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1.1
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302条款
我,Catherine Owen Adams,证明:
1. 我已审阅了Acadia Pharmaceuticals Inc.的这份第十弍表格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未能在制订陈述时必需的重大事实,并且在所涉及期间,根据当时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没有误导性;
3.基于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完整、真实地反映了登记者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我们和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的定义)和内部控制过财务报告(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的定义),并:
a) 我们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它的合并子公司,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知晓,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 我们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为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经外部目的而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c) 我们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基于这样的评估,提出了有关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止本报告覆盖期;
d) 披露在这份报告中,注册人在最近一个财季内发生的任何改变,这些改变对基本报表的内部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有重大可能影响基本报表的内部控制;并
5.注册商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经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披露,向注册商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 (或执行等效职能人员):
-内部控制设计或运作上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缺陷,如果存在这些缺陷,则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且
-任何涉及与注册人内部控制有重要职责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涉及实质问题。
日期:2024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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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凯瑟琳·欧文·亚当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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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瑟琳·欧文·亚当斯 首席执行官 (注册人主要行政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