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31.1
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薩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條的規定
我,Thibaut Mongon,證實:
1. 我已審閱Kenvue Inc.截至2024年9月29日季度報告表格10-Q(以下簡稱“報告”);
2. 據我所知,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重要事實,亦未割裂必要重要事實,以致在作出該等陳述時並受到的情況下,涉及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不會產生誤導性;
3. 據我所知,本報告所附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資料,就所涵蓋期間內的登記人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量,均以所有重要方面真實呈現。
4. 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為登記人建立和維護揭示控制項和程序(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中定義):
a) 我們設計或監督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與申報人及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在這些實體內的他人向我們知會,特別是在編制本報告期間;
b) [省略];
c) 根據該評估報告,在本報告期限內,對於申報者披露的控制和程序的效力進行了評估,並就此發表了我們的結論;
d) 在本報告中公開註冊人的最近財務季度內(對於年度報告,為註冊人的第四個財務季度)所發生的影響公司財務內部控制的內部控制變化,並且該變化具有實質性影響或合理可能對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實質性影響;
5. 根據我們對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本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向公司的稽核師及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員)進行了公開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上的實質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可能對登記商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和
b) 任何與管理層或其他在登記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員工有關的欺詐行為,不論其重要程度為何。
日期: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