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示32.2
根據2002年財務沙爾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修改採納的18 U.S.C.第1350條規定進行認證
關於StepStone Group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報告,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的10-Q表格,特此,我,David Y. Park,該公司首席財務官,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用的18 U.S.C.第1350條,以我所知: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且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日期: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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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s/ David Y. Park |
| | David Y. Park |
| | 首席財務官 |
| | (財務總監) |
已向公司提供了根據第906條規定要求的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公司將予以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供給SEC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