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2
我,Ariel Porat,证明:
1. 我已审阅SolarEdge Technologies, Inc.的此季度报告表格10-Q;
2. 据我所知,本报告未包含任何不实之物质事实陈述,或遗漏必要的事实
以便于使已做出之陈述在此报告涵盖的时期内,根据该陈述做出之情形,不会误导;
3. 据我所知,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完整
地展现了申报人至此报告中呈献的期间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状况;
4. 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确立和维护揭露控制
控制项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中所定义的)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中所定义的)用于申报人,并且已:
(a) 设计这些揭露控制项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
监督下导致这些揭露控制项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申报人有关之物质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在这份报告编制期间由其他人员告知我们;
(b) 设计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者在我们的
监督下导致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在符合普遍会计原则的情况下,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提供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准备提供合理的保证;
(c) 评估登记报告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提出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涵盖期结束时;并
(d) 在本报告中披露登记报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任何变更,这些变更发生在登记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对于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是登记的第四个财政季度),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可能合理地可能对登记的内部财务报告造成重大影响;并
5. 登记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内部财务报告最新评估,向登记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相同功能的人)披露:
(a) 所有会对登记的能力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产生不利影响的内部财务报告设计或运作中的重大不足和实质缺陷;和
(b) 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是或否重大。
日期: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