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联合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交易所法”)第13a-14(b)条的规定和《美国法典》(18 U.S.C. §1350)第63章第1350条的规定,公司总执行官Matthew Calkins和公司首席财务官Mark Matheos特此保证:
根据采用的方法,
《发行证券法》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
我,Mark Gatto,联席首席执行官,在与CĪON投资公司有关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Form 10-Q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季度报告”)的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日期(即今日日期),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特此证明:
1.该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版第13(a)或第15(d)节的证券交易法规要求;并
2.季度报告中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客观、真实呈现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1月6日
/s/ 马克•加托
马克•加托
联席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
CĪON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