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展品31.1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的认证
我,詹姆斯·科贝特,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AVITA Medical, Inc.的这份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键事实的不实陈述或者遗漏必要的关键事实,以使这些陈述在制作时的情况下,在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内不会误导。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对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证券交易法规》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根据《证券交易法规》13a-15(f)和15d-15(f)定义)。我们已经:
a)我们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披露控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重要信息由其他实体内部的他人向我们通报,特别是在本报告准备期间;
b)为了按照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汇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设计了这种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引起了这种内部控制的设计。
c)评估登记者的揭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此类评估,对揭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做出我们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涉期末;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报告人最近一个财政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可能对报告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对报告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5.登记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登记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所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营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有合理的可能对注册人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对登记者的内部控制具有重要作用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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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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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科贝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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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詹姆斯·科贝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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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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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