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认证证书
首席执行官
根据
于1934年修改的证券交易法条例第13a-14(b)或15d-14(b),以及第1350条
美国法典第18标题的第63章(18 U.S.C. § 1350)1
关于曼恩凯德生物医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在本日或附近日期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附上作为表32.1附件的本认证(“报告”),并根据1934年修改的证券交易法条例(“交易法”)第13a-14(b)或15d-14(b)条文以及美国法典第18标题第63章(18 U.S.C. §1350)第规定的要求,曼恩凯德生物医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首席执行官Michael E. Castagna谨此证实,就其所知:
1. 报告完全符合《交易所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并
2. 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全部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谨此证明,签名人特此在2024年11月7日设立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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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Michael E. Castagna |
Michael E. Castagna |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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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证明仅用于附带本季度报告表格10-Q,根据18 U.S.C.第1350条提供,并未为了《交易所法》第18条或《证券法》(经修订)的目的而被视为已归档,并且不被引入任何公司的任何提交资料中,不论是在此日期之前还是之后,无论该提交资料中是否包含任何一般引入语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