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首席執行官的第1350條認證
就Quest Resource Holding Corporation(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Form 10-Q),根據本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本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S. Ray Hatch在此證明,據我所知和相信,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採用18 U.S.C.第1350條)的規定: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15 U.S.C. 78m(a)或78o(d));並
(2) 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s/ S. Ray Hatch |
S. Ray Hatch |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首席執行官) |
日期:2024年11月7日
此證書隨著關聯的季度報告10-Q一同提交,不被視為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亦不得被視為控制項資源控制項根據1933年修訂條例或1934年修訂條例(不論是在季度報告10-Q之日期前後製作的檔案)之任何提交的一部分,無論該提交中包含什麼一般引用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