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vyne-20240930xexx321.htm EX-32.1 文件

附件32.1
根据所修改的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交易所法”)和2002年沙宾法(“Sarbanes-Oxley”)第906节规定,特此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行政总裁证明书: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vyne therapeutic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报告,已在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报告”中)提交的表格10-Q,我,首席执行官兼首席执行官和首席执行官戴维·多姆扎尔斯基特此在此日期证明,仅用于美国《刑法》第18节1350,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利法案》第906节的采纳规定,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以及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7日作者:/s/ David Domzalski
David Domzalski
首席执行官
该认证附随报告,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规定,并且除了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的要求外,不得视为公司根据1934年修正的《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注册文件,并不被引用为公司的任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