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錄32.2
根據18 U.S.C.第1350條進行認證,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SiTime Corporation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9月30日截至的10-Q表格,根據我們所在日提交的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本日期所提交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我根據Sarbanes-Oxley Act 2002年第906條所修改的18 U.S.C. § 1350條據證明,據我所知:
(1)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領域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 | | | | |
日期:2024年11月6日 | |
| |
| /s/伊麗莎白·豪利 |
| 伊麗莎白·豪利 執行副總裁,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