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32.2
take-two互動軟體件及其附屬公司
依據認證
18 U.S.C.第1350條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根據《薩班斯-豪利法案》2002年第906條所規定
就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期的Take-Two Interactive Software, Inc.(以下簡稱「公司」)在本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第10-Q表格的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本人Lainie Goldstein作為該公司的財務長,根據已採納的18 U.S.C.第1350條以及2002年沙賓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相關規定,證明如下: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款的要求;並
(2) 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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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 | /s/ 萊尼·戈爾德斯坦 |
| Lainie Goldstein 財務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