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x_717784.htm EXHIBIT 31.2 ex_717784.htm

附件31.2

 

證明

 

我,約翰·R·坎貝爾,特此證明:

 

1. 我已審查投資者控股公司截至該期間的10-Q季度報告;2024年9月30日 截至投資者控股公司的期間;

 

2. 基於我的知識,該報告未包含任何虛假的重大事實聲明,也未遺漏對在該報告涵蓋的期間內作出的聲明必要的重大事實,以使這些聲明在該情況下不具誤導性;

 

3. 根據我的知識,財務報表和本報告中包含的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反映了註冊人截至本報告所列期間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 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人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及程序(根據交易所法規則13a-15(e)和15d-15(e)的定義)以及針對註冊人的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根據交易所法規則13a-15(f)和15d-15(f)的定義),並且已經:

 

a) 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設計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與註冊人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能夠通過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傳達給我們,特別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b) 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設計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以提供合理保證,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根據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編制基本報表;

 

c) 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交了我們關於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該結論基於對本報告覆蓋期間末尾的這種評估;並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的財務季度(對年度報告而言,是註冊人的第四財務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對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變更,該變更已經實質性影響,或者合理可能實質性影響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並

 

5. 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已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註冊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等效職能的人員)披露:

 

a)     所有顯著缺陷和重大弱點在於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事件;事件控件,這些缺陷或弱點合理上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以及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在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其他員工的欺詐,無論其是否重大。

 

日期: 2024年11月7日

 

/s/ 約翰·R·坎貝爾

    約翰·R·坎貝爾
   

首席財務官

   

(財務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