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第13a-14(a)/15d-14(a)规定的认证
我,Fred L. Hite,证明: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通过的其他规定
我已审阅了OrthoPediatrics Corp.的Form 10-Q季度报告;
1.关于证券交易所交易所交易所交易所第13a-14(a)/15d-14(a)的认证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3.本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会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并且已经:
4.注册人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和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所定义),并且:
a.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者和其合并子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被其他相关方在这些实体内通知我们,特别是在编写本报告的期间;
b.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导致在我们监督下设计了这种内部控制,以便根据通用会计原则为外部用途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c.根据这样的评估,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对披露控制与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根据评估所涵盖的期间的结束时间;和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发生的任何变化,这些变化发生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是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这些变化已经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了重大影响,或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重大影响;和
5.我们与注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们的最新的内部控制评估结果;
a.所有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的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和
b. 任何牵涉到在注册机构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雇员的欺诈行为,无论其重要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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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Fred L. Hite |
Fred L. Hite |
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运营官 |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 |
日期: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