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ctkb-20240930exx321.htm EX-32.1 文件

附件32.1
根據18 U.S.C.1350條規定的證明,根據906條規定的通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賽泰克生物科技公司於2024年9月30日結束的第10-Q表格(以下簡稱「公司」)以及本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我簽署人員、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Wenbin jiang博士特此證明,根據1934年修訂版的證券交易法第13a-14(b)規定以及18 U.S.C.第1350條,據其所知:
(1)報告完全符合《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6日
作者:/s/ Jiang Wenbin 博士。
蔣文斌博士。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簽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