實質性影響的內部財務控制變化。
5. 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申報人的核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履行相同職能的人員)披露:
(a) 所有重大不足和內部控制設計或運營中存在的重大弱點,這些弱點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員工的虛假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11月6日
    
/s/ 安·米切爾
安·米切爾
首席財務官
(財務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