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6 cionex-322q32024.htm EX-32.2 文件

附件32.2

聯合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依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修正案》(以下簡稱「交易所法」)第13a-14(b)條的規定和《美國法典》(18 U.S.C. §1350)第63章第1350條的規定,公司總執行官Matthew Calkins和公司首席財務官Mark Matheos特此保證:
根據採用的方法,
《發行證券法》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
 
我,Mark Gatto,聯席首席執行官,在與CĪON投資公司有關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Form 10-Q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季度報告」)的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日期(即今日日期),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特此證明:

1.該季度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版第13(a)或第15(d)節的證券交易法規要求;並
2.季度報告中所載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客觀、真實呈現了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11月6日
/s/ 馬克•加託
馬克•加託
聯席首席執行官
簽名:/s/ Ian Lee
CĪON投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