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表31.1
根据交易所法规13a-14(a)和15d-14(a)第一部分主要执行官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通过的AA.R.
我,聚利a,证明:
1. 我已审阅了Eventbrite公司的此10-Q表格第一部分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未能在制订陈述时必需的重大事实,并且在所涉及期间,根据当时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没有误导性;
3.基于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完整、真实地反映了登记者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 其他核证官员和我负责为申报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规定)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定义)并履行以下职责:
(a) 设计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管下引起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包括其合并的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其他机构内部在此报告准备期间向我们知晓;
(b)设计或指导下属设计了内部控制过财务报告,以便按照通用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有关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
(c) 评估了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种评估呈现了我们对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其基础是该报告期所覆盖的年度末进行的评估;和
(d) 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发生的任何对金融报告的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注册人内部控制的变更;并
5. 我和公司的其他认证负责人已经披露了公司最近一次对内部控制评估中的所有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合理地可能会对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公司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a) 所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营具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的情况已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新评估中披露,这些问题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 任何侵害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内部控制中具有重大作用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都已在公司最近一次对内部控制评估中披露。
日期: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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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聚利a | | |
聚利a | | |
首席执行官 | | |
签名:/s/ Ian Lee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