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基本报表31.2
认证
我,威廉·J·伯恩斯,证明:
1.我已审阅Cross Country Healthcare, Inc.的这份第10-Q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以使根据制作这些表述的情况,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陈述不具有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陈述;
3.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已充分真实地反映了所述期间注册人的财务状况、营业成果和现金流量;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对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证券交易法规》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根据《证券交易法规》13a-15(f)和15d-15(f)定义)。我们已经:
a.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管控,以在公认的会计准则下为外部目的提供提供财务报告的可靠保证和财务报表的准备;
c.本报告对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根据此评估,就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了结论;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发生的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注册人的内部控制的任何变化(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是注册人的第四个财政季度);和
5.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会计师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向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
a.对所有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进行评估,这可能会对注册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涉及管理人员或其他在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管控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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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s/ William J. Burns |
| | 威廉·J·伯恩斯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信安金融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