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9 ex321_3.htm EXHIBIT 32.1

展覽32.1

 

依據的認證
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節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通過)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

 

關於Genie Energy Ltd.(「公司」)截至季度的10-Q表格的季度報告, 2024年9月30日 我,Michael m. Stein,公司的首席執行官,依據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節,以及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通過的規定,證明,依我所知: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和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

 

日期: 2024年11月7日

 

  /s/ 邁克爾·M·斯坦
  邁克爾·M·斯坦
  首席執行官

 

根據第906條要求的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或其他文件以認證、確認或以其他方式接受在電子版本中以打字形式出現的簽名,已提供給Genie Energy Ltd.,並將由Genie Energy Ltd.保留,並根據請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