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6 aeva-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录32.2

依据认证

根据采纳的《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根据在此之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Aeva 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谨依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18 U.S.C. § 1350条规作证,据我所知:

(1)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2)
报告中所载,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之全部实质表现,皆属公正。

 

日期:2024年11月6日

作者:

/s/ Saurabh Sinha

Saurabh Sinha

财务长

(信安金融和会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