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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 31.1

首席執行長認證書

我,Brian Hartigan,證明:

1.
我已審閱景順CurrencyShares澳大利亞元信託的季度報告表格10-Q;® 歐元指數 trust;
2.
根據我的知識,此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必要的重大事實,以使在制定這些陳述時,以此種情況,基於期間所涵蓋的陳述不具有誤導性;
3.
基於我的知識、包括在本報告中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所有控制項的財務狀況、營運成果和現金流均在所有重要方面合理呈現了在本報告中呈現的期間。
4.
本公司的另一名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對外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據《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條款的定義)以及內部控制公司財務報告(根據《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條款的定義)並已經:
(a)
我們設計或監督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與申報人及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在這些實體內的他人向我們知會,特別是在編制本報告期間;
(b)
在我們的監管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提供合理保證,為符合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的外部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財務報表的準備。
(c)
根據該評估報告,在本報告期限內,對於申報者披露的控制和程序的效力進行了評估,並就此發表了我們的結論;
(d)
在本報告中公開註冊人的最近財務季度內(對於年度報告,為註冊人的第四個財務季度)所發生的影響公司財務內部控制的內部控制變化,並且該變化具有實質性影響或合理可能對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實質性影響;
5.
登記申報人的其他擔任證明官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基本報表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登記人的審計師和登記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內部財務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中的實質性缺陷,如果有可能對登記者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產生不利影響;以及
(b)
任何欺詐行為,無論是否重要,只要涉及在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

 

Dated: November 6, 2024

/s/ 布林·哈迪根

布林·哈迪根

景順專業產品有限責任公司的負責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