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4 exhibit312cfocertification.htm EX-31.2 文件
展览 31.2
证明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第13a‑14(a)和第15d‑14(a)条规定,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通过的其他规定

本人,Andrew Hubacker,证明:
1.我已审阅了乌姆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申报人”)的这份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3.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对于所报告的期间有效;
4.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交易法规》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义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及《交易法规》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义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用于注册机构。
a.设计这种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种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发行人(包括其合并附属机构)相关的重要信息在本实体内的其他人通过我们将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尤其在本报告所报告的期间向我们知晓;
b.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c.评估发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对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作出结论,该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
d.本报告中披露的任何有关申报人最近财政季度内(如果是年度报告,则为申报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其内部控制报告的任何变化已经对申报人的内部控制报告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会对申报人的内部控制报告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且
5.根据我们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其他注册官员和我向注册机构的稽核师和注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所有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可能对注册机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以及
b.涉及公司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其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11月7日
作者:/s/ 安德鲁·哈巴克
安德鲁·哈巴克
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和首席会计官
(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