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附錄31.1
認證
我,John m. Hairston,證明:
1.我已審閱了漢考克惠特尼公司的這份第10-Q表格季度報告;
2.在我所知情的範圍內,根據製作該報告時的情況,在該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內,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必要的實質性事實而導致上述陳述在的情況下,對期間所述事項具有誤導性;
3.在我所知情的範圍內,本報告中所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已充分真實地反映了所述期間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營業成果和現金流量;
4.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對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據《證券交易法規》13a-15(e)和15d-15(e)定義)以及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根據《證券交易法規》13a-15(f)和15d-15(f)定義)。我們已經:
(a)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設計了這樣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設計以依據普遍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可靠地報告財務情況和編制財務報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證;
(c)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並根據這些評估,就根據本報告涵蓋期間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的結論;
(d)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內發生的有關注冊人內部控制的任何變化,該變化已經或者可能會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重大影響;且
5.申請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申請人的核數師和董事會董事會(或執行等同職能的人員)披露:
(a)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種缺陷和弱點有可能對本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並且
(b)有關本註冊人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在試圖影響本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詐問題已在本登記人的最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估中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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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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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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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M. Hairst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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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M. Hairst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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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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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