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根據《薩班斯-奧克利法案》第302條和證券交易所1934年法案13A-14和15D-14規定,特此證明由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
2002年法案第906條 薩班斯-奧克斯利 2002年法案(18 U.S.C. 1350)
關於截至九月的第10表格季度報告-Q 於 根據今天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報告 (以下簡稱「報告」) ,我,oxford square capital corp.的首席執行官Jonathan H. cohen,在此特此聲明,據我所知: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版的證券交易法第13(a) 或 15(d)的要求;並且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表現了註冊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s/ 喬納森 H. coh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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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Jonathan H. coh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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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十一月 6,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