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mcd-9302024xex32210xq.htm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18 U.S.C. SECTION 1350 BY THE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文件

附件32.2
根据18 U.S.C.第1350章,由首席财务官根据采纳的方式出具的认证
《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节的子款(a)和(b)》),麦当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官员在此证明,据该官员所知,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并且10-Q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7日
/s/ 伊恩·F·博登
伊恩·F·博登
执行副总裁兼全球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