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按照
根据《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 906 条规定通过
关于 Pentair plc(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止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我,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兼首席会计官罗伯特·P·菲什曼(Robert P. Fishman)根据《18 U.S.C. § 1350》进行证明,根据《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 906 条规定采纳,根据我的知识: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我,Ryan Miller,TPI复合材料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根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特此声明,据我所知:
1.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为止,TPI复合材料公司的10-Q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15 U.S.C.第7800万或78o(d))。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TPI Composites, Inc.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 2024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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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 Ryan Mill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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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Mill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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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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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