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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版本 Centrus能源公司,作为发行人和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作为受托人,债券,于2024年11月7日签署,截至2030年的2.25%可转换高级票据


 
目录 页 第1条 定义 第1.01款。定义................................................................................................................. 1 第1.02款。利息参照...................................................................................................... 14 第2条 发行,描述,执行,注册和换取票据 第2.01款。指定和金额......................................................................................... 14 第2.02款。票据形式.................................................................................................... 14 第2.03款。票据的日期和面额; 付息和拖欠金额....................................................... 15 第2.04款的执行,验证和交付。.............................................................................................. 17 第2.05款。票据的交换和转让注册; 转让限制; 保管人....................................................................................... 18 第2.06款。残破,破坏,丢失或被盗的票据.................................................................. 25 第2.07款。临时票据................................................................................................... 26 第2.08款。取消支付、转换等的票据........................................................................ 26 第2.09款。CUSIP编号.............................................................................................. 27 第2.10款。额外票据; 回购.................................................................................... 27 第3条 满足和免责 第3.01款。满足和免责........................................................................................... 28 第4条 公司的特定契约 第4.01款。支付本金和利息................................................................................... 28 第4.02款。办公室或机构的维护................................................................................. 28 第4.03款。填补受托人职位上的空缺的任命............................................................. 29 第4.04款。支付代理规定........................................................................................... 29 第4.05款。存在....................................................................................................... 31 第4.06款。规则144A信息要求和年度报告............................................................ 31 第4.07款。停留,延长和高利贷法............................................................................ 33 第4.08款。合规证书; 关于违约的声明................................................................. 34 第4.09款。进一步的文书和行为............................................................................... 34


 
第五条 持有人名单和公司和受托人的报告 第5.01节. 持有人名单....................................................................................................... 34 第5.02节. 名单的保存与披露 ...................................................................... 34 第六条 违约和救济 第6.01节. 违约事件 ..................................................................................................... 35 第6.02节. 加速; 撤销和废止 ................................................................ 36 第6.03节. 额外利息 .................................................................................................. 37 第6.04节. 违约后的票据偿还; 诉讼 ............................................................................. 38 第6.05节. 受受托人收集的款项用途 ........................................................................................... 40 第6.06节. 持有人提起诉讼 .......................................................................................... 40 第6.07节. 受托人提起诉讼 ........................................................................................... 41 第6.08节. 救济措施累积和持续 .................................................................... 42 第6.09节. 大多数持有人指示诉讼程序及放弃违约的 .................................... 42 第6.10节. 违约通知 ................................................................................................... 43 第6.11节. 承担费用的承诺 ....................................................................................... 43 第七条 有关受托人 第7.01节. 受托人的职责和责任 .......................................................... 43 第7.02节. 依赖文件、意见等................................................................... 45 第7.03节. 对披露事项等不负责任 .......................................................... 47 第7.04节. 受托人、支付代理人、转换代理人、竞标征求代理人或票据登记 代理人可能拥有票据 ................................................... 47 第7.05节. 现金和普通股股份应由信托持有 ......................................................... 47 第7.06节. 受托人的报酬和费用 ................................................................. 48 第7.07节. 官员证书作为证据 ............................................................... 49 第7.08节. 受托人的资格 ..................................................................... 49 第7.09节. 受托人的辞职或解聘 .......................................................... 49 第7.10节. 接受继任受托人 ............................................................. 50 第7.11节. 合并等的继承 ......................................................................... 51 第7.12节. 受托人向公司申请指示 ......................................................... 51 第八条 有关持有人 第8.01节. 持有人行动 ........................................................................... 52 第8.02节. 持有人签署的证据 ....................................................................... 52 第8.03节. 谁被视为绝对所有者 ............................................................ 52 第8.04节. 公司拥有的票据不予考虑 .................................................. 53 第8.05节. 撤销同意; 未来持有人受约束 ............................................. 53


 
第9条 股东大会 第9.01条 大会目的 ............................................................................................... 53 第9.02条 受托人召开会议 .................................................................................... 54 第9.03条 公司或持有人召开会议 ........................................................................... 54 第9.04条 投票资格 ................................................................................................. 54 第9.05条 规章 ........................................................................................................ 54 第9.06条 投票 ........................................................................................................ 55 第9.07条 会议不得延迟权利 .............................................................................. 55 第10条 补充债券 第10.01条 不需持有人同意的补充债券 ................................................... 56 第10.02条 需持有人同意的补充债券 .............................................................. 57 第10.03条 补充债券的效力 ................................................................................. 58 第10.04条 笔记上的注记 ...................................................................................... 58 第10.05条 补充债券的合规证明应交给受托人 .................................................. 58 第11条 公司合并、合并、出售、转让和租赁 [第11.01条] 公司可以按一定条款进行合并等 .................................................................................................. 59 第11.02条 应替换的继任公司 ............................................................................. 59 第11.03条 应向受托人提供董事会证书和律师意见 .......................................... 60 第12条 创始人、股东、董事和董事的豁免 第12.01条 债券和笔记仅为公司义务 ........................................................ 60 第13条 [有意省略] 第14条 转换债券 第14.01条 转换特权 ............................................................................................ 61 第14.02条 转换程序;转换后结算 ............................................................... 64 第14.03条 与换股基本变更或赎回通知有关的特定笔记提交的增加 转换率适用 .................................................................................... 68 第14.04条 转换率的调整 ...................................................................................... 70 第14.05条 价格调整 ............................................................................................ 80 第14.06条 应全额支付的股票 ................................................................................ 80


 
第14.07节。 股权重组,重新分类和普通股变动的影响............................................................................................ 80 第14.08节。 特定契约.......................................................................................... 82 第14.09节。 受托人责任....................................................................................... 83 第14.10节。 在某些行动之前通知持有人................................................................. 83 第14.11节。 股东权利计划................................................................................ 84 第14.12节。 转股金融换股............................................................................... 84 第14.13节。 转股限制...................................................................................... 85 第15部分 债券持有人选择回购 第15.01节。[故意省略]..................................................................................... 86 第15.02节。 债券持有人在基本变更时的回购选择...................................... 86 第15.03节。 撤回基本变更回购通知......................................................... 89 第15.04节。 存放基本变更回购价格.......................................................... 90 第15.05节。 在回购债券时遵守适用法律的契约....................... 91 第16部分 选择赎回 第16.01节。 可选择赎回.................................................................................... 91 第16.02节。 可选择赎回通知; 债券选择........................................ 91 第16.03节。 支付赎回的债券................................................................. 93 第16.04节。 赎回限制................................................................................. 93 第17部分 其他规定 第17.01节。 适用于公司继任者的条款............................................... 93 第17.02节。 继任者的官方行为......................................................... 93 第17.03节。 通知地址等......................................................................... 93 第17.04节。 法律适用; 司法管辖权................................................ 95 第17.05节。 符合前提条件的证据; 受托人的法律顾问意见和证书....................... 95 第17.06节。 法定节假日............................................................................... 96 第17.07节。 不会产生担保权益............................................................. 96 第17.08节。 债券契约的利益.................................................................. 96 第17.09节。 目录,标题等.......................................................................... 96 第17.10节。 鉴证代理人............................................................................ 96 第17.11节。 分别执行; 电子签名............................................................... 97 第17.12节。 可分割性................................................................................. 98 第17.13节。 放弃陪审团审判................................................................. 98 第17.14节。 不可抗力............................................................................... 98


 
第17.15节. 计算...................................................... 98 第17.16节. 美国爱国者法案.......................................... 99 第17.17节. 税收代扣...................................................... 99 第17.18节. 送达..................................................... 99 附件 附件A 债券表格........................................ A-1


 
INDENTURE 受托人是CENTRUS ENERGY CORP., 一家德拉华州公司, 作为发行人(以下简称“公司”,详见第1.01节),以及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银行协会, 作为受托人(下称“受托人”,详见第1.01节)之间于2024年11月7日签订的契约。 见证如下: 鉴于,为了其合法的公司目的,公司已经合法授权发行其截止2030年到期的2.25%可转换优先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最初总额不超过$402,500,000,并为了提供债券认证,发行和交付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已经合法授权执行和交付本契约; 鉴于,债券表格,每张债券应承载的认证书,转换通知书形式,基本变更回购通知书形式和应通过债券承载的转让和转让通知书形式应基本上按照下文提供的表格; 鉴于,此段契约中规定的公司已经签署并由受托人或经授权的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交付的债券,公司的有效,约束力和法律义务,此段契约按照其条款是有效协议的一部分,已经完成并执行了所有必要的行动和事务。 已经授权执行本债券并在债券下发布在所有方面均获得授权。 现在,因此,本契约证明如下: 为了声明认证,发行和交付债券的条款和条件,并考虑到债券持有人的购买和接受,公司向受托人作出如下承诺和同意,这对债券的各个持有人时而平等和成比例的利益(以下文另有规定除外): 第1条 定义 第1.01节 定义。 本第1.01节中定义的术语(除非本契约另行明确规定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契约和任何此类补充契约的所有目的均具有本第1.01节指定的各自含义。 “本契约” 来的“在”、“本约”、“在下文”以及类似含义的词语,都是指整个契约而非任何具体的条款、章节或其它分部。 “将” 这个词将被解释为具有相同的含义和效果,与“应” 词是等效的。 关于任何向债券持有人发出的通知而言,“给予”、“邮寄”、“通知”或“发送”等含义应意味着通知(x)根据从托管商(或其指定人)接受托管商或其指定人的指示,包括通过电子


 
根据国际结算所 (在全球证券通证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惯例或程序,通过普通邮件邮寄(y),或者通过预付邮资的头等邮件邮寄到持有人在票据登记簿上所列地址(在实物证券通证的情况下),在每种情况下均按照第17.03条规定。给出的通知将被视为包括根据本契约的“邮寄”或“递交”而进行的任何通知。“1%例外”指的是第14.04(i)条规定的含义。 "Additional Interest”指的是根据第4.06(d)条、第4.06(e)条和第6.03条适用的所有款项(如有)。“Additional Shares”指的是第14.03(a)条规定的含义。“联属公司”指任何特定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被控制或在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下的其他人。对于此定义,使用有关任何特定人的“控制”一词,表示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人的管理和政策的权力,无论是通过拥有表决权证券、合同或其他方式进行;并且“控制”和“被控制”的术语具有与前述相对应的含义。“不论有否与此背道而驰,决定一个人是否为另一个人的“联属公司”,用于本契约的目的,应基于确定此类决定时或根据此处的要求所做的事实。 “联属公司人”指“联属公司”的任何人,如在《股权计划》中定义的那样。“联属人”应具有《股权计划》中所述的含义。“拥有者受益”和“受益所有权”应具有《股权计划》中所规定的含义。“出价征询代理”指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人,依照第14.01(b)(i)条的规定,征求有关票据交易价格的出价。公司初期将担任出价征询代理。“董事会”指公司的董事会或经授权代表其行事的委员会。“董事会决议”指由公司秘书或助理秘书签字证明已被董事会通过,并在该认证日期具有完全效力的决议副本,交付给受托人。“营业日”指与任何票据有关的任何非星期六、星期日或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依法或行政命令要求关闭或停止营业的日子。


 
“资本股”指任何实体发行的任何和所有股份、权益、购买权、认股权证、期权、参股或其他等值的或对该实体股份的权益(不论如何指定)。 “现金占比”应按照第14.02(a)(i)条款规定的含义解释。“A款分配”应按照第14.04(c)条款规定的含义解释。“B款分配”应按照第14.04(c)条款规定的含义解释。“C款分配”应按照第14.04(c)条款规定的含义解释。“下班时间”指下午5:00(纽约时间)。 “委员会”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任何人的普通权益”指该人发行的股份,通常有权(a)参与选举该人董事会成员或(b)如果该人不是公司,参与投票或以其他方式参与选择将控制该人管理或政策的治理机构、合伙人、经理或其他人。“普通股”指公司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10,在本契约签订之日,根据第14.07条的规定。“公司”应按照本契约第一段规定的含义解释,并且根据第11条的规定,应包括其继任者和受让人。“公司指令”指公司的书面命令,由公司至少一名主管签署并交付给受托人。“转换代理”应按照第4.02条款规定的含义解释。“转换对价”应按照第14.12(a)条款规定的含义解释。“转换日期”应按照第14.02(c)条款规定的含义解释。“转换义务”应按照第14.01(a)条款规定的含义解释。“转换价格”指在任何时间,$1,000,除以该时间的转换比率。“转换比率”应按照第14.01(a)条款规定的含义解释。“公司托管办公室”指托管人在任何时间管理本契约的指定办公室,本契约的日期位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利文斯顿大道60号,West Side Flats,63301号,注意:全球公司信托管理员,Centrus Energy Corporation的境银行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 West Side Flats。


 
Trustee可能不时通过向持有人和公司发出的通知所指定的任何其他地址,或任何成功托管人的指定公司托管办公室(或任何接任的托管人不时通过向持有人和公司发出的通知所指定的任何其他地址)。 "托管人"指代表The Depository Trust Company的托管人,关于全球票据,或任何继任实体。 "每日换股价值"意味着,在相关观察期内的40个连续交易日中,(a)该交易日的换股率和(b)该交易日的每日VWAP的乘积的2.5%。 "每日净结算金额"意味着在相关观察期内的40个连续交易日中:(a)如果公司没有有效选择现金比例,或者公司有效选择(或被视为选择)本文所述的现金比例为0%,则普通股份的数量等于(i)该交易日的每日换股价值与25美元之间的差额除以(ii)该交易日的每日VWAP;(b)如果公司有效选择了本文所述的100%现金比例,则以等于该交易日的每日换股价值与25美元之间的差额的现金; 或(c)如果公司有效选择了本文所述的大于0%但小于100%的现金比例,(i)现金金额等于(x)该交易日的每日换股价值与25美元之间的差的乘积(y)现金比例,加上(ii)等于该交易日的每日换股价值与25美元之间的差额的乘积的普通股股票数量 (A)除以该交易日的每日VWAP的(B)之间的差额的乘积(x)和(y)100%减去现金比例的。 每个40个连续交易日中的"每日结算金额",在相关观察期内,应包括:(a)现金金额,等于(i)25美元和(ii)该交易日的每日换股价值中较小的金额;以及(b)如果该交易日的每日换股价值超过25美元,则该交易日的每日净结算金额。 "每日VWAP"意味着在相关观察期内的40个连续交易日中,每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显示在彭博网页“LEU <equity> AQR”(如果该页面不可用,则显示其等效继任者)的“彭博VWAP”标题下,从交易开盘时间开始计算直到


 
在这样的交易日结束主要交易时段交易的时间安排为(或者如果这样的成交均价不可获得,则通过公司特为此目的聘请的具有国际认可的独立投资银行的成交均价方法在该交易日确定的一股普通股的市值)。 “每日成交均价”应按照非盘后交易或任何其他常规交易时段之外的交易进行确定。 “违约”指任何事件,或经通知或经过一段时间后,两者都将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 “违约金额”是指任何票据上的任何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赎回价格、基本变更回购价格、本金和利息)应支付但未及时支付或未妥善提供的金额。 “托管机构”是指每张全球票据的指定人,直至根据本证券合同的适用规定委任并成为该人的接任者,此后,“托管机构”应指或包含此类接任者。 “指定金融机构”应具有第14.12(a)条规定的含义。 “分发资产”应具有第14.04(c)条规定的含义。 “生效日期”应具有第14.03(c)条规定的含义,但在第14.04和第14.05两节中使用时,“生效日期”指普通股在适用交易所或适用市场以常规方式进行交易的首个日期,反映相关股份拆分或合并的情况(应明确并同意,为避免疑义,该交易所或市场关于普通股交易的任何另外的交易约定以另外的股票代码或CUSIP编号不应被认为是这一目的的“常规方式”)。 “违约事件”应具有第6.01条规定的含义。 “除权日”指应交易所或适用市场上以常规方式进行交易的普通股首个日期,而无权获得有关公司或若适用的该交易所或市场上的普通股卖方(以卖方处的发票或其他形式)发行、红利或分配的权利,如由该交易所或市场确定。 “证券交易法”是指1934年修正案的证券交易法,以及根据该法规制定的规则和法规。 “交换选择”应具有第14.12(a)条规定的含义。


 
“让与和转让形式”指附录3中附有的《让与和转让形式》。 “基本变更回购通知形式”指附录2中附有的“基本变更回购通知形式”。 “票据形式”指附表A中附有的“票据形式”。 “转换通知形式”指附录1中附有的“转换通知形式”。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情况,将被视为发生“根本变更”: (a)除非在以下第(b)款所述的交易情况下,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d)条规定的意思而言,文件披露显示该“人”或“团体”已成为对普通股拥有超过普通股表决权50%的直接或间接“受益所有人”,依据《证券交易法》13d-3号规则下定义的,而不包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员工福利计划的情况下,提交交易所法案、表格或报告,并且,除非该有利权(i)仅由回应根据《证券交易法》适用规则和法规发出的公开代理或同意征求的撤销代理产生,且(ii)因此未在《证券交易法》13D表或13G表(或任何继任表)上报告;但任何“人”或“团体”在其通过或代表该“人”或“团体”进行的要约或交换要约提交证券之前都不得被视为对其进行要约购买或交换接受的有利权人。 (b)进行(A)任何资本重组、股份重分类或普通股的更改(除分拆或合并或仅股价的更改导致的更改外),导致普通股转换为或兑换为股票、其他证券、其他财产或资产;(B)公司进行的任何股票交换、合并或合并交易,作为普通股将转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或资产;或(C)一项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中的所有或实际上所有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合并资产转让、租赁或其他转让,转让给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以外的任何人,但条件是,所述第(A)或(B)款描述的交易中,在该交易之前拥有所有类别公司普通股的持有人其持有,直接或间接,相对于在此类交易后立即成为继续存在公司或受让人或其母公司或其母公司之母公司后,在基本相同的比例(相对于彼此)拥有所有类别的普通股。


 
在此交易之前立即拥有权益的7不构成根本性变更根据该条款(b);(c)公司的股东批准任何关于公司清算或解散的计划或提案;或(d)普通股(或其他债券基础的普通股)不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股票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任何其中的任何一个继任者)上市或报价;但是,如果公司普通股股东至少有90%的收到或将要收到的对价,不包括用于现金支付普通股的零头股份和用于反对者评估权的现金支付,与该交易或交易有关的普通股由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股票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任何其中的任何一个继任者)上市或报价,或在发行或交换时将会上市或报价,通过这样的交易或交易,债券变成可转换为这样的对价,不包括用于现金支付普通股的零头股份和用于反对者评估权的现金支付(受第14.02(a)条款的规定),这不构成根本性变更;此外,根据子句(d)不构成根本性变更,如果(x)普通股(或其他债券基础的共同库存)在任何交易日的常规交易会话结束后仅停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股票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其任何继任者)上市或报价,而(y)普通股(或其他债券基础的普通股)重新上市或重新报价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股票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其任何继任者)之一,正好在随后的常规交易日的开市之前。如果取代普通股的共同股或其他实体的共同股或其他普通权益发生任何交易,在任何相关补偿根本变更期之后完成(或者,在该定义的子句(d)后的附注未生效的情况下会构成根本性变更或补偿根本变更的交易之一,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完成后,任何与本公司在本定义中的引用均应改为对该其他实体的引用。“根本性变更公司通知”应遵照第15.02(c)条款中规定的意思。“根本性变更回购日期”应遵照第15.02(a)条款中规定的意思。


 
‘根本性变更回购通知’指的是第15.02(b)(i)条规定的含义。‘根本性变更回购价格’指的是第15.02(a)条规定的含义。‘根本性变更回购权’指的是第15.02(a)条规定的含义。‘全球性票据’指的是第2.05(b)条规定的含义。‘持有人’,适用于任何票据,或其他类似术语(但不包括术语‘实际持有人’),是指在特定票据在票据登记簿上登记的时候,以其名义登记的任何个人。‘契约’指的是最初签署的本文书,或者根据本文书所提供的如有修订或增补,按其修订或增补的样式。‘利息支付日’指的是每年的5月1日和11月1日,从2025年5月1日开始。‘上次报价销售价格’指的是任何日期普通股(或必须确定上次报价销售价格的其他证券)的收盘销售价格每股(如果没有报告收盘销售价格,则报价和要价的平均值或如果在任一情况下有多于一个,则报价和要价平均值的平均值)在该日期在普通股(或其他证券)在主要美国国家或地区证券交易所中的复合交易中报告的。如果在相关日期普通股(或其他证券)没有在美国的国家或地区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次报价销售价格’应是普通股(或其他证券)在相关日期在场外市场由OTC Markets Group Inc.或类似组织报告的最后摘要报价。如果普通股(或其他证券)没有进行报价,则‘上次报价销售价格’应是公司为此目的选择的至少三家得到公司选择的至少三家全国公认的独立投资银行公司所报告的在相关日期普通股的报价和要价平均值。‘上次报价销售价格’将由公司确定,而不考虑盘后交易或任何其他在常规交易时间之外的交易。‘完全补偿性根本性变更’是指构成基本变更(如上文定义的,经过任何对该定义所做的例外或排除的效果后确定,但不考虑关于该定义条款(b)中的附注)。‘完全补偿性根本性变更期’是指对于任何完全补偿性根本性变更,自此类完全补偿性根本性变更的生效日期开始,直至相关的商业日的前一天结束的期间。


 
根本性变革回购日期(或若存在可能构成根本性变革但因定义条款(b)中规定的限制而不构成根本性变革,则为该类型根本性变革生效日期后的第35个交易日)。"市场瓦解事件"指用于确定转换金额的目的而发生的事件(a)主要的美国国家或地区证券交易所或市场未在其正常交易时间内开市交易;(b)在纽约市时间下午1:00之前有关普通股任何预定交易日的累计常规交易时间内发生或存在超过半小时的情况,被有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上涨或其他情况所造成的交易暂停或限制(或其他情况)普通股或任何普通股期权合约或期货合约的价格变动超出了其允许的限额。"到期日"指2030年11月1日。"最大转换率"应按照第14.03(e)条款中规定的含义解释。"最大百分比"应按照第14.13条款中规定的含义解释。"测量期"应按照第14.01(b)(i)条款中规定的含义解释。"合并事件"应按照第14.07(a)条款中规定的含义解释。"票据"指本契据序言第一段中规定的含义。"票据注册簿"应按照第2.05(a)条款中规定的含义解释。"票据注册员"应按照第2.05(a)条款中规定的含义解释。"通知"应按照第17.03条款中规定的含义解释。"转换通知"应按照第14.02(b)条款中规定的含义解释。"赎回通知"应按照第16.02(a)条款中规定的含义解释。"转换观察期"指任何提交用于转换的票据所涉及的观察期:(i)若相关转换日期早于2030年8月1日,则是自该转换日期后的第二交易日起连续40个交易日的期间,包括当天在内;(ii)若相关转换日期等于或晚于公司根据第16.02条款根据票据发布赎回通知之日且在相关赎回日期前第二个预定交易日的营业时间截止前,自赎回日期前第41个预定交易日起连续40个交易日的期间,包括当天。


 
10(iii)根据第(ii)条款,如果相关的转换日期发生在2030年8月1日或之后,从包括在内的第41个计划交易日开始的40个连续交易日,直至到期日前一交易日。 “发售备忘录”指的是2024年11月4日日期的初步发售备忘录,及由2024年11月4日日期的有关定价条款表所补充,与债券的发售和销售有关。 “高管”是指关于公司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总顾问、财务总监、秘书,任何执行副总裁或高级副总裁,或任何副总裁(不论是否在“副总裁”头衔之前或之后附加数字或文字)。 “高管证书”是指关于公司或债券上的任何其他债务人的,由该人的一名高管签署、符合本合同17.05条款要求并交付给受托人的证书。每份这样的证书应包含根据本17.05条款规定要求的如果有的话的声明。根据第4.08条款签署高管证书的高管应是公司的主要行政、财务或会计主管。 “营业开始”是指上午9:00(纽约市时间)。 “律师意见”是指由法律顾问签署的书面意见,该法律顾问可能是公司的雇员或顾问,或被受托人合理接受的其他顾问,该意见可能包含有关其中所述事项的习惯性例外和限制性条款,法律顾问在提供这种意见时,可以依赖于关于事实的认证或其他陈述,交付给受托人的形式受到受托人合理接受。每份这样的意见应包含根据本17.05条款规定要求的如果有的话的声明。 “自愿赎回”应具有第16.01条款规定的含义。 “未偿付”,涉及债券时,在不违反第8.04条款的情况下,在任何特定时间,“未偿付”指的是由本信托契约下受托人认证和交付的全部债券,但例外:(a)受托人此前取消或接受用于取消的债券;(b)已到期且应支付的债券或部分债券,且必要金额的款项已存入信托基金与受托人或与任何支付代理(不包括公司);或已由公司(如果公司自行担任支付代理)设立并隔离在信托基金中。


 
11(c)根据第2.06节支付的票据或代替,或替代其他已根据第2.06条款得到验证和交付的票据,除非向受托人提供满意的证据,证明任何此类票据被持有人按规定购买;(d)根据第14条转换并根据第2.08节要求被取消的票据;(e)根据第16条赎回的票据;以及(f)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根据第2.10条倒数第二句购回并交付给受托人以供取消的票据。“付款代理”应有第4.02节规定的含义。“个人”指个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协会、合伙企业、股份制公司、信托、非法人组织或政府或政治分支机构。“实物票证”指以注册形式发行的面值为1,000美元及其倍数的永久性认证票证。“前任票据”指任何特定票据的先前票据,其证明的部分或全部与该特定票据证明的债务相同;对于此定义的目的,在第2.06条中验证和交付的任何票据所确认的或替代对此作出的破损、丢失、毁坏或被盗票据的债务应被视为证明与替代的破损、丢失、毁坏或被盗票据相同债务。“赎回日期”应有第16.02(a)节规定的含义。“赎回价格”对于根据第16.01节赎回的任何票据,意味着这些票据的本金金额的100%,加上截止赎回日期之前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果有的话)(除非赎回日期在定期登记日期之后但在或之前即将到来的利息支付日期之前,此时应支付利息截至利息支付日期的记录持有人的票据100%的本金金额)。“参考财产”应有第14.07(a)节规定的含义。“定期登记日期”,关于任何利息支付日期,意味着分别是适用的5月1日或11月1日之前的4月15日或10月15日(无论该天是否为工作日)。“已报告的未偿还股份数量”应有第14.13节规定的含义。


 
“再销售限制终止日期”指2.05(c)节中指定的含义。“负责官员”是指在受托人的公司信托部门内的任何官员,包括任何副总裁、副助理副总裁、副秘书、副财务主管、信托官员或其他习惯执行类似于当时所任担任的相应官员的职能的信托公司官员,直接负责管理本契约的管理,或者因为相关知识及熟悉特定主题而被转交任何涉及本契约的公司信托事宜。 “受限证券”指2.05(c)节中指定的含义。“权益计划”指2016年4月6日起草的第382章权益协议,其中涉及公司、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Computershare信托”)和Computershare Inc.(“Computershare”),并经(i)截至2017年2月14日的第一修正案第382章权益协议公司、Computershare信托和Computershare(ii)截至2019年4月3日的第二修正案第382章权益协议公司、Computershare信托和Computershare(iii)截至2020年4月13日的第三修正案第382章权益协议公司、Computershare信托和Computershare(iv)截至2021年6月16日的第四修正案第382章权益协议公司、Computershare信托和Computershare(v)截至2017年6月20日的第五修正案第382章权益协议公司、Computershare信托和Computershare和(vi)截至2024年5月28日的第六修正案第382章权益协议公司、Computershare信托和Computershare。 为避免疑义,“权益计划”指的是截至完稿前本公司的第382章权益协议,且不考虑此后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144条规定”指证券法下颁布的144条规定。“144A条规定”指证券法下颁布的144A条规定。“预定交易日”指计划在主要美国国家或地区证券交易所或市场上计划的交易日,交易日上公司普通股上市或被允许交易。 如果普通股不在上述上市或交易, “预定交易日”指营业日。“证券法”指1933年颁布的证券法及其附属规定。“结算金额”指第14.02(a)节中指定的含义。“结算通知”指第14.02(a)(i)节中指定的含义。


 
“重要子公司”指符合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布《S-X条例》第1条第1-02条规定的“重要子公司”定义的公司子公司。“分拆”应按照第14.04(c)节中指定的含义解释。“股价”应按照第14.03(c)节中指定的含义解释。“子公司”指任何个人的子公司,该个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任何公司、协会、合伙企业或其他营业实体,其有权(不考虑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投票选举其董事、经理、普通合伙人或受託人的普通股股票或其他权益的总表决权中50%以上,包括合伙权益。“继承公司”应按照第11.01(a)节中指定的含义解释。“交易日”是指除了确定转换后应付金额以外,在该日发生以下事项的日期:(i)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主要美国全国性或区域性证券交易所上交易通常发生在普通股(或需要确定收盘销售价格的其他证券);如果普通股(或这种其他证券)当时未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在普通股(或这种其他证券)当前上市或交易的其他美国主要市场上,如果普通股(或这种其他证券)不是在美国全国或区域性证券交易所上市,则交易市场上;如果普通股(或这种其他证券)当时未上市或交易,“交易日”指的是营业日;并且为了仅用于确定转换后应付金额的目的,“交易日”指的是交易这种普通股一般发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如果普通股当时未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在普通股当前上市的其他美国全国或区域性证券交易所上,如果普通股当时未在美国全国或区域性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在普通股当前上市的其他市场或接受交易的市场,但如果如果普通股没上市,交易日指营业日。“Notes”在确定日的“交易价格”是指Bid Solicitation Agent在该确定日下午约3:30(纽约时间)从公司选择的三家独立国家公认的证券经销商处获得的关于500万美元合计本金的Notes的二级市场买盘行情报价的平均值;如果Bid Solicitation Agent无法合理地获得三份这样的报价,但可以获得两份,则使用两份报价的平均值;如果只有一个这样的报价可以合理地获得,则使用该报价。


 
应使用14。 如果招标代理无法合理地从一家著名证券交易商获得至少500万美元的票据的报价,则视确定日期时每1000美元票面金额的票据的交易价格被视为低于普通股最后报告的销售价格和换股率的乘积的98%。“交易价格条件”应按照第14.01(b)(i)款中指定的含义解释。“转让”应按照第2.05(c)款中指定的含义解释。“触发事件”应按照第14.04(c)款中指定的含义解释。“受托人”指的是在本契约第一段中列为“受托人”的个人,直到根据本契约的适用条款已有接任受托人,之后,“受托人”应指或包括那时作为受托人的每个个人。“参考财产单位”应按照第14.07(a)款中指定的含义解释。“估值期”应按照第14.04(c)款中指定的含义解释。“完全直属子公司”指任何个人的直属子公司,除了,仅供本定义目的,对“子公司”的定义中“超过50%”一词应视为已被“100%”一词所取代。第1.02节。有关利息的规定。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对本契约中任何票据的利息,应被视为包括附加利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附加利息是,已经或将根据本契约的任何第4.06(d)款,第4.06(e)款和第6.03款支付,如果上下文没有其他要求,那么本契约中对附加利息的明确提及不应被解释为在未作出明确提及的条款中排除附加利息。第2片。发行,说明,执行,登记及交换票据第2.01节。指定和金额。票据应指定为“2030年到期的2.25%可转换优先票据。”在本契约下可以经认证和交付的票据的总票面金额最初限制为4.025亿美元,但须遵守第2.10款,除了在此明确允许的情况下认证和交付以登记或转让票据或以其他票据的交换或替代的票据。第2.02节。票据形式。票据及由此类票据承载的受托人验证证书应基本上与附件A中所列形式相符,其条款和规定应构成本契约的一部分,并特此明确纳入并成为本契约的组成部分。在适用范围内,公司和受托人通过其


 
在执行和交付本债券时,明确同意这些条款和规定,并受其约束。如果本债券与债券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本债券的规定将控制和支配冲突的范围。任何全书式债券都可以用文字背书或涵盖该等不与本债券的规定相抵触的传说、陈述或变更,这可能是托管人或存管人要求的,或者可能是为了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或根据该法律制定的法规,或者是为了遵守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的规则和规定,该等规则和规定可能列示或进行交易或指定发行的债券,或符合与之相关的任何特殊限制和约束,或者指示任何特定债券受到的任何特殊限制和约束。任何债券都可以具有执掌执行的官员批准的字母、数字或其他标志以及审定的标记、传说或背书(执行即视为批准的确凿证据),这些标记不得与本债券的规定相抵触,也可能是为了遵守任何法律或依据该法律制定的任何规则或法规,或者为了遵守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的规则和规定,该等债券可能会上市或指定发行,或符合惯例或指示任何特定债券受到的任何特殊限制和约束。每份全书式债券应当代表在其中特定的本金数额,并规定应当代表随时在其上背书的未偿还债券的累积本金数额,并说明代表所述债券的未偿还债券的累积本金数额可能随时因得到允许的赎回、回购、取消、转换、转让或交换而增加或减少。为反映该未偿还债券的金额增加或减少的任何全书式债券的背书应由受托人或托管人根据本债券持有人的指示以依照本债券规定的方式进行,并按照本债券规定的方式进行。偿还本金(包括若适用的赎回价格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及未偿还利息,全书式债券的持有人应在支付日支付,除非在本文件中规定了登记日或确定有资格接收付款的持有人的其他方式。第2.03节。债券的日期和面额;利息和拖欠金额的支付。 (a)债券应当以面额为1,000美元及其整数倍的登记形式发行,不带息票。每张债券应当日期为其认证日期,并应当从手写在债券表面的日期开始计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应当按每年360天、十二个30天月计算,对于未满30天的月份,应当根据实际经历的30天月份的日数计算。 (b)任何债券(或其前身债券)在任何定期登记日截至时以任何债券登记簿上的名字登记的人员将得到有关利息的定期登记日的折扣


 
在利息支付日,16付款日期应有权收取该利息。任何债券的本金金额:(x)就任何实物债券而言,应在美国大陆公司为此目的维护的公司信托办事处或代理处支付,这将最初是公司信托办事处;(y)就任何全球债券而言,应通过立即可以转账的资金以电汇方式支付给托管方或其指定人。公司应支付或要求付款代理支付利息(i)对于任何实物债券(A)持有总金额不超过$5,000,000的实物债券的持有人,通过邮寄支票给予这些债券持有人,邮寄至其在债券登记册上显示的地址,(B)对于持有总金额超过$5,000,000的实物债券的持有人,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支票给予该持有人或者在最晚所涉及的一般备案日期之前由该持有人书面申请给予该持有人立即可以转账的资金以电汇方式到达该持有人在美国内的账户,如果该持有人已向公司、受托人或付款代理提供足够的信息以进行该电汇,该申请应持续生效,直至该持有人以书面方式通知债券登记处要求否定,或者(ii)对于任何全球债券,以电汇形式支付立即可以转账的资金到托管方或其指定人的账户。(c)任何拖欠金额将立即停止在相关付款日期支付给持有人,但将开始计算按年息率计收,适用法律下的执行性,从该相关付款日期起,且此类拖欠金额连同其利息应由公司选择的方式按以下第(i)或(ii)款支付:(i)公司可以选择向债券登记册上在特别登记日的名称下的人员支付任何拖欠金额,特别登记日的确定方式如下。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拟支付在每张债券上的拖欠金额数额以及拟付款的日期(收到受托人的通知后不少于25天,除非受托人同意更早的日期),并 随同时向受托人存入等于拖欠金额总额的金额,或者应在拟定支付日期之前或当天向受托人提供令其满意的存款安排,通过存入的款项收取将为符合本第(i)款其所规定权利的人士信托。公司随即确定支付这些拖欠金额的特别登记日期,该日期不得超过拟定支付日期之前不多于15天,不少于10天,并且在受托人接到拟定支付通知后不少于10天,除非受托人同意较早的日期。公司将立即书面通知受托人特别登记日期,受托人以公司的名义和费用将拟定支付这些拖欠金额的通知和其特别登记日交付给每位持有人,交付日期不得少于特别登记日期之前的10天。拟定支付拖欠金额通知和其特别登记日期


 
17若已交付,应支付逾期金额给持有票据(或其前身票据)的人,交易截止日播员为止,并不再根据本条款2.03(c)第(ii)款的规定支付。 公司可以以任何不违反相关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的要求的合法方式支付任何逾期金额,并在任何相关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要求的通知后,如果公司书面通知受托人同意本条款(ii)的支付方式,该支付方式被受托人认为可行时。 受托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对任何持票人承担以下职责:(i)确定逾期金额,(ii)就所欠逾期金额的性质、范围或计算方式或(iii)在计算逾期金额的方法方面。执行、认证和交付票据。 票据应以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总法律顾问、财务主管、秘书、任何执行副总裁或高级副总裁或任何副总裁(无论是否在“副总裁”前或后加上数字或字)的名义代表公司签署公司名义签署手工、传真或电子签名。在此债券生效并交付后的任何时间,公司可交付由公司签署的票据至受托人进行认证,连同公司的认证订单及这些票据的发布和交付,受托人应根据该公司订单认证和交付这些票据,无需公司进一步操作;但受托人应收到有关公司依照第17.05条关于发行、认证和交付此类票据的法官证书和公司的律师意见。只有背书上有根据本补充条款形式的认证证书、由受托人的授权签署人(或受托人按照第17.10条约定任命的认证代理人)手动签署的票据,方有本补充条款的权利,以及为任何目的有效或具有约束力。 受托人(或此类认证代理人)就公司签署的任何票据的任何证书都将作为据实明证显示,已对所认证的票据进行了规范认证和交付,并且持票人有资格享受本补充条款的利益。若公司任何签署票据的公司官员在票据已被受托人认证和交付之前终止成为该公司官员,或者公司处置了这些票据,则这些票据仍可由受托人认证及


 
作为公司的官员,签署此类票据的人继续执行相关手续或处置,仿佛其已不再是该公司的官员;任何票据均可由截至制定该票据的实际日期时为公司官员的人签署,尽管在本契约签署日期时,此类人员并非担任官员。 第2.05节。票据的交换和转让登记;转让限制;托管人。 (a) 公司应当在公司托管办公室保留一个登记簿册(在该办公室或公司根据第4.02节指定的任何其他办公室或机构中维护的注册簿册,称为“票据登记册”),在该册册内,公司应当提供票据注册和票据转让的登记,受制于其制定的合理规定。该登记册应为书面形式或在合理时间内可以转换为书面形式的任何形式。 受托人特此首次被指定为“票据登记登记员”,负责按照此处规定注册票据和票据转让。公司可以根据第4.02节任命一个或多个共同票据登记员。 凡将任何票据提交给票据登记登记员或任何共同票据登记员进行转让登记,且满足本第2.05节规定的转让要求之后,公司应当签署,并且在收到公司指示后,受托人应鉴证并交付给指定受让方或受让方一张或多张新票据,其面额为授权面额之一,具有类似的本金总额,并带有适合本契约要求的限制性标记。票据可以按照本契约规定的任何办公室或机构交换为其他任何授权面额的票据,并具有类似的本金总额。每当任何票据以此方式提交以进行交换,公司应签署,并在收到公司指示后,受托人应鉴证并交付,交换方有权获得的票据,带有并非同时存在的注册号码。 所有提交或提交以进行转让登记或以进行交换,回购,赎回或转换的票据(如公司、受托人、票据登记员或任何共同票据登记员所要求)应当经过适当背书,或者由持有人或其书面授权书授权书面授权的代理人专程签署的转让书或转让书形式附赠,并且其形式应得到票据登记登记员和/或公司认可。 公司、受托人、票据登记员、共同票据登记员或付款代理不应对任何票据的交换或转让登记征收服务费,但公司、受托人或票据登记员可以要求持有人支付足以支付相关名称不同在此交换或转让中新发的票据持有人的姓名与中旧票据持有人的姓名不同,因此可能需要交纳任何文件、印花税或类似税款的费用。 公司、受托人、票据登记员或任何共同票据登记员不应被要求交换或登记转让任何提交进行转换的票据或


 
任何票据部分按照要求投降进行转换,投降进行转换的部分,(ii)任何票据,或根据第15条款进行回购的票据或其部分,并且(未撤回按规定根据第16条款选定要赎回的票据,除了部分被部分赎回的未赎回票据。任何注册转让或兑换票据发行的所有票据必须是公司的有效债务,并且在该信托计划根据此义务发行的票据,选定的权益与在此转让或兑换过程中交付的票据具有相同的权利。 (b) 只要票据有资格与托管机构进行电子记账清算,除非法律另有要求,按照第2.05(c)节末尾第五段规定的规定,所有票据都将由所述托管机构的名称下注册的一个或多个全球形式的票据(每张票据称为“全球票据”)。每张全球票据都必须带有此处所列明的全球票据上所需的标签。未涉及发放实体票据的全球票据中有利益的转让和兑换将通过托管机构(而不是受托人或保管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包括此处所述的转让限制)以及托管机构的程序进行。 (c)根据本2.05(c)节规定具有或被要求具有的标签集,从结合所述转换票据发行时要求具有的标签集,共同称为“受限证券”的每张票据都受制于此2.05(c)节中规定的转让限制(包括以下列明的标签中的限制),除非此类转让限制将被公司书面同意取消或豁免,并且每张此类受限证券的持有人,在接受该受限证券时,同意受制于所有此类转让限制。在本2.05(c)节和第2.05(d)节中使用时,“转让”一词包括任何受限证券的任何出售、质押、转让或其他处置。直到(“转售限制终止日期”)只比(1)票据最后发行日期后一年的日期,或者根据144号规则或任何该规则的后继规定允许的较短时间,以及(2)适用法律要求的较晚日期,如果有适用法律要求以及公司书面同意,书面通知受托人,任何证明该票据的证书(以及在兑换或替代所出证书换发的所有证券,如果适用,未转让的普通股,发行时无论何种情况,都应标明以下类似形式的标签(除非这些票据已根据证券法的注册声明转让,该注册声明已生效或宣告生效并在转让时仍然有效,或根据144号规则或证券法下当前有效的任何类似规定销售,或除公司书面同意,书面告知受托人):


 
本证券以及本证券可转换为的任何普通股(如有)未根据1933年修正的《证券法案》(以下简称“证券法案”)进行注册,并且不得在未按照下文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提供、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通过其获取本证券或本证券受益权益的收购者:(1)声明其及其正在代表其进行交易的任何账户为“合格机构投资者”(根据《证券法案》144A规则的定义),并且声明其就每个这种账户拥有独立的投资决定权利;(2)为了Centrus Energy Corp.(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同意,在此之前不提供、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证券或本证券的任何受益权益,其日期为本证券的最后一个初始发行日期之后一年或根据《证券法案》144规则或任何后续规定允许的较短时间为止的日期,及如适用法律可能要求的稍后日期,但除了:提供给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根据已生效的《证券法案》下的注册声明,或向合理相信为符合《证券法案》144A规则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人提供,或根据《证券法案》下的144规则或任何其他可用的免除注册要求的豁免提供。在按照上述第(2)(d)条规定进行任何转让登记之前,公司和受托人保留权利要求提供出具的法律意见、证明书或可能合理需要的其他证据,以便确定拟议的转让符合《证券法案》和适用州证券法的规定。不保证任何豁免从《证券法案》的注册要求中获取的可能性。


 
在转让限制终止日期之前,任何债券的转让均不会被债券登记处注册,除非转让及转移表格上的相应方框已被选中。任何债券(或以其换发或代替的证券)(i)其转让限制已根据其条款届满,(ii)已根据《证券法》下已生效或已宣告生效且在转让时仍然有效的注册声明进行转让,或(iii)已根据《证券法》下现行的规定之中144规则或任何类似规定进行出售,可以根据本2.05条款的规定将此类债券交换给债券登记处,以便换发为一张或多张新的债券,面额和本金总额相同,并且将不再附有本2.05(c)条款规定的限制性标签,并且不会被分配受限CUSIP编号。所述的限制性标签将被视为根据代表该债券的证书条款,根据本公司向受托人交付的撤销通知而自债券上撤销,在此过程中,若没有进一步的操作,该债券适用公司、受托人和持有人或其他人员在第4.06(e)条款中规定的除外,此时,将被视为给该证书中表示的债券分配了无限制的CUSIP编号。公司有权书面指示托管人如此交出任何全球债券,若满足上述第(i) 至 (iii)条款中的任何条件,并且,在获得指示后,托管人将该全球债券交出以换发;换发的任何新的全球债券将不附有本2.05(c)条款规定的限制性标签,并且不会被分配受限CUSIP编号;但是,任何全球债券的托管人可能要求强制性交换或其他流程,以使此类全球债券在托管人的库存设施中通过无限制CUSIP编号标识。公司将在转让限制终止日期发生后及有关债券或任何以债券转换后发行的普通股的注册声明已根据《证券法》宣告生效之后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除本信托契约的其他规定外(但还是本2.05(c)条款的规定),全球债券不得整体或部分转让,例外情形包括(i)托管银行向托管银行的指定人或由托管银行的指定人向托管银行或托管银行的另一指定人或由托管银行或任何此类指定人向一任期托管银行或一任期托管银行的指定人转让,以及(ii)按照接下来的第二段的规定,将全球债券或其部分换为一张或多张实物债券。托管银行应当是在交易法案下注册的结算机构。公司最初委派The Depository Trust Company担任全球债券的托管人。最初,每张全球债券应由托管行发行,以托管行的提名人Cede & Co. 的名义注册,并由受托人作为Cede & Co.的托管人存放。


 
22. 若存托人在任何时候通知公司,表示不愿或无法继续担任全球票证的托管人,并且在90天内未指定继任托管人(i);存托人停止作为清算机构依照交易法案注册,且在90天内未指定继任托管人(ii);或票据发生违约且持票人要求其所持票据的受益权作为实体票据发行(iii),公司应执行,并在收到一份官员证明书和一份公司订单用于票据的验证和交付后,托管人应验证和交付(x)就iii款而言,以等于该持票人受益权对应的票据本金金额的实体票据给予该受益人;(y)就i或ii款而言,对应相关全球票证的每个受益人(或其部分受益人)总本金金额等于总体票证本金金额的实体票据用于兑换此类全球票证,并在将全球票证交付托管人后,此类全球票证应予取消。按照本条款2.05(c)的规定兑换所有或部分全球票证发行的实体票据应登记在存托人依其直接或间接参与方或其他方指示,或者在前段落iii款的情况下,相关受益人的授权票面金额和名称中。在执行和验证后,受托人应将此类实体票据交付给以其名义登记的人。在所有全球票证的利益被转换、取消、回购、赎回或转让后,托管人应按照存托人和托管员之间的现有程序和指示,继续取消此类全球票证。在取消之前的任何时候,如果任何全球票证中的权益被兑换为实体票据、转换、取消、回购、赎回或转让给收到实体票据的受让人,或任何实体票据换取或转让为该全球票证的一部分,此类全球票证的本金金额应根据存托人与托管员之间的现有程序和指示适当减少或增加,并且在受托人指示下,托管人或托管员应在此类全球票证上做出背书以反映此类减少或增加。公司、受托人(包括其作为支付代理的资格)或任何公司或受托人的代理对于与全球票证的受益所有人、存托人的成员或参与方或其他人有关的记录的任何方面、有关受益所有权利益的证券或财产支付或交付的任何内容或保持、监督或回顾与此类受益所有权益相关的任何记录均无任何责任或责任。公司、受托人、支付代理或转换代理不承担与存托人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任何行为有关的责任或责任。受托人或任何代理对于任何全球票证利益的受益所有人、存托人的成员或参与方或其他人与


 
关于存托人或其提名人或任何参与者对债券所有权利益或向任何参与者、成员、受益所有人或其他人(存托人除外)发出通知或支付任何金额或交付任何债券(或其他证券或财产)的准确性记录,所有应发送给持有人的通知和通讯以及应支付给持有人的债券金额仅应发送或支付给或根据注册持有人的命令进行(在全球证券的情况下应为存托人或其提名人)。任何全球证券中有权益所有人的权利仅通过存托人及存托人的适用规则和程序行使。受托人和每个代理商可以且应完全依赖存托人提供的关于其成员、参与者和任何受益所有人的信息而得到保护。在转股后发行的普通股票证书,直到转售限制终止日期,应标有实质上如下形式的传言(除非根据证券法下成为或被宣布有效的注册声明转让了该普通股, 并且在转让时注册声明仍然有效,或根据证券法下生效的规则144或任何同等规定提供的注册豁免,或者该普通股已经根据证券法下生效的注册声明并且在转让时注册声明继续有效转让了一个转售的债券,或根据证券法下生效的规则144或任何同等规定提供的注册豁免,或除非公司已经与责任人和普通股转让注册的任何转让代理商书面协议):本证券未在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下注册,可能不得以除以下句子规定外的任何形式进行提供、销售、质押或转让。通过取得本文或对此的利益的收购者:(1)声明并任何其代表行事的账户是“符合证券法规则144A下合格机构购买者”(定义请见证券法下1 .(2)同意对CENTRUS ENERGY CORP.(“公司”)的利益表示,除非是根据证券法规则144或任何继任条文允许的较短时间这个证券或此处的任何利益在此之前转让,否则将于发行该证券的债券系列的最后原始发行日期之后一年,或者根据适用法律规定者所需,同时在较晚日期之前将不会提供、出售、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转让。


 
根据证券法生效的注册声明或者合理认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合格机构买家根据证券法规定144A规定的合格机构买家,或者根据证券法规定144规定的免登记要求提供的其他允许免登记的媒体,转让前不论如何,公司及公司普通股的过户代理保留权利要求提交这些法律意见、证书或其他证据,以便确定拟议转让是否符合证券法和适用州证券法的要求。不对任何免登记规定的免责声明登记的可用性作出任何声明。任何这种普通股不受转让限制的(i)根据其条款已到期的,(ii)已根据证券法生效或被宣布生效的注册声明转让并在转让时保持有效,或者(iii)根据证券法规定的144规则或证券法适用的任何类似条款进行销售的,可以在普通股交换代理程序中更换证书,换取等额普通股的新证书,而新证书不得有本2.05(d)款要求的限制性标记。(e)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关联人(或在三个月前曾是公司的任何联合人)拥有或回购的转换或兑换的任何票据发行的任何票据或普通股都不得由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或属于任何这种人,视情况而定)内部销售,除非根据证券法登记或根据证券法注册要求的例外,出售标的交易导致其中的任何票据或普通股不再是“受限证券”(根据144规则下定义)。任何票据根据本2.05(e)的规定由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或在前三个月前曾是公司的任何联合人)内部销售,那么任何这种票据都将拥有一个或多个独立的CUSIP号码,如果出售这种票据则


 
25不适用于美国联邦税收或证券法目的最初发行的票据。 (f) 尽管本协议中含有与之相反的内容,但受托人或票据登记处不负责确定任何转让是否符合《证券法》、适用州证券法或其他适用法律的登记规定或豁免, 或是否有任何监视、 确定或询问与此《契约》下在任何票据的任何权益转让上强加的任何限制的遵守的义务或责任(包括任何在任何全球票据的存托参与者或权益所有者之间的转让),而仅要求提供本《契约》明确要求的证书和其他文件或证明,如本《契约》的条款明确要求, 并检查同等以确定其形式是否实质上符合此处的明确要求。 第二点零六节。残缺、损坏、丢失或被盗票据。 如果任何票据变得残缺或被销毁、丢失或被盗,公司酌情执行,并在收到公司订单后,受托人或受托人委任的认证代理应认证和交付一张新票据,在交换和替代了残缺的票据的注册号不同时存在,或者替换了被销毁、丢失或被盗的票据。在每种情况下,要求替代票据的申请人应向公司、受托人以及如适用的该认证代理提供如同他们要求的安全和/或赔偿,以使他们免受由替换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责任、成本或费用,并且在每种情况下的销毁、丢失或盗窃中,申请人应向公司、受托人以及如适用的该认证代理提供证据,令其满意地证明此等票据的销毁、丢失或盗窃及所有权。受托人或该认证代理可在获得公司订单及受托人、公司以及如适用的该认证代理可能要求的安全和/或赔偿后,认证任何此类替代票据并交付该票据。公司、受托人、票据登记处、任何共同票据登记处或付款代理在发行任何替代票据时不得征收服务费,但公司、受托人、票据登记处、任何共同票据登记处或付款代理可能要求持有人支付足以覆盖任何因名称从旧票据的持有人的名称有所不同而在发行该票据时需要的任何文档、印花税或类似税费; (无需提交任何替代票据除非受损的票据)。公司可能酌情给付或授权付款或转换或授权转换同等(无需在情况下提交除损坏的票据外的票据)...如果申请支付或转换的申请人愿意向公司、受托人和如适用的该认证代理提供所需的安全和 / 或赔偿,以使他们为与此类替代产品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责任、成本或费用免责,且毁损、丢失或盗窃的每种情况下,提供证据


 
在对公司、受托人以及如适用的支付代理人或转换代理人满意的情况下,提供他们对此类债券的销毁、丢失或被盗的满意证明和所有权证明。根据本第2.06条款颁发的每份替代债券,均因任何一张债券被销毁、丢失或被盗而发行,无论在任何时候找到销毁、丢失或被盗的债券与否,都应视为公司的额外合同义务,并与本契约已依据全部其他项下正式发行的任何和所有其他债券一样,并且按比例享有(但应受本契约中规定的所有限制)所有盈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有债券持有且归属于特定条件,即上述规定是针对残破、被销毁、丢失或被盗的债券的替换、支付、赎回、转换或回购的专有权,并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尽管可能存在或将来制定的法律或法规与该替换、支付、赎回、转换或回购的有价证券或其他证券不经他们自身投降即可实施略有不同。 第2.07节 临时债券。 在准备实体债券之前,公司可签发临时债券,受托人或受托人任命的认证代理在接到公司指令后,应认证并交付临时债券(印刷或平版)。临时债券应在任何授权面额中发行,并基本上采用实体债券的形式,但应适当做出遗漏、插入和变动,所有这些应由公司确定。每张临时债券应由公司签署,并应根据相同条件和在根本上相同方式由受托人或该认证代理认证,并产生与实体债券相同效力。在合理时间内,公司应向受托人或该认证代理交付物理债券(除任何全局债券之外),然后任何或全部临时债券(除任何全局债券之外)均可在根据本第4.02条款和受托人或该认证代理设立的所有办事处或代理处交换,受托人或该认证代理应在收到公司指令后换发等额的实体债券。该换发应由公司自行承担费用,并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在换发之前,所有临时债券具有与本契约下认证和交付的实体债券在同一方面享有的所有权利,并受同样限制。 第2.08节 偿还、转换等的债券注销。 公司可导致所有为支付、回购、赎回、过户登记或兑现(除根据第14.12条款兑现的债券之外)而交出的债券,如果交付给受托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公司的任何代理、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应交给受托人注销。所有交付给受托人的债券应立即被受托人注销。除因登记过户或兑换而交付给受托人的债券外,未经受托人兑现任何为注销交付给受托人的债券。受托人应根据其通行做法处理已注销的债券。


 
根据此类处置持有公司的书面要求在公司指示下提供此类处置的证据。第2.09节。CUSIP编号。公司在发行票据时可以使用“CUSIP”编号(如果当时普遍使用),如果是这样,托管人应在向持有人发出的所有通知中使用“CUSIP”编号,以方便这些持有人;但托管人对“CUSIP”编号的任何缺陷不承担责任,因其出现在任何票据、通知中,及其他任何地方,并且进一步规定任何此类通知可能声明对于“CUSIP”编号的正确性不作任何陈述,无论是在票据上打印还是在如此通知上,只能依赖于在票据上打印的其他身份识别编号。公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托管人有关“CUSIP”编号的任何更改。第2.10节。新增票据;回购。公司可以在未经持有人同意或通知的情况下不时重新开设本证券契约,就同一系列额外发行与本契约下最初发行票据相同条款的票据,其各方面也相同(或除发行日期、发行价格和如适用的利息首次支付日期、利息开始计息日期、CUSIP或其他证券编号等差异外,以及如有必要,与某些暂时证券法规限制相关的差异)的无限总额票面金额。这些额外的票据应合并并形成与最初发行票据合并的单一系列;但前提是,如果这些额外票据与最初发行票据不可互换,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或证券法目的,这些额外票据应有一个或多个单独的CUSIP编号。在发行任何这类额外票据之前,公司应向托管人交付公司指示、一份官员证明书和一份顾问意见书,此官员证明书和顾问意见书应涵盖此类事项,以及响应托管人合理要求的17.05节所要求的补充事项。此外,公司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无论是否将此类票据交还给公司)通过收购市场或其他方式回购票据,无需公司或其子公司事先通知票据持有人,或通过私人或公开要约或通过与私人协议的交易方,包括通过以现金结算的掉期或其他衍生工具,每种情况下无需事先通知票据持有人。公司可以选择,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重新发行、转售或根据第2.08节向托管人交还以按照此类证券契约回购的任何票据,而不是与重大变更相关回购的票据(在重新发行或转售的情况下,只要此类票据在重新发行或转售时不构成《规则144》下的“受限制证券”;但如果任何此类重新发行票据与本次本证券契约发行票据在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上不可互换,则这类重新发行票据将有一个或多个单独的CUSIP编号)。公司根据此证券契约回购的除与重大变更相关回购的票据之外的任何票据,在未将其交还给托管人注销并在收到公司指示后,托管人应按第2.08节的规定注销所交回的所有票据,视为本证券契约下未来一直有效(仅限于投票目的),直至公司将其交还给托管人进行注销,并在收到公司指示后,托管人应按第2.08节的规定注销所交还的所有票据。


 
在请求中包含在官方证书上的公司的请求,此契约应停止生效,受托人应于公司的费用并在受托人收到公司的指示后,执行由公司合理要求的文件,确认履行和解除此契约,当:(a)所有此前经过鉴定和交付的债券(已被销毁、遗失或被替换、支付或根据第2.06条规定被转换的债券除外)已交付给受托人用于注销;或者(b)公司已向受托人或交付给持有人,视情况,在债券到期和应支付后,无论是在到期日、任何赎回日、任何基本变更回购日、转换或其他情况下,已足额支付所有未偿还的债券和公司根据此契约应支付的其他一切款项;并且(b)公司已向受托人提供官方证书和律师意见,每份文件均声明已遵守此契约中规定与解除此契约有关的所有先决条件。尽管此契约的履行和解除,公司对受托人根据第7.06条规定的义务将继续有效。公司的特定合同 条款4.01支付本金和利息。公司立约并同意,将按照本文件和债券中提供的地点、时间和方式支付每个债券的本金(包括赎回价格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如适用)以及应计利息。 条款4.02办公室或代理机构的维护。公司将在美国大陆地区设有一个可以向其提交债券用于转让或兑换注册或为付款、赎回或回购(“支付代理”)或转换(“转换代理”)的办公室或机构,且在其可以收到有关债券及此契约的通知和要求的丰富地写通知受托人.”如果公司在任何时候未能保持所需的办公室或机构,或未向受托人提供其地址,此类提交、交付、通知和要求可在美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受托办公室或受托人的办公室或机构提交或送达.公司也可以不时指定一个或多个其他办公室或机构为联帮债券注册处,债券可以在此提交或交付以供所有此类用途,并不时收回这些指定;条件是上述的指定或收回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公司免除其保持美国大陆地区办公室或机构为此类目的的义务。公司将及时提供


 
在规定的地址或其他地点对托管人发送有关此类指定或撤销的通知,并通知任何其他办事处或机构的位置变更。"支付代理"和"转换代理"一词包括任何此类额外或其他办事处或机构,视情况而定。公司特此最初将托管人指定为支付代理、债券注册处、保管人和转换代理,将企业托管办事处指定为可在美国大陆地区投降债券以进行转让或交换,或为付款、赎回或回购,或转换并对公司就债券和本契约事宜发出通知和要求的地点;但企业托管办事处不得作为公司的诉讼送达地。然而,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债券持有人的情况下更改支付代理、债券注册处或转换代理,并且公司可以担任支付代理、债券注册处或转换代理。支付代理、转换代理和债券注册处在此项下和与债券相关的活动中仅作为公司的代理,保管人仅作为存托人的代理,不会承担任何受益人或持有人的受托责任或代理或信托关系。填补受托人职位空缺的任命。每当因避免或填补受托人职位的空缺而必要时,公司将按照第7.09节规定的方式任命受托人,以便始终在此项下有一名受托人。支付代理的规定。如果公司任命了除托管人以外的支付代理,公司将要求该支付代理与托管人签订一份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该代理与托管人同意遵守本第4.04节的规定:(i)承诺将其作为代理所持有的用于支付债券本金(包括赎回价款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款,如适用)及债券应计未付利息的所有款项信托给债券持有人的利益;(ii)承诺在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债券本金(包括赎回价款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款,如适用)及债券应计未付利息时,立即通知托管人;以及(iii)任何违约事件持续期间,应托管人要求,立即支付托管人信托所持有的所有款项。公司应在每到期日前(包括债券本金的赎回价款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款,如适用)或债券应计未付利息日,向支付代理存入足够支付该本金(包括赎回价款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款,如适用)或应计未付利息的金额,且(除非该支付代理为托管人)


 
公司将及时通知受托人未能采取此类行动;但条件是, 如果在到期日存款已在当日12:00下午纽约时间之前由付款代理人收到;但如果该存款在纽约时间下午12:00之后在任何到期日收到,该存款应视为存放在下一个工作日。 (b)如果公司充当自己的支付代理人,则在每个应付本金(包括赎回价格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如适用))以及应付的未偿利息的应付日期之前,将足够支付该本金(包括赎回价格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如适用))的和应付的未偿利息的一笔钱款拨出、隔离和信托,以支付即将到期的金额并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未能采取此类行动并且在公司未能支付本金(包括赎回价格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如适用))或应付的利息的未支付部分和当时应付时,将通知受托人。 (c)尽管本第4.04节中有任何相反规定,公司可以随时为达到本契据的清偿目的,或出于其他原因,支付或导致支付或交付给受托人由公司或任何支付代理人根据本第4.04节要求记载的所有金额或款项,此类金额应由受托人按照本契约中所载的信托以及公司或任何支付代理人支付或交付给受托人后,公司或此类支付代理人对于该等金额或款项将被解除全部进一步责任,但只与该等金额或款项相关。 (d)除适用的遗失法规外,任何金钱和普通股由受托人、转换代理或任何支付代理存入,或由公司持有并用于支付本金(包括赎回价格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如适用))的、应付的未偿利息的和任何票据转换上应付的对价,并且在两年后仍未取回,自该本金(包括赎回价格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如适用))、利息或票据转换上应付的对价到期并应收付,签收公司要求在公司官员保证书中包含的公司请求支付予公司,或者(如果由公司持有)应从此类信托中解除,并且受托人、转换代理或支付代理应不承担进一步支付此类款项和/或普通股的责任,如情况所需;并且该等票据持有人随后应作为无担保一般债权人,仅向公司追索款项,一切受托人、转换代理或支付代理有关此类信托资金和/或普通股的责任和公司作为受托人的所有责任,应在此后终止。 (e)如发生有关公司的第6.01(h)或(i)款项下的违约事件后,受托人将自动成为票据的支付代理。


 
根据第11条,公司应做或使得所有必要事项以保留并保持其法定存在的完全效力。第4.06节。规则144A信息要求和年度报告。 (a) 在任何时候,公司不受《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的约束,公司将在任何票据或任何普通股股票转换后可发行的股票的时间内,构成《证券法》规则144(a)(3)下“受限制证券”的时候,及时向受托人和任何持有人、受益所有人或可能购买这些票据或任何转换后可发行的普通股的人提供根据《证券法》规则144A(d)(4)要求的信息,以便根据规则144A转售这些票据或普通股。 (b) 公司应在与委托人一并,公司须在公司需依据《交易法》第13或15(d)条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或报告作出该提交之后的15天内向委托人提交任何文件或报告的副本(依照《交易法》第120版第25条提供的宽限期(或任何最新的规则)并排除任何因机密待遇而免披露的信息、文件或报告或其中的部分以及与委员会的任何通信)。公司通过委员会的EDGAR系统(或任何最新的系统)提交的文件或报告应被视为在这第4.06(b)条下在EDGAR系统提交文件的该时间,明白理解委托人无义务判断是否有文件已提交。为避免疑问,任何未遵守本第4.06(b)条的行为不会构成根据第6.01(f)条的违约事件,除非(i)公司已收到至少占所有未偿还票据总额25%的持有人书面通知此类违约行为并且(ii)公司在收到此类通知后的连续60天内未纠正此类违约行为。 (c) 向受托人交付上述子条款(b)中描述的报告、信息和文件仅供信息目的,受托人收到此类报告、信息和文件不构成事实或建设性通知或任何其中所含信息或根据其中所含信息可确定的信息,包括公司或任何其他人根据本契约或票据的任何承诺是否遵守的信息(关于此信息,受托人有权完全依赖于官员认证)。受托人不承担根据本契约或任何报告或其他文件的持续监督或确认,公司或任何其他人遵守此契约下的承诺或关于根据或与本契约或票据相关的任何报告或其他文件的时间性或内容没有责任或义务。 (d) 如果在票据原始发行最后日期后六个月内的六个月期限内的任何时候,公司未能及时提交其依适用的《交易法》第13或15(d)条要求向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或报告,而(在考虑到所有适用宽限期后生效)


 
在此期间,应根据《证券交易法》120亿.25条,包括但不限于该法规规定的任何宽限期(除Form 8-K表格的报告或依据该债券与公司关联方或曾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受到限制的持有人间自由交易不受限制(因美国证券法规或本契约或债券条款的限制)。公司应支付债券的额外利息。该额外利息应自该期间内公司未能按时提交文件或债券不得依照上述受限制地自由交易给公司的关联方(或曾在前三个月期间是公司的关联方)持有人的情况下的头90天内的每一天累积在债券上,利率为(i)0.25%年息每天,公司未能按时提交文件或债券不得按上述方式自由交易给公司的关联方(或在前三个月期间是公司的关联方)持有人的情况下的第一90天之后的每一天的债券本金每年增加(i)0.50%。如本条款4.06(d)所述,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款必须向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或报告不包括公司根据该法案第13或15(d)条款向委员会提供的文件或报告。 (e)如根据第2.05(c)条款规定的债券的限制性标签尚未被或未被认为(如下所述)已被移除,债券被分配受限CUSIP编号或债券未能按照规则144自由交易给公司关联方或在前三个月期间曾是公司关联方的持有人(不受美国证券法规或本契约或债券条款限制)自债券首次发行之日起第385天,公司应支付额外利息债券本金的利率等于(i)债券发行后第385天之后的头90天的本金的0.25%年息,直到根据第2.05(c)条款移除或被视为已移除,债券被分配无限制CUSIP编号,并且债券可以按上述方式自由交易给公司该公司的关联方(或在前三个月期间曾是公司的关联方)持有人,无论是否受美国证券法或本契约或债券条款限制,(ii)债券发行后第385天之后的第一个90天,直至根据第2.05(c)条款移除或被视为已移除,债券被分配无限制CUSIP编号,并且按照规则144绝如公司的关联方(或曾在前三个月期间是公司的关联方)的持有人自由交易债券,无论是否受美国证券法或本契约或债券条款的限制。但是,在在书面通知公司由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或债券的受益所有人(同时抄送给受托人)要求公司履行支付该额外利息的义务(可以在债券首次发行之日后的第330天或任何附加债券的第330天之后的任何时间发出),公司将不会开始计算额外利息也不会被欠支付,直到该通知发出的第五个工作日,该通知在债券的原始发行日期或任何附加债券的原始发行日期之后的第335天。


 
第33条理解并同意,无论如何,在票据原始发行日期之后的385天之内或者任何追加票据的最后日期之后,均不应计息或欠付任何额外利息。公司应在紧随相关利息支付日期之前的常规登记日期前向持有人、受托人和付款代理提供关于任何额外利息的书面通知。根据本债券契约第2.05(c)条的规定,记载在票据上的限制性标签应被视为已移除,届时,根据该条的规定,票据将被视为被指定为无限制CUSIP编号。然而,为避免疑问,除实物票据外的票据将继续根据本第4.06(e)条的规定承担额外利息,直至它们在托管机构的系统中因完成托管机构的强制兑换流程或其他原因而被识别为具有无限制CUSIP编号。(f) 添加利息应按照与票据上常规利息相同的方式在每个利息支付日期后支付。(g) 根据第4.06(d)条或第4.06(e)条支付的额外利息应额外支付,并不取代公司根据第6.03条的选择可能支付的任何额外利息;但无论出现多少事件或情形导致支付此类额外利息,公司因未能按时提交公司根据适用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15(d)条规定向委员会提交的任何文件或报告所支付的额外利息,不包括按照第8-K条款提交的报告,应根据本债券按每年不超过0.50%的利率计息,计算所有适用宽限期后失效的条款,而不仅限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0亿.25条款,在第4.06(d)条规定,以及根据第4.06(b)条规定为未能遵守公司义务公司根据第6.03条作出的任何额外利息。(h) 如果公司根据第4.06(d)条或第4.06(e)条规定需要支付额外利息,公司应在或之前的常规登记日期前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官方证书,陈述支付额外利息的金额和支付额外利息的日期。除非受托人的责任官员在第一次相关利息支付日期前在公司信托办公室收到这样的证书,否则受托人可以默认没有这样的额外利息需要支付。如果公司已直接向有权领取额外利息的人支付额外利息,公司应向受托人交付详细说明此类支付的官方证书。受托人无需验证公司是否应支付额外利息或公司对额外利息金额的计算。第4.07条。停顿、延期和高利贷法。公司立约(只要它在法律上能够如此)在任何时候不坚持、不抗辩,也不以任何方式主张或利用任何停顿、延期、高利贷法或其他法律的益处或优势,使公司不支付本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在此规定的情况下,无论何时何地生效或将来生效的与票据利息有关的法律,都不得影响本抵押书的契约或履行;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特此放弃任何此类法律的利益或优势,并契约不会借助任何此类法律阻碍、延迟或妨碍授予受托人的任何权力的执行,而将容许并允许执行每项权力,就好像没有通过任何此类法律。第4.08节。合规证书;关于违约情况的声明。公司应在每个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内(自2024年12月31日结束的财政年度起始)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官员证书,其中明确签署者是否知道本抵押书下任何违约事件,并如有的话,详细说明每个此类违约事件。此外,公司应在获悉任何违约事件或违约发生后的30天内,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官员证书,阐明此类违约事件或违约的细节、其状态以及公司正在采取或拟采取的行动;前提是如果该违约事件或违约已得到纠正,则公司无需提供此类通知。第4.09节。进一步的文书和行为。在受托人、付款代理、转换代理或票据注册处的要求下,公司将执行并交付进一步的文书,并进行进一步的行动,以更有效地实现本抵押书的目的。第5章股东名单和公司及受托人的报告。第5.01节。股东名单。公司立约并同意,公司将每半年向受托人提供或促使提供,分别在每年4月15日和10月15日之后不超过15天,并根据受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2025年4月15日开始的每年的其他时间内30天内提供(或为使其及时提供其下任何通知而受托人可以合理要求的更短时间)所请求的所有信息,以每个Holders的姓名和地址为受托人可能合理要求的形式提供名单。不得超过(或在尽快提供可能有必提供的通知以便它按时提供的情况下受托人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日期)在提供此类信息之前不超过15天的日期,除非受托人正在担任票据登记处,不需要提供此类名单。第5.02节。名单的保存和披露。受托人将尽力保持最新的形式的关于Holders姓名和地址的信息,这些信息包含在根据第5.01节提供给它的最新的名单中或如果受托人正在担任票据登记处,则是通过受托人保持的。如此行事。在收到所提供的新名单后,受托人可以销毁根据第5.01条所提供的任何名单。


 
第6条 违约与救济 第6.01节 违约事件。以下每一事件均视为与债券相关的“违约事件”: (a) 在任何债券的利息到期支付日未如期支付,并且违约持续30天; (b) 在到期日、选择性赎回日、任何要求的回购日、宣布加速或其他情况下未按期支付任何债券的本金,并且违约持续; (c) 公司未按照本契约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时转换债券,并且该违约持续五个工作日; (d) 公司未按照第15.02(c)节颁发基本变更公司通知或根据第14.01(b)(ii)或第14.01(b)(iii)节的特定公司事件通知,并且该违约持续五个工作日; (e) 公司未履行其在第11条下的义务; (f) 在托管人或持有人发出至少占应偿还的债券总额25%的书面通知后,公司在连续60天内未履行其在债券或本契约中包含的任何其他协议的情况下; (g) 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重要子公司与任何尚未偿还或以其国外货币等值借款的债务相关的任何抵押、协议或其他工具违约,其债务总额超过30,000,000美元(或其外币等值),无论是该债务在本契约日期之日起存在还是此后创建,该违约(i)致使该债务在其规定到期日之前变成或被宣布应付款项或(ii)构成未按时支付债务本金或利息(经过所有适用宽限期后)在规定到期日、要求回购日、宣布加速或其他情况下到期,且在(i)和(ii)情况下,如果加速未被撤销或废除或未付款或违约未得到纠正或放弃,或者该债务未在托管人或至少占应偿还债券总额25%的持有人按照本契约通知公司或托管人通知公司和托管人后的第30天内支付或清偿,则这些情况下,公司和/或任何该等重要子公司的债务总额。在本契约的规定下仍有待偿还。


 
公司或任何重要子公司不得启动自愿清算、重组或根据现行或将来生效的任何破产、破产或其他类似法律,或寻求公司或该等重要子公司或其各自债务的托管人、接收人、清算人、监护人或其他类似官员的任命,或在针对其启动的非自愿案件或其他程序中同意任何此类救济或被任何此类官员任命或取得其实财产的实质部分权益,或做出全面转让以利益债权人或书面承认无法按期支付债务;或者 (e) 针对公司或任何重要子公司的非自愿案件或其他程序已经启动,寻求清算、重整或根据现行或将来生效的任何破产、破产或其他类似法律对公司或类似重要子公司或其各自债务的托管人、接收人、清算人、监护人或其他类似官员的任命,以及其实财产的实质部分,且此类非自愿案件或其他程序已持续不受解雇和暂停至连续 60 日的期间。托管人不应被视为已收到任何不履行情况或违约事件(除非任何事实上属于此类不履行情况或违约事件的事件的书面通知已由受托人的一名负责人在托管人的公司托管办公室收到,并且此类通知引用了债券、公司和本债券,并且此类通知被称为“违约通知。”) 第 6.02 节。加速;撤销和废止。如果发生一个或多个事件违约并持续发生(无论造成此类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以及此类违约事件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或者是否是按照法律或根据任何法庭判决、裁定或命令或任何行政或政府机构的任何命令、规则或法规生效的),则在每一此情况下(不包括在第 6.01(h) 或第 6.01(i) 条款指定的公司或重要子公司的事件违约中),除非所有债券的本金已经到期且应付,否则,托管人或持有至少按第 8.04 条规定确定的未偿债券总本金金额 25% 的债券持有人,通过书面通知公司(以及如由持有人提出则向托管人提出),可以(如果由持有人发出,则托管人应)宣布所有未偿债券本金的 100% 和应计利息立即到期应付,一经该宣布,就该履行并应自动立即到期应付,与本协议或债券中否则所述的内容无论如何。如果公司或重要子公司发生并持续存在于第 6.01(h) 或第 6.01(i) 条款中指定的事件违约,则所有债券的本金的 100% 和应计利息如有的立即到期应付。然而,上一段立即前文所规定的约定是受以下条件限制的:在债券本金被宣布到期应付(或已立即到期应付)后的任何时间,在为支付


 
在获得或依照下文规定输入的货款到位后,公司应支付或向受托人存入足额款项,以支付所有债券的应计未付利息分期,及任何债券的本金(不是通过加速方式到期的),以及根据第7.06款应支付给受托人的金额;如果(1)撤销不会与任何有管辖权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相冲突,(2)除了非因此类加速导致的仅对相关债券的本金和应计未付利息的非支付外,根据本契据现有的所有违约事件已经通过第6.09款得到纠正、补救或豁免,(3)公司已向受托人支付足额款项以支付受托人支付或垫付的所有款项,以及与此类违约或违约事件有关发生的受托人、其代理人和其律师的补偿和合理费用、支出和垫款,则在每种情况下(但不包括紧随其后的句子中所规定的情况),所有尚未偿还的债券的占总本金额的多数人,通过书面通知公司及受托人,可以放弃所有债券的违约事件或违约事件,并撤销和废止该声明及其后果,该违约将停止存在,从而导致的任何违约事件都被视为已经在本契据的任何目的下得到纠正;但任何此类放弃、撤销和废止不应扩展或影响任何随后的违约事件或违约事件,也不应损害因此产生的任何权利。尽管本文任何规定相反,任何此类放弃、撤销和废止不应延伸或影响任何违约事件或违约事件,因(i)未支付任何债券的本金(包括赎回价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如适用)或应计未付利息,(ii)在要求时未回购任何债券,(iii)未支付或交付转换债券应支付的对价,或(iv)涉及本契据任何条款的违约事件或违约事件,其修改需要每个债券持有人的同意。第6.03款。额外利息。尽管本契据或债券中有相反规定,但公司选择的措施是,与公司未履行第4.06(b)款规定的义务有关的违约事件在发生之后的首365天内(为避免疑问,在描述的第6.01(f)款中规定的通知给出且相关的第6.01(f)款中描述的60天期限已过之后,其起始日,即使在履行第365天后,也仅包括以本金债券金额利率为0.25%,在第1日和结束日内持续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期间,截至,包括,首次发生违约事件的日期,以及以本金债券金额利率为0.50%,在第181天到第365天之间的每日持续发生违约事件;但无论如何,公司根据本第6.03款所支付的履行公司第4.06(b)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将公司应向委员会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的规定提交的任何文件或报告,支付的额外利息,不得超过。


 
根据本信托,每年超过0.50%的利率未结利息应按照第4.06(d)条的规定计提,并且不考虑引发要求支付此类额外利息的事件或情况的数量。根据本节6.03,应支付的额外利息将额外支付,而不是取代根据第4.06(d)条或第4.06(e)条付款的额外利息。如果公司选择如此,此类额外利息应按照票面利息的支付方式和日期支付。在此类违约事件发生后的第366天(如公司未在此类第366天之前消除或放弃与第4.06(d)条规定的义务相关的违约事件),票据应按照第6.02条提供的立即加速程序加速。本节6.03的规定不影响除公司未遵守第4.06(b)条规定的义务外,票据持有人在任何违约事件发生时的权利。如果公司在根据本节6.03选择在违约事件发生后支付额外利息或公司决定支付此类款项但未在应付时支付额外利息,则应按照第6.02条的规定立即加速票据。为了选择在前述段落所描述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的首365天内按照本节6.03作为唯一补救措施支付额外利息,公司必须在该365天期限开始之前通知所有票据持有人、受托人和付款代理人。未能及时发出此类通知,则应按照第6.02条的规定立即加速票据。第6.04条。违约时的票据支付; 追索。如果在第6.01条(a)款或(b)项所述的事件发生且持续,则公司应在受托人要求下向受托人支付票据上当期及应付的全部本金和利息(如有),如果合法,应按照当时票据的利率支付任何逾期的本金和利息,并且额外支付足以支付根据第7.06条受托人所需款项的进一步金额。如果公司未能根据受托人的要求立即支付上述金额,受托人可以以其名义和作为明示信托的受托人,提起诉讼以收取到期未付款项,可以将此类诉讼进行到判决或终局裁定,并可以强制执行该判决或裁定来收取应依法支付给公司或任何其他票据债务人的财产的款项,无论其所在地。如果公司未能按照受托人的要求立即支付上述金额,受托人可以以其名义和作为明示信托的受托人,提起诉讼以收取到期未付款项,可以将此类诉讼进行到判决或终局裁定,并可以强制执行该判决或裁定来收取应依法支付给公司或任何其他票据债务人的财产的款项,无论其所在地。如果公司或任何其他票据债务人的财产,或者在发生于美国法典第11章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下对公司或任何其他票据债务人进行破产或重组的司法程序正在进行中,或者在对公司或任何其他票据债务人的财产或债务人进行的任何其他司法程序中,或者在解决人、受托人或破产或重整的托管人,清算人,扣押人或类似官员已被任命或接管了公司或这种其他债务人,公司的财产,或者如果与公司或这种债务人,或与公司或这种债务人的债权人或财产相关的其他任何司法程序中,公司或这种


 
债务人、受托人,无论票据的本金是否应当根据所载的内容到期偿还,或根据声明或其他方式到期偿还,无论受托人是否根据本第6.04节的规定提出任何要求,都有权并有权力通过干预此类诉讼或其他方式,提出并证明有关票据的本金和应计未偿利息(如有)的全部金额的索赔,以及在司法诉讼案件中,提出这样的索赔证明和其他文件或文件,并采取可能认为有必要或适当的其他行动,以便使受托人(包括对受托人、其代理人和律师的补偿和合理费用、支出和垫款等任何索赔)及持有人的索赔在这些涉及公司或任何其他票据债务人、其债权人或其资产的司法诉讼案件中被承认,并在扣除根据本第7.06节受托人在此各自职责下应付的任何金额后,收取和接收任何款项或其他应支付或应交付的财产,以及在任何这些司法诉讼中向受托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以及在此各自职责下受到归属的任何其他金额,包括代理人和律师费用;并且每位票据持有人授权任何接管人、受让人或破产或重组的受托人、清算人、托管人或类似官员直接向受托人支付这些费用作为行政费用,并且,在受托人同意直接向持有人支付这些费用的情况下,支付给受托人在此各自职责下应付的任何补偿和合理费用、垫款和支出,包括代理人和律师费用,以及根据本第7.06节对受托人的任何其他金额,在分配该金额之日期之前需要的任何日期。在任何此类诉讼中拒绝出于任何原因而否认在这些诉讼中从这些费用中支付的补偿和合理费用、垫款和支出,将以留置权形式担保,并将从任何和所有持有人在这些诉讼中有资格接收的任何和所有分配、红利、款项、证券和其他财产中支付。其中,不管是在清算过程中还是根据重组计划或安排的任何计划中,或以其他方式,票据持有人有权在这些诉讼中获得,支付补偿和合理费用、垫款和支出。这里所包含的内容不得被视为授权受托人代表任何持有人授权或同意或接受或代表任何持有人受理涉及此类持有人或任何此类持有人的权利的重组计划、安排、调整或组成,或授权受托人就任何持有人的索赔在此类程序中进行表决。无需持有任何票据即可通过以受托人名义而非持有的任何票据或在其中进行的任何审判或其他程序相对进行强制执行本契约或根据任何票据主张索赔的全部行使权利,受托人提起的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都应以受托的明示信托受托人的名义进行,所获取的判决款项在为支付补偿和合理费用、支出和垫款而进行规定之后,应用于票据持有人的相等利益。在受托人提起的任何诉讼(以及在涉及的任何此担保实行条文的解释中受托人应是当事方的任何诉讼)中,受托人将被视为代表所有票据持有人,无需将任何票据持有人作为当事方进行任何这种诉讼。


 
如果受托人已着手根据本证券托管协议执行任何权利,且因第6.09节的任何豁免、第6.02节的任何撤销和废除或其他原因而中止或放弃了此类诉讼,或者结论对受托人不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持有人和受托人应根据此类诉讼的任何裁决分别恢复其在本协议下的各自地位和权利,公司、持有人和受托人的所有权利、补救措施和权力应继续,就好像未提起这种诉讼一样。第6.05节。 受托人收取的资金的运用。根据本第6条的规定,受托人收取的任何与债券有关的资金应按照受托人确定的日期或日期顺序分配此类资金,持有各自的票据,并对任何实物票据签署付款(如果仅部分支付)并在完全支付时交出该票据:首先,支付根据本协议在其各方面到期的所有款项至受托人,包括其代理人和律师根据第7.06节;其次,如果未到期且未支付未偿还债券本金,支付逾期债券利息及任何逾期转换金,付款顺序为逾期利息和逾期转换金应付的日期次序,如有适用,按当时债券所载利率就逾期款支付应付的部分透支利息(受托人已收取),此类款项对应合格人按比例支付;第三,如果未偿还债券本金已到期,以宣告或其他方式,且未支付,应支付债券上全部到期欠款且未支付的金额(包括如有适用的赎回价、基本变更回购价和任何逾期转换现金),包括本金和利息(如有)逾期本金利息及逾期未支付利息的利息,受托人已收取的逾期利息,按当时债券所载利率支付,如此类款额不足以完全支付债券应支付和未支付的全部金额,则用于支付该本金(包括如有适用的赎回价、基本变更回购价和任何逾期转换金)和利息,无优先或顺序:本金优于利息,或利息优于本金,或任何期利息优于任何其他期利息,或任何票据优于任何其他票据,按照该本金(包括如有适用的赎回价、基本变更回购价和任何逾期转换金)和到日期欠付的利息总额按比例支付;第四,剩余款项支付给公司。 第6.06 节。 持有人提起的诉讼。 除了为维护在本文所载信托关系方面应收取本金(如有适用的赎回价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或应付的利息或到期时的权利,或者收取或交付


 
考虑到换股时应付的41美元,任何票据持有人不得凭借本合同的任何规定提出任何诉讼、行动或诉讼以及立法程序,或对本合同进行或寻求委任管辖权者、受托人、清算人、监护人或其他类似官员,或进行此类其他救济,除非:(a)此类持有人事先已按照本约定书规定向受托人发出违约事件及继续发生的书面通知;(b)当时尚未偿还的票据的总本金金额至少占25%的持有人已就其名下委托人依此书名义提出书面要求受托人提起此类诉讼、诉讼或诉讼;(c)此类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供令其满意的用以保证其损失、责任或在此方面或由此产生的费用的担保和/或赔偿;(d)在受到此类通知、要求和提供此类担保和/或赔偿的60日后,受托人尚未执行此类要求;以及(e)在此类60天期限内,有超过尚未偿还的票据总本金金额中大部分持有人根据第6.09节向受托人发出的、依据其意见与此类书面请求不符的指示,并且明确地指定和承诺,以及由每位持有人及受托人与每位其他持有人和受托人所共同约定:任何一位或多位持有人凭借或借助于此约定的任何规定,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或损害任何其他持有人的权利,或获得或试图获得优先权或优先权,或依据本约定书执行任何权利,除非在此处提供的方式,且对所有持有人(除非此处另有规定)平等、按比例和共同利益进行。其理解,受托人并没有确认是否任何持有人的行为或不作为对其他持有人造成损害的肯定义务。为保护和执行本第6.06节,每位持有人和受托人均有权获得可以在法律或公平审判中获得的此类救济。尽管本约定书的任何其他规定和任何票据的任何规定,每位持有人均有权在所述票据或本合同中规定或提供的各自到期日期之后获得或交付(如适用)主要款项(包括赎回价格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已计付的利息(如有)以及换股时应付的考虑,或者针对任何此类付款或交付提起诉讼以执行任何此类付款或交付。第6.07节。受托人对事件违约的行动。在发生违约事件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通过必要的司法程序来保护和执行本合同赋予其权利,即通过诉讼来保护和执行这些权利之一,


 
在本债券契约中规定的任何条款或协议的具体履行或在本债券中授予的任何权限的补救措施,或者在破产程序中或其他程序中,无论是通过法律诉讼还是其他方式,都可以通过股本或法律诉讼获得,以实施或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法律或公平权利以强制执行此债券中受托人或法律赋予的权利。 第6.08节。补救措施的累积和持续。 除了第2.06节最后一段规定的内容外,根据本第6章赋予受托人或持有人的所有权限和补救措施,只要法律允许,应视为累积的,不排他性的,包括所述的任何其他的或对债券受托人或持有人可用于强制执行本债券中包含的条款或协议的表现或遵守的任何其他的法律或公平权利,没有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的延迟或遗漏会使任何此类权利或权力受损,也不会被解释为对任何此类违约或违约事件或任何默认或违约事件的弃权或默许;并且,根据第6.06节的规定,本第6章或法律赋予的每一个权力和补救措施,都可以由受托人或持有人随时并且认为合适时行使,每个权力和补救措施,都可以由受托人或持有人随时,并且认为合适时被行使。第6.09节。由多数持有人指导诉讼和放弃违约。根据第8.04节的规定,时时代盛转换的债券的本金总额的一半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指导在任何法院可用的任何补救措施或行使对债券受托人授予的任何信托或权力方面的时间、方式和地点;但是,(a)该指导不得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者本债券内容,(b)受托人可以采取受托人认为适当的行动,该行动不与该方向不一致,(c)要求或者方向。受托人行使本债券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的任何持有人的,除非这些持有者已经向受托人提供了对受托人在遵守这些请求或指令时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的可接受的担保和/或赔偿。受托人可能会拒绝遵循其认为过于不利于其他任何持有人权利的方向(应理解为受托人无义务确定任何这样的方向过于不利于持有人的权利)或导致受托人承担个人责任的方向,根据第8.04节的规定,时时代盛转换的债券的本金总额的一半以上的持有人可以代表所有债券持有人放弃(包括在回购、要约或交换债券相关的同意中获得的同意) 任何或所有此前或现有的违约行为或违约事件及其后果,但不包括(i)未根据第6.01节的规定进行纠正时到期的应计未付利息或债券的本金(包括任何赎回价和任何基本变更回购价)的支付违约,(ii)公司失败支付或交付债券转让后应付的对价或(iii)与根据第10条的规定无法在未经影响任何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修改或补充的条款或规定的违约。在任何这种豁免下,公司、受托人和债券持有人应该被恢复到他们此前在本债券下的位置和权利;但任何这种豁免都不会延伸到任何后续或其他


 
默认或违约或损害其相关权利。 在本第6.09节允许的情况下,一旦任何违约或事件违约得到豁免,则该违约或事件违约在所有债券和本信托文件的目的上应被视为已被纠正和不再持续;但此类豁免不应延伸至任何后续或其他违约或事件违约或损害其相关权利。 第6.10节。 违约通知。 受托人应在受托人负责官员收到发生和持续违约或事件违约的书面通知后的90天内,或者被视为了解此类违约或事件违约的情况之前,根据本信托的条款,向所有持有人发出已知的违约和事件违约的通知,除非在发出此类通知之前已经纠正或豁免了这些违约或事件违约;但是,除非在支付(包括赎回价格和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如适用))的本金或已计息但未支付的利息,或任何债券的支付或交付或者违约发生的情况下 不提供转换后应付的处置,否则如果受托人在良好信心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不提供此类通知符合持有人的利益,则受托人有权拒绝(但受托人无义务拒绝)发出此类通 知。 第6.11节。 承担支付成本。 本信托的所有方同意,每位持有人通过接受此类债券即被视为同意,任何法院均可自行决定,在根据本信托的任何权利或救济进行的诉讼中,或针对受托人因其作为受托人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而进行的诉讼中,要求在此类诉讼中的任何当事方诉讼者提交承担此类诉讼成本的担保,并且该法院可以自行决定酌情评估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费用,并考虑到该当事方诉讼者所提出的主张或抗辩的优劣和诚意;但前提是,根据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本第 6.11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受托人提起的任何诉讼,不适用于持有人提起的或持有人群体提起的,根据根据第8.04节确定的时时发行的债券中占优于10%的本金金额的任何诉讼,不适用于持有人提起的或在任何规定的债券的到期日后根据该债券规定的应支付的本金额或已计息但未支付的利息,如果适用,或不适用于持有人提起的任何诉讼,要求执行根据 第14条的规定按照规定转让任何债券,或收到按照规定转让应得的对价。第7条有关受托人 第7.01节。 受托人的职责和责任。 受托人在违约事件发生之前以及发生的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违约事件被纠正或豁免之后,承诺履行仅在本信托中明确规定的职责。 在发生并持续违约事件的情况下,


 
受托人应当行使本契约赋予的权利和权力,并在其行使时使用与审慎人士在自己事务中行使或使用的同等程度的注意和技能; provided that if an Event of Default occurs and is continuing,除非这些持有人已提供(并在要求时提供)有权受其支持的赔偿金和/或满足其的安全措施,否则 受到任何权利或者强制行使的请求或指示,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托人,受托人无义务履行本契约 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任何不得解除受托人对其自身严重过失行为、严重过失不予行动,或故 意不当行为的责任的规定,只是当(a)在发生不履行事件之前并在全部出现的不履行事件之后,或者被豁免之后:(i) 受托人的职责和义务将仅由本契约的明确规定确定,并且 受托人只有在本契约中明确规定的履行此类职责和义务时才承担责任,不得 向受托人载有暗示承诺或义务的这部分规约提出异议,并且对受托人不应加以 可靠,除非受托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受托人得出如下结论,即所陈述的陈述的真实性以及表述的正确性 受托人可以有 结论,应依赖于任何向受托人提供的符合本次契约的要求的证书或意见;但是,在 任何根据本契约的规定强制向受托人提供此类证书或意见的情况下,受托人有责任 查看这些证书,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本次契约的要求(但无需 确认或调查其中载明的任何数学计算或其他事实的准确性); (b)对于受托人的负责任官员以善意作出的判断错误,受托人不负责任, 除非证明受托人在查明相关事实方面存在严重过失; (c)受托人在不迟于作为本次契约下流通中的票据的总本金金额不低于一个多数持有人 的方向按照第8.04条规定,有关受托人执行任何可用救济措施的任何程序,或行使 本次契约赋予的任何信托或权力时,采取或省略的任何行动,均不对此承担责任。 (d)无论其中是否规定,本次契约的任何与 受托人的行为有关或影响其责任的规定,或为受托人提供保护的规定,均受到 第7.01条的规定约束;


 
根据本债券托管协议,委托方对任何由公司或任何付款代理人进行的支付(涉及支付金额是否正确、有权收取的金额或与支付相关的任何其他事项)或通知,以及任何协同债券登记处保管的记录,概不负责;若任何一方未能递交与根据本信托契约需要向托管人发送通知的事件相关的通知,托管人可以坚定地依赖未收到该通知作为采取行动的理由,除非托管人的一名负责人实际知晓该事件;托管人收到的所有现金应存入不带利息的信托账户,并且除非公司和托管人书面同意,所有现金应保持未投资状态;根据本第7条规定,向托管人提供的权利、特权、豁免权、利益和保护,亦应在其各自在此项下扮演的角色,以及在此项下雇用的每个代理人、保管人和其他人员身上予以;本债券托管协议中包含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要求托管人在履行其任何职责或行使其任何权利或权限时,支出或冒险使用其自己的资金或以其个人财务责任;托管人无义务履行此项下任何持有人的请求或指示而行使其任何权利或权限,除非此类持有人已经向托管人提供对托管人满意的赔偿或担保,以免其在遵从这种请求或指示时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根据文件、意见等,依赖行动,保护充分。托管人可据信在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时,全权依赖并获得充分保护于其认为基于善意所签署或提交的任何决议、证书、声明、文件、意见、报告、通知、请求、同意书、命令、裁决、判决、债券、票证或其他文件、凭证。


 
根据以下条款: (c) 受托人可以就其选择的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并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该顾问的意见或法律顾问的意见将对其根据本条款在善意和依赖该意见或法律顾问的授权和保护下所采取或遗漏的任何行动提供完全授权和保护; (d) 受托人无需对任何决议、证书、声明、文件、意见、报告、通知、请求、指令、同意、命令、债券、债务证明书或其他文件或文件中载明的事实或事项进行任何调查,但受托人可以行使自己的裁量权,对这类事实或事项进行进一步的查询或调查,如果受托人决定进行这类进一步的查询或调查,受托人将有权于任何营业日的合理时间亲自或通过代理人或律师检查公司的账簿、记录和场所,该等查询和调查应由公司承担费用,受托人对此类查询或调查不承担任何责任; (e) 受托人可以直接或通过代理、托管人、被提名人或律师执行本证书项下的任何信托或权力,或履行本证书项下的任何义务,受托人不对其谨慎任命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被提名人或律师的过失或疏忽负责; (f) 本条款中列明的受托人的选择权不得被视为职责; (g) 在任何情况下,受托人均不对任何特殊、间接、后果性或惩罚性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或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即使受托人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失或损害,并且不论采取何种行动形式; (h) 受托人无需就履行本契约项下的信托、权力和责任而提供任何保证金或担保; (i) 受托人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官方证明书,列明在该时段被授权采取特定行动的个人姓名和/或官员认证,这份官方证明书可由任何有权签署官方证明书的人签署,包括之前递交的且未被取代的官方证明书中指定的任何有权人; (j) 对于受托人合理相信被授权或在其权利或权力范围内的权利或权力范围内采取或遗漏采取的任何行动,受托人将不对任何善意采取的行动或遗漏采取的行动承担责任或负责; (k) 既非受托人也非其董事、官员、雇员、代理人或关联公司应对监督公司或其董事、成员、官员、代理人、关联公司或员工的绩效或任何行动负责,也不应就上述当事人的不法行为或不作为负责。受托人不应对从公司获得的信息的任何不准确性或因该等信息而产生的任何记录的不准确性或遗漏负责。


 
根据本信托书所述履行其职责的托管人是否因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导致; (l) 除本信托书和票据外,托管人无需了解或询问任何其他协议、工具或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情况,也不会对任何其他协议、工具或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负责或承担责任,无论是否向托管人提供了该协议的副本; (m) 无论是在兑换票据还是在本信托根据本第3条进行任何免除的情况下,托管人和转换代理均无需获取任何普通股,但应通过不时按公司指示与公司的股份转让代理合作以履行其作为转换代理的义务;和(n) 托管人对于票据的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不负有任何责任,除非(1)托管人的负责人员实际知晓此类违约或违约事件,或(2)托管人的负责人员已收到来自公司或任何持有人的此类违约或违约事件的书面通知。第7.03节。对于陈述等不承担责任。本信托书和票据中包含的陈述(除托管人的认证证书外)应视为公司的陈述,托管人对其正确性不承担责任。托管人对本信托书,票据或任何普通股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不作任何陈述。托管人不对公司使用或适用按照本信托书规定由托管人鉴证和交付的任何票据或票据收益承担责任。托管人不对公司使用或适用按照本信托书规定由托管人鉴证和交付的任何票据或票据收益承担责任。托管人对于发行票据的发行备忘录或其他相关资料中的任何信息、声明或陈述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第7.04节。托管人,付款代理,转换代理,竞购代理或票据注册处可能拥有票据。托管人,任何付款代理,任何转换代理,竞购代理(如非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票据注册处,在其个人或其他任何能力下,可以成为票据的所有者或质权人,具有与其不是托管人、付款代理、转换代理、竞购代理或票据注册处时相同的权利。第7.05节。款项和普通股应由托管。托管人收到的所有款项和普通股,在按照本文所规定的目的使用或应用之前,应为其接收目的而保留。资金和普通股


 
根据此处信托人信托持有的48股票,无需与其他资金或财产分开,除非法律要求。信托人对其在此处收到的任何货币或普通股份所产生的利息概不负责,除非公司和信托人不时约定的。第7.06节。信托人的报酬和费用。公司保证并同意不时向信托人支付(根据本协议的任何角色)服务费,信托人将有权按照双方在书面上就在此处提供的任何角色下所提供的所有服务所同意的方式收取(不受与信托专款的受托人的报酬有关的任何法律规定的限制),并且公司将根据信托人的要求支付或偿还信托人根据本保证书的任何规定按任何角色合理发生或作出的所有合理费用,支出和预付款(包括其代理人和律师以及不定期员工的合理报酬,费用和支出在内),除非该费用,支出或预付款是由其因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在可管辖法院作出的终审无上诉裁决中确定)造成的。公司还承诺在这份保证书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交易中为在此职能下的信托人提供保证,并向其官员,董事,代理人或员工,本保证书任命的每位代理人和任何认证代理人进行补偿,保持每位对方免责,对方当事人发生的任何亏损,索赔,损坏,责任或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承担,如果没有信托人,其 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继承人或受让人或该代理人或认证代理人(如根据可管辖法院作出的终审无上诉裁决确定)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并且与接受或执行此保证书有关或任何其他能力有关系(不管这样的要求是公司或第三人提出的),包括为捍卫自己免受任何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费用)或强制执行公司在此项下义务的成本和费用。公司根据本第7.06节下的义务对受托人进行补偿或赔偿,并且支付或偿还信托人的费用,支出和预付款的义务将受到担保,后将该债券降级至信托人收取或收取的所有货币或财产上的一项优先特许,但是,受第6.05节的影响,为了特定债券持有人的福利而信托的资金。受托人根据本第7条项下欠款的任何付款权利不得优先于公司的任何其他责任或债务。公司根据本第7条下的义务将在此保证书的满足和解除以及受托人辞职或被免职早日之后继续存在。未经其同意,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协议之外的解决方案,该同意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限制或延迟。本第7.06节所提供的赔偿应延伸至受托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工作人员及此保证书的任何继任受托人。不损害受托人根据适用法律可获得的任何其他权利,当受托人和其代理人以及任何认证代理人在发生第6.01(h)或第6.01(i)规定的事件后发生费用或提供服务时,费用和


 
服务的补偿拟构成破产法、破产法或类似法律下的管理费用。 第7.07节。主管证明作为证据。除非本证券的规定另有规定,托管人在本信托的管理中认为有必要或希望在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证明或建立某一事项时,该事项(除非本规定中另有明确规定)可能被视为由交付给托管人的主管证书终局证明和建立,该主管证书应对托管人根据本证券的规定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提供充分担保。 第7.08节。托管人的资格。本协议书下始终应有一个资本和盈余合计至少为$50,000,000 的托管人。 如果该个人按照法律或任何监督或检验机构的要求至少每年发布报告,那么对于本第7.08节的目的,该个人的合并资本和盈余应被视为其最新发表的报告中所载其合并资本和盈余。 如果托管人根据本第7.08节的规定在任何时候停止具备资格,应立即按照本条款后规定的方式辞职。 第7.09节。托管人的辞职或解职。 (a)托管人可以随时通过书面通知公司辞职,并向持有人递交通知。接到辞职通知后,公司应立即通过由董事会订单执行的书面文书的方式任命一名继任托管人,两份拷贝,其中一份交付给辞职的托管人,另一份交付给继任托管人。 如果在向持有人发出此类辞职通知后30天内未任命任何继任托管人并接受委任,辞职的托管人可以在向公司和持有人发出十个工作日通知后,由公司承担费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愿任命继任托管人,或者至少已持有票据的真正持有人之一(或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签署本协议)的任何持有人,根据第6.11条款的规定,代表他或她自己和所有处于类似情况的人,请求任何此类法院任命继任托管人。这样的法院可以在适当并规定的通知后,根据其认为适当和规定的通知,在任命继任托管人后就任命一个后续托管人。(b)如果在任何时候发生以下情况之一:(i)托管人不再符合第7.08节的规定并且在公司或任何这样的持有人的书面请求后未辞职,或(ii)托管人变得不胜任,或被宣告破产或破产,或托管人或其财产的接收者被任命,或。


 
任何公务员如以重整、保全或清算之目的接管或控制受托人或其财产或事务,公司可通过董事会决议罢免受托人并任命一位继任受托人,需经董事会执行的书面文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付给所罢免的受托人,另一份交付给继任受托人;或者,根据第6.11节的规定,任何自本担保契约生效之日起至少六个月(或自本契约日期起)持有票据的任何持有人,可以代表自己及其他同类人提起诉讼,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撤换受托人并任命继任受托人。该法院可根据其认为适当并指定的通知(如果有)后撤换受托人并任命继任受托人。(c)尚未到期的票据的总本金金额占比达到占比超半数的持有人,根据第8.04节确定的,有权在任何时候撤换受托人并提名继任受托人,该继任受托人将被视为已任命为继任受托人,除非在向公司通知提名之后的十天内,公司反对提名,此时所撤换的受托人(由公司承担费用)或任何持有人可根据第7.09(a)节的条款和条件,请求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任命继任受托人。(d)根据本第7.09节的任何规定,受托人辞职或被撤换并任命继任受托人,应于继任受托人根据第7.10节接受任命后生效。第7.10节 继任受托人接受。任何根据第7.09节提名的继任受托人应执行、认可并向公司及其前任受托人交付文书,接受在此项下的任命,随后前任受托人的辞职或被撤销即生效,该继任受托人,不需任何进一步行动、契约或转让,即被视为在本契约中最初命名为受托人;但仍然,在公司或继任受托人的书面请求下,停止行动的受托人应根据第7.06节的规定支付任何当时应支付的金额,执行并交付一份转让给该继任受托人的文书,包含停止行动的受托人持有或收取的所有金钱或财产的高级留置权(不包括为特定票据持有人福利而设立的信托基金);任何继任受托人应根据本第7.10节的规定接受任命,除非在接受时该继任受托人符合第7.08节的规定。


 
在根据本第7.10部分规定接受继任受托人任命后,公司和继任受托人应根据公司的书面指示并由公司负担费用,交付或导致交付此类受托人继任通知给持有人。如果公司在继任受托人接受任命后十天内未能交付此类通知,则继任受托人应导致此类通知在公司费用下交付。第7.11部分。兼并、等。托管人可能被合并或转换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与之合并的公司或其他实体,或托管人参与的任何合并、转换或合并的结果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者继承托管人全部或实质性全部的公司托管业务(包括本契约的管理)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均应为根据本契约的托管人的继任者,无需任何各方的进一步行动或任何文件的执行或提交;前提是,在托管人继承托管人的所有或实质性全部公司托管业务时,此类公司或其他实体应符合第7.08条的规定。在继任托管人继承本契约设立的信托时,任何债券可能经过认证但未交付,此类继任托管人有权采纳任何前任托管人或前任托管人指定的认证代理的认证证书,并交付此类认证的债券;而在那个时候,即使债券没有被认证,任何托管人的继任者或此类继任托管人指定的认证代理可以根据本契约在前任托管人的名义或继任托管人的名义认证此类债券;在所有这样的情况下,此类证书应具有随处在债券或本契约中提供给托管人的全部效力;但是,采纳任何前任托管人的认证证书或者在前任托管人的名义中认证债券的权利仅适用于其通过合并、转换或合并的继任人或继任人。第7.12部分。托管人向公司申请指示。托管人就向公司所请求的书面指示(与影响本契约下债券持有人权利有关的未采取或打算未采取的任何行动除外)的任何申请,托管人可选择在书面中列明根据本契约其拟采取或打算未采取的任何行动并指定该行动生效或该遗漏生效的日期。托管人不对根据此类申请中包含的建议而在规定日期后采取的行动或遗漏对公司承担责任(该日期不得早于任何公司已指示应接收此类申请的任何官员实际接收此类申请之日起三个营业日以后,除非任何此类官员事前以书面形式同意任何较早日期),除非在采取任何此类行动(或遗漏的生效日期的情况下)之前,托管人已根据本契约收到响应此类申请的书面指示,指示应采取或打算采取什么行动或遗漏。


 
关于持有人 第8条 持有人行动。本证券提供持有人债券总本金金额的指定百分比可以采取任何行动(包括提出任何要求或请求、发出任何通知、同意或放弃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时,该指定百分比的持有人在采取任何此类行动时已加入其中的事实可以通过(a)由持有人亲自或代理人或通过书面指定的代理人签署的任何同等类型的文件或任何数量的文件来证明,包括对书面同意邀请的回应,或(b)在根据第9条的规定妥善召集和举行的持有人会议中投票支持该行动的持有人记录,或(c)由这种文件或文件的组合和持有人大会的任何这种记录证明。每当公司或受托人征询持有人采取任何债券行动时,公司或受托人可以但不得要求预先确定决定取得采取此类行动的持有人资格的记录日期。如果选择了记录日期,则该日期不得早于征询此类行动开始的日期前十五天。 第8.02节 持有人执行的证明。在不违反第7.01条、第7.02条和第9.05条的规定的情况下,由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签署任何文件的证明,如果符合受托人规定的合理规则和条例,或以对受托人满意的方式进行,将是足够的。持有债券应由债券登记簿或债券注册人的证书证明。任何持有人会议的记录应按第9.06条规定的方式证明。 第8.03条 被视为绝对所有者的人。公司、受托人、任何鉴证代理人、任何支付代理人、任何转换代理人和任何债券注册人可以视债券登记簿上登记有一张债券的人为,并且可以将其视为该债券的绝对所有者(无论该债券是否逾期,且不受任何其他人为公司或任何债券注册人而做的所有权记录或其他书面内容的影响),以接收债券的本金(包括任何赎回价和任何基础变更回购价格)及(根据第2.03条)该债券应计及未支付的利息,转换该债券以及所有其他目的;公司、受托人、任何支付代理人、任何转换代理人或任何债券注册人不应受影响,也不应因任何相反通知而产生任何责任。全球债券的唯一的注册持有人应为托管人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时点的持有人或按其命令进行的所有这种支付或交付都应是有效的,并且在支付或交付的共同股款项或份额的范围内,应有效地满足并偿清支付或转交任何此类债券应付款或交付的责任。不论本证券或债券在违约事件后的任何相反规定,任何全球债券的权益持有人可能直接按照本证券的规定,而无需托管人或任何其他人的同意、邀请、代理、授权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执法其交换该权益持有人权益以获得实物债券的权利。


 
第8.04节。公司拥有的债券不计算在内。在确定是否持有票据的规定总本金的持有人同意根据本信托协议采取任何指示、同意、放弃或其他行动时,由公司、其子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或其子公司拥有的票据应被忽视并视为不计入任何此类确定的目的; 提供因此,为了确定受托人是否应受到对任何该等指示、同意、豁免或其他行动的保护,只有受托人的负责人实际了解拥有该类票据的票据才应被忽视。如果诚意抵押的票据可以被视为对于本第8.04节的目的而被视为未结算,前提是如果抵押人能够令受托人满意地确立抵押人有权采取与该等票据有关的行动,并且抵押人不是公司、其子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或其子公司。在存在有关该权利的争议时,受托人根据律师意见作出的任何决定将对受托人构成充分保护。在受托人的要求下,公司将及时向受托人提供一份官员证明书,列明并标识公司已知由上述人士拥有或持有的所有票据,如果有的话;并且,根据第7.01节,受托人有权接受这样的官员证明书作为其中所载事实以及未列入其中的所有票据均为上述任何此类确定的目的的持有人的最终证据。第8.05节。撤销同意; 未来持有人受约束。在根据本信托协议提供第8.01节中确定的有关任何行动的持有票据总本金百分比的证明之前(但是在此之后),已同意采取与此类行动相关的行动的票据持有人可以通过向受托人的公司受托机构提交书面通知并根据第8.02节提供的证明持有(在涉及此类行动的情况下)撤销有关该等票据的行动。除非上述情况,任何票据持有人采取的这种行动应对此类持有人以及所有未来持有人和拥有此种票据或任何发行以用以此换发行或替代注册的票据的所有人具有约束力和约束力,无论是否对该等票据或任何以此换发行或替代注册的票据作出任何有关该等票据或其换发票据或替代注册的转让的记载。第9章持有人大会 第9.01节。会议目的。可以根据本第9章的规定随时召集持有人会议,以完成以下任何一项目的:


 
54(b)根据第7条的规定撤换受托人并提名接任的受托人;(c)同意根据第10.02条的规定执行本附录的抵押契据或抵押契据补充契约;或(d)根据本抵押契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适用法律代表任何特定票面金额的债券持有人采取任何其他已授权做出的行动。第9.02节。受托人召开会议。受托人可以随时召集债券持有人开会,以采取第9.01条规定的任何行动,会议将在受托人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均应发送给这些债券持有人,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以及所提议采取的行动概况以及根据第8.01条确定的任何记录日期的建立,此类通知还应发送给公司,这类通知应在距离召开会议的日期至少20天但不超过90天前发送。如果当时所有未偿还的债券持有人亲自出席或通过代理人出席,或者如果在会议前或会议后相关债券的持有人免除通知,则任何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可不经通知而有效且若公司和受托人在会议前或会议后通过授权代表出席或免除通知时出席。第9.03节。公司或持有人召开会议。如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或占所有未偿还债券累积本金金额至少10%的持有人要求受托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接到该等请求后未在20天内发送有关会议通知,则公司或该等债券持有人可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并可召开会议以采取第9.01条授权的任何行动,通过按照第9.02条规定提供通知。第9.04节。投票资格。为有权参与任何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投票,任何人必须(a)是有关会议的记录日期持有一个或多个债券的持有人,或(b)是按照书面委任书由有关会议的记录日期持有一个或多个债券的持有人指定为代理人的人。有资格出席或发言于任何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只有有权投票的人及其律师、受托人及其律师和公司及其律师的代表。第9.05节。规定。尽管本抵押契据中的其他任何条款,受托人可以为任何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定其认为适宜的合理规定,关于持有债券和指定代理人的证明以及关于评判投票监察员的任命和职责,提交和审查代理书、证明以及其他表明投票权的凭证的事项,以及关于会议进行的其他事宜。


 
受托人应当通过书面工具任命临时主席主持会议,除非会议已由公司或持有人根据第9.03条的规定召开,在这种情况下,召开会议的公司或持有人应同样任命临时主席。会议应通过表决选举出出席会议并有权在会议上表决的未决票据总额占多数的持有人选举出永久主席和永久秘书。在任何持有人会议上,每位持有人或代理人应有权以每1,000美元票面金额的票据投一票; 但是,任何质疑为不是未结清的票据的票据在会议主席裁定为不是未结清时,不得投票或计票。会议主席除持有的票据或书面文件使它合法地被指定为代表其他持有人投票以外,无权投票。根据第9.02条或第9.03条的规定召开的持有人会议可以由出席会议的代表占代表的未结清票据总额多数的会议持续多次休会,无论是否构成法定人数,会议可以在没有进一步通知的情况下继续举行。9.06节。表决。提交给任何持有人会议的任何决议的表决应以书面投票进行,其中应记载持有人或其代表的签名,以及持有人或其代表所持票据的未结清总额。会议的永久主席应任命两名投票检验员,他们应计算出席会议并支持或反对任何决议的所有表决,并向会议秘书报告他们验证的关于会议上所有表决的书面报告备份。会议秘书应准备每次会议的两份记录,将投票检验员关于在会议上进行的任何书面表决的原始报告附在记录上,并由了解事实的一名或多名个人的宣誓书验证,列明会议通知的副本,表明该通知按照第9.02条的规定送达。该记录应显示投票支持或反对任何决议的未结清票据总额。记录应由会议的永久主席和秘书签署和验证,并其中一份复写件应交付给公司,另一份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保存,后者应附有在会议上投票的选票。任何经签署和验证的记录将对其中所述事项有确凿证据。第9.07节。会议不得延迟权利。本第9条的任何内容都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授权或允许由于召开持有人会议或根据本债券或票据中的任何规定明示或暗示的权利作出这种召集,而对受托人或持有人根据本契约或票据规定的任何权利或权利的行使造成任何阻碍或延迟。


 
第10条 附属债券章程 第10.01节 未经持有人同意的附属债券。 公司,经董事会决议授权以及信托受托人,由公司支付费用,可以随时修改本债券,或者签订相关附属债券以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目的: (a) 解释任何模糊、遗漏、缺陷或不一致之处; (b) 规定继任公司根据第11条承担本债券项下公司的义务; (c) 添加与债券有关的担保; (d) 保障债券; (e) 为了持有人的利益增加公司的契约或违约事件,或放弃公司赋予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f) 进行任何不会在实质性方面对任何持有人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变更; (g) 在与任何合并事件有关时,规定债券可转换为参考标的物,须受第14.02节规定约束,并根据第14.07条的明文要求对债券条款进行相关变更; (h) 使本债券或债券条款与募集备忘录的“债券描述”部分符合; (i) 遵守任何适用证券存管规则,包括 The Depository Trust Company 的规则,只要该等修改不在实质性方面对任何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j) 增加转换比率; (k) 根据本债券条款规定发行额外债券; (l) 任命与债券有关的继任受托人; (m) 规定无需证明的债券以补充或替代实体债券,只要该等修改不在实质性方面对任何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并且该等债券为了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以记名形式发行; 或


 
57 (n) 无法取消地选择与有关债券转换的现金百分比;但不得通过该项选择影响已经(或被视为)根据第14.02节的规定选择了有关任何债券的现金百分比。在公司的书面要求下,并且受第10.05节的约束,受托人被授权与公司一起在执行任何此类补充债券时加入,签订可能包含的任何进一步的适当协议和规定,但是受托人无需但可以酌情,进入任何影响受托人在本债券或其他任何地方的权利、职责、特权、责任、赔偿或豁免的补充债券。根据本10.01节的规定授权的任何补充债券均可由公司和受托人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时尚未到期的债券持有人的同意,尽管任何第10.02节的规定。第10.02节。经债券持有人同意的补充债券。凭借截至当时尚未到期的债券的总本金金额至少占多数的债券持有人的同意(根据第8章提供的方法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在回购或要约或交换债券的情况下获得的同意),当董事会决议授权时,公司可在公司的费用下,与受托人时常并随时签订补充本协议的目的是修订本协议或任何补充协议或债券;然而,未经每位持有受影响的待支付债券的债券持有人的同意,不应有任何此类补充债券:(a)减少必须同意修订案的债券本金金额;(b)降低或延长任何债券的利息支付的约定时间;(c)减少或延长任何债券的到期日;(d)除本条约所要求外,不得对任何债券的转换权产生不利影响;(e)减少赎回价格或基本变更回购价格的债券或修改或以任何方式对债券持有人不利修改公司的义务以进行这些支付,无论是通过条款、定义或其他方式的修改或豁免;(f)以银行券或非票据规定的货币,或在非票据规定的支付地点支付债券;(g)更改债券的排序;或


 
在此第10条中进行任何需要每位持有人同意的更改,或者在第6.02条或第6.09条中的豁免规定。在公司书面要求并向受托人提交持有人同意证据的情况下,且受限于第10.05条,除非此类补充证券托管协议影响受托人根据此证券托管协议或其他有权或利益的权利、职责、特权、责任、赔偿或豁免,否则受托人应与公司一起执行此类补充证券托管协议,但受托人可以自行决定,但不得义务进入此类补充证券托管协议。根据此第10.02条,持有人无需批准任何拟议补充证券托管协议的具体形式。如果持有人批准其内容即可。任何此类补充证券托管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向持有人发出简要描述此类补充证券托管协议的通知。但是,未向所有持有人发送此类通知,或通知中的任何缺陷,都不会影响或影响补充证券托管协议的有效性。第10.03条。补充证券托管协议的效力。根据本第10条的规定签署任何补充证券托管协议后,此证券托管协议应被视为已经并已根据此作了修改和修订,受托人、公司和持有人根据此证券托管协议的各项权利、权利限制、义务、职责、赔偿、特权和豁免应在此后根据此类修改和修订加以确定、行使和执行,所有此类补充证券托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都将视为本证券托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组成部分,供任何和所有目的。第10.04条。债券上的注释。根据本第10条的规定签署任何补充证券托管协议后经验证和交付的债券,公司可在自己的费用下,按着受托人认可的形式对所提供补充证券托管协议中规定的任何事项作为注释。如果公司或受托人确定,已经被修改以符合,根据受托人和公司的意见,任何此类补充证券托管协议中的任何此类本证券的修改,公司可以在收到公司指令后准备并执行新债券,并由受托人验证(或根据第17.10条受托人正式任命的认证代理人验证)并交付以换取现有债券,在交还现有债券时。未根据本第10.04条进行适当注释或发布新债券不会影响此类补充证券托管协议的有效性。第10.05条。须向受托人提供补充证券托管协议合规证据。除了第17.05条要求的文件外,受托人还应接收执行根据本节所述而签署的任何补充证券托管协议的官方证明书和一份顾问意见作为最终证据,且每一份都声明,其符合本第10条的要求并且是根据此证券托管协议允许或授权的,包括一份务实法律意见书指出此类补充证券托管协议是公司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受惯例异常和限制条款的约束。


 
托管人无责任确定任何修正或辅助信托契约是否会对任何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第11条 合并、合并、销售、转让和出租公司 第11.01节 公司可以按照一定条款合并等 根据11.02节的规定,公司不得与另一人合并,合并或出售, 转让,转让或将其全部或主要资产出租给另一人(前提是本第11条不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财产销售,转让,转移或出租), 除非: (a)如不是公司,则最终产生的,幸存的或受让方“后继公司”应为根据美国或任何那里的州或哥伦比亚特区法律组织并存在的公司,并且后继公司(如果不是公司)应明确地通过补充契约承担公司在《证券和契约》下的所有义务; (b)在此《契约》下发生和继续的任何违约或违约后,立即生效; (c)如果公司不是后继公司,则后继公司应按照第11.03节交付给托管人官方证书和律师意见。 对于本第11.01节,将公司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和资产出售给另一人,如果该公司持有而不是这种子公司,则这些财产和资产将构成该公司在合并基础上所有或主要财产和资产的出售, 转让,转移或出租,另一方的财产。 第11.02节 后继公司应更换如果进行任何此类合并,合并,销售,转让,转让或出租,并且由继受人公司承担, 由公司执行的补充契约,由继受人公司执行并交付给托管人,并且形式令托管人满意,履行所有应由公司履行的《契约》中的承诺和条件,这种继任者公司(如果不是公司)将继续,并且除了租赁所有或几乎全部公司的财产和资产之外,可以行使和将替代公司的各项权利和权力,并与公司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的一方。 因此,该继任公司随后可能要签署,并且可以在其自己的名称或在公司的名称下签发任何 或所有在此处未签署并交付的发给公司的证券之中的票据。


 
根据这项信托文件的规定,如有继任公司的书面指示,信托人应代替公司,且遵守本信托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款、条件和限制,证明并交付或迫使证明并交付此前已由公司官员签署并交付给信托人以进行证明的任何票据,以及继任公司随后会要求签署并交付给信托人用于此目的的任何票据。所有这样发行的票据在本信托文件下享有与此前或之后根据本信托文件条款发行的票据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就好像所有这些票据均已在此文件签订日发行。在任何此类合并、合併、出售、转让(但租赁除外)的情况下,遵守本第11条的规定,本信托文件首段中被称为“公司”的人(或在本第11条规定的方式下随后成为这种人的继任者)此后可随时解散、清算,并且,除了租赁情况外,此类人应免除作为票据债务人和制造人以及根据此文件和票据的义务而承担的债务。在任何此类合并、合併、出售、转让或租赁的情况下,后续将发行的票据的措辞和形式可以做出适当的更改(但不涉及本质)。第11.03节。必须向受托人提供官方证明书和律师意见。除非受托人收到官方证明书和律师意见作为确定性证据,并且每份证明书和律师意见均陈述任何此类合并、合併、出售、转让或租赁及任何此类责任也经、假设和,如果在与此类交易相关之处需要补充契据,还需包括该补充契据均符合本信托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授权或允许,并且律师意见还陈述补充契据是继任公司的有效且具约束力的义务,但受制于通常的例外和限制。第12条 公司的创建人、股东、官员和董事的免责权利。第12.01节。证券和票据仅为公司债务。任何票据的本金或应计及未支付的利息的支付、根据此等因此或关于此等其他主张的索偿,以及根据本信托或任何补充信托中的公司的义务、契约或协议或根据任何票据,或因其中所代表的任何债务的产生,不得根据任何宪法、法规或法律规则,通过索赔或判决,直接或通过公司或任何继任公司向公司或任何继任公司的任何创建者、股东、员工、代理、官员、董事或子公司索赔;明确理解,所有这些责任都通过此明确豁免并释放,作为这项信托的执行和票据发行的条件和对价。


 
第13条【有意省略】第14条票据转换 第14.01节 转换特权。(a) 主体,且符合本第14条规定的条件,每个票据持有人可选择权,自2049年8月1日前任何营业日结束之前的任何时间,根据第14.01(b)节所述的条件,将其票据全部或任何部分(如果要转换的部分为1000美元本金或其整数倍)转换为普通股,条件和期间由第14.01(b)节规定,在2049年8月1日以后且在到期日前的任何营业日结束之前,初始换股率为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的10.2564股(根据本第14条规定进行调整,称为“转换比率”),按照第14.02节的解释规定以及与之一致的结算条款转换义务。(b) (i)在2049年8月1日前任何营业日结束之前,持有人可在任何连续十个交易日期间后的五个营业日立即投降其所有或任何部分票据以便转换(“测量期”),如果根据请求的持票人的要求,招标征询代理确定的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的最后一个报价是上述交易日的普通股,以及每个交易日的换股率乘积的98%以下(“交易价格条件”),招标征询代理根据本节(b)(i)和本债券中的交易价格定义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将向招标征询代理提供书面通知(如果不是公司,则选定的公司三家独立的知名证券经纪人)的定义和每个的适当联系信息。招标征询代理(如果不是公司)除非公司已请求这样的确定,否则无需确定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的交易价格,公司无义务提出此请求(如果公司作为招标征询代理,则公司无义务确定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的交易价格),除非票据持有人提出至少200万美元票据总本金额的书面请求,并提供合理证据表明任何交易日的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的交易价格将低于上述交易日的普通股的最后报价及该交易日的换股率乘积的98%,公司将指示招标征询代理(如果不是公司)确定,或如果公司作为招标征询代理,则公司应确定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的交易价格,按照程序进行。


 
自上文第62条所述的次一个交易日起,并持续至次一个交易日,直至债券每1000美元的面值的交易价格大于或等于普通股最后报告的成交价和转股比率的98%。如果(x)公司没有充当投标征求代理,并且公司没有要求投标征求代理在上述句子规定的义务下确定每1000美元债券的交易价格,或者如果公司指示投标征求代理获取报价并且投标征求代理未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者(y)公司充当投标征求代理而公司未在上述句子规定的义务下做出这样的决定,则在任一情况下,每1000美元债券的交易价格应被视为每次失败交易日普通股最后报告的出售价和转股比率的98%以下。如果上文所述的交易价格条件已达到,则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持有人、受托人和转股代理(如果不是受托人)。除非有明显错误,任何此类确定将是确定的。如果在上文所述的交易价格条件达到后的任何时候,债券每1000美元面值的交易价格大于或等于普通股最后报告的成交价和转股比率的98%,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受托人和转股代理(如果不是受托人)现在交易价格条件不再达到,并且此后,既不要求公司也不要求投标征求代理(如果非公司)再次根据本款(i)收购。公司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受托人和持有人将投标征求代理替换为任何人。受托人或转股代理均无责任确定或核实公司对交易价格条件是否已满的决定。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应在发行或分派的除权日之前至少50个交易日通知所有债券持有人、受托人和(若非受托人)转股代理。如果是根据股东权益计划发行的权益分离,公司得知发生或将发生这样的分离或相关触发事件后或尽快通知。一旦公司发出通知,持有人可随时在以下两者中的较早时刻将其所有或部分债券投降以转股:(1)发行或分配的除权日前一个营业日结束营业时间;(2)公司宣布不会进行此类发行或分配的日期。在每种情况下,即使当时的债券无法转股,债券持有人也可进行转股。债券持有人不得在持有债券的同时以与普通股持有人相同的条款参与任何此类发行或分配,并且仅因持有债券而无需转股,必须将其债券视为持有的债券本金金额(以千为单位)与持有的债券数量相乘的普通股数量。受托人或转股代理无需确定或验证公司确定该款项的权利。如果构成重大变更或全额赎回重大变更的交易或事件在2030年8月1日之前的最后一个营业日结束营业前发生,无论持有人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第15.02条回购债券,或者公司是否是合并、合并、约束股权交换或全部或几乎所有资产的转让或租赁的一方(除了仅用于更改公司组织法域的交易(1)不构成重大变更或全额赎回重大变更,且结果为普通股的再分类、转换或兑换仅转为幸存实体的普通股,该普通股成为债券的参照资产),在此类交易的生效日期或之后,债券持有人可随时自该交易生效日起或任何时候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券投降以转股,直至(i)该交易的实际生效日之后的35个交易日终止(或者如果公司在该交易的实际生效日之后向债券持有人发出通知,则自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关于该交易的通知之日起35个交易日终止),或者,如果该交易同时构成重大变更,直至相关重大变更赎回日期和(ii)最后一个营业日结束营业前一个营业日结束。公司应尽早但在实际生效日期后不迟于两个营业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受托人和(若非受托人)转股代理。受托人或转股代理无需确定或验证公司确定重大变更或全额赎回重大变更是否发生。


 
在2030年8月1日之前的营业日结束之前,持有人可以在2024年12月31日结束的日历季度后的任何日历季度(仅在该日历季度内)的任何时间,根据公司确定的每个适用交易日的转换价格是否大于或等于转换价格的130%来兑换其全部或部分债券。公司应在2024年12月31日后的每个日历季度初确定债券是否可以按照第(iv)款的规定兑换,并通知持有人、受托人和转换代理(若非受托人)如果债券可以按照第(iv)款的规定进行转换。受托人或转换代理不得就公司是否满足本第(iv)款规定的条件进行确定或核实。如果公司根据第16条召回任何或全部债券进行赎回,那么持有人可以在赎回日前第二个计划交易日结束前的任何时间,即使在此时债券通常无法转换,也可以兑换其全部或部分债券。此后,转换权利将在此时到期,除非公司违约未支付赎回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赎回价格已支付或已适当提供的日期之前转换其债券。第14.02节。转换程序;转换后结算。根据本第14.02节、第14.03(b)条、第14.07(a)条和第14.13条的规定,任何债券转换后,公司应根据每1,000美元的转换中的本金金额向转换持有人支付,并在适用时交付,一次性付款,其中包括观察期内的40个交易日的每日结算金额之和,如适用,在本第14.02节第(j)款的规定中,以现金代替交付任何普通股的零散股数。所有转换其相关转换日期发生在公司发出有关债券的赎回通知之后但在相关赎回日期前计划交易日结束后的所有转换,以及其相关转换日期发生在2030年8月1日之后的所有转换,将使用相同的现金比例进行结算。除了相关转换日期发生在公司发出有关债券的赎回通知之后且在相关赎回日期前第二个计划交易日结束前以及相关转换日期发生在2030年8月1日之后的任何转换,公司将对所有具有相同转换日期的转换使用相同的现金比例,但公司不必对具有相同转换日期的所有转换使用相同的现金比率。


 
65%相对于不同转换日期的转换数。如果就任何转换日期(或在括号的第三组之后的一组描述的期间中的一个,视情况而定),公司选择以超过正在转换的票据金额的部分结算其转换义务,其中的现金部分有关于此类转换日期(或该期间,视情况而定)的,公司应在有关转换日期后的交易日结束之前不迟于营业时间通知转股人持有者已作出的选择(“结算通知”)(或在任何转换产生(i)表示有关与票据有关的赎回通知的发布日期之后,并且在与所述赎回日前第二个计划交易日结束营业时间之前发生的相关转换日期(或(ii)在2030年8月1日或之后,不迟于2030年8月1日)的耶,该公司将在该结算通知中指示超过正在转换的票据本金部分应支付的金额百分比现金(“现金百分比”)。 如果有关持有人未在上述句子中设定的截止日期之前被告知现金百分比,则该公司将不再有权选择现金百分比,该公司将被视为已选择0%的现金百分比并且该公司将通过支付现金来解决其转换义务有关转换票据的本金部分并交付普通股的其余部分(如果有的话)较转换,按照本文的规定(受第14.02(j)的限制)。 当公司根据上述句子提及的第二个立即前的句子通知持有人作出任何选择时,公司应将结算通知的副本发送给受托人和转换代理(如果不同于受托人)。 为避免疑问,未向托管人交付结算通知或转换代理(如果不同于受托人)不会影响公司选择现金百分比的权利或任何根据第二和第三个立即前句子所作的选择的有效性或充分性。 (ii)对于票据的任何转换,每日结算金额,每日净结算金额,每日转换价值和结算金额将由公司在相关观察期的最后一天后随即确定。 在确定每日结算金额,每日净结算金额,每日转换价值和结算金额后不久,公司应立即通知受托人和转换代理(如果不同于受托人)每日结算金额,每日净结算金额,每日转换价值和结算金额的确定以及应支付的现金金额,而无论是交付普通股的任何不足份额。 受托人和转换代理(如果不同于受托人)对任何此类确定均不负责。 (b) 在根据上文规定转换票据之前,任何票据持有人应(i)在全球票据的情况下遵守当时实施的托管程序,并且必要时支付等于利息的资金。


 
在下一个利息支付日期支付给不符合规定的持有人,如第14.02(h)部分所述,以及如有必要,根据第14.02(e)部分的所有转让或类似税收。在实体债券情况下:(1)完整地,手动签署并交付给转换代理一个不可撤销的转换通知,如转换通知书所述(或其传真件、PDF文件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根据托管人适用程序的通知或转换通知书中规定的通知,称为“转换通知”),在转换代理处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所需转换的债券本金金额及持有人希望在结算转换义务时登记的普通股证书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2)将此类债券签发背书给公司或空白(并附有适当的背书和过户文件),交回转换代理的公司信托办公室,(3)如有必要,提供适当的背书和过户文件,(4)如有必要,在不符合规定的下一个利息支付日期支付利息等额的资金,如第14.02(h)部分所述,(5)如有必要,支付根据第14.02(e)部分的所有转让或类似税收。受托人(如有不同,转换代理)应在转换日向公司通知根据本第14条进行的任何转换。任何债券的转换通知不得提交,如果持有人已根据第15.03部分向公司提交了基本变更回购通知,并且未依照该部分规定有效撤回了该基本变更回购通知。如果同一持有人一次性交还多张债券进行转换,应以该等债券(或允许的特定部分,只要未超出)的总本金金额计算其相关债券转换义务。(c)应视债券为在日期(“转换日”)的营业结束前立即转换,持有人已符合上述第(b)款中规定的要求。除第14.03(b)和第14.07(a)部分规定外,公司应于相关观察期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支付并交付相关转换义务的应付金额。如果应付给转换持有人任何普通股,公司应发行或导致发行,并交付(如适用)给转换代理或该持有人,或该持有人的指定人或提名人,将该持有人应享有的全部普通股按照记账形式通过托管人兑现,以履行公司的转换义务。(d)如果任何债券被交付以进行部分转换,公司应执行并在收到公司指示后,受托人应验证并交付给或按照该债券持有人的书面指示,就所交还的债券的未转换部分颁发具有授权面额的新债券或债券,而交换持有人不需要支付任何服务费,但如公司、转换代理或受托人要求,需要支付足以支付任何文档、印花税或类似事项或转让税或类似政府费用的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或因此而可能强制执行的67,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即持有人的名称与换发新票据的持有人的名称不同时导致。 (e)如果持有人提交票据进行转换,公司将支付任何文书、印花税或类似问题或在转换时交付任何普通股股份的税款,除非由于持有人要求将这些股份发放给非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人将支付该税款。在这种情况下,换股代理可以拒绝交付或指示股份过户代理交付以其他持有人名称发行的普通股股份的证书,直到受托人收到足以支付根据前述句子按时到期的此类持有人所支付税款的数额。 (f)除14.04条款规定外,不应因根据本第14条规定换发的任何票据所换股份的股息而作出任何调整。 (g)在对全球票据的权益进行转换后,受托人或在受托人指示下的托管人应在该全球票据上做出有关代表其减少的本金金额的注记。公司应书面通知受托人,关于通过非受托人的换股代理换股票据的任何换股。 (h)在转换时,持有人将不会因应计及未付利息而单独收到任何现金支付或普通股份,除非另有规定,公司不会调整票据上的应计及未付利息的换股比。公司对全额换股义务的结算将被视为满足其支付票据本金金额及截至但不包括相关换股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任何情况均将视为已全额支付而非取消、熄灭或丧失。在票据转换时,应计及未付利息将被视为优先从换股时支付的现金中支付。 尽管前述,如果票据在常规记账日收盘后、对应的计息日开盘前换股,则在该常规记账日收盘时持有此类票据的持有人将在该计息日收到应付票据的全部利息金额,尽管发生换股。在从常规记账日收盘到紧随的计息日开盘期间,提交用于换股的票据必须附有等同于对应计息日上应付票据的利息金额的资金;但应注意,不应要求支付(1)跟随到期日前一常规记录日期后的转换;(2)如果公司指定的回购日期介于常规记账日之后且在对应计息日后的第二个预定交易日之前;(3)如果公司指定的基本变更回购日期晚于常规记账日且早于对应的计息日后的营业日;或(4)在任何情况下


 
如果在转换期间涉及任何违约金额,针对这种票据,避免疑问,到期日前一天,或在(2)条描述的任何赎回日、或在(3)条描述的任何基本变更回购日的规则记录日,立即核算的所有持有人,应在到期日或适用的利息支付日(视情况而定)收到应付的全部利息支付现金,无论其票据是否在遵循该规则记录日期后转换。\s\s(i)应按照相关观察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营业结束后被发行普通股的人,被视为记录持股人,自相关观察期结束的那天算起。在票据转换后,此人不再是已交换的票据的持有人。\s\s(j)公司不得在票据转换时发行任何普通股的零散股,并应根据相关观察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每日成交加权平均价支付现金,以取代交付任何在转换时应当交付的普通股的零散股。根据相关观察期的每日结算金额计算每张将被发行的普通股的数量,任何在此计算后剩余的零散股将以现金支付。\s\s第14.03节。适用于与赎回通知或特定公告日作出的基本变更相关的某些票据转换率增加。\s\s(a)如果(x)在到期日之前发生基本变更的有效日期,或(y)公司根据第16.02节向票据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并且在每种情况下,持有人选择在此类基本变更或赎回通知中转换其票据,在下述情况下,公司应根据下文描述,为转换的票据增加一个额外的普通股股数(“额外普通股”)。如果相关的转换通知在相关的基本变更期收到,则票据的转换被视为“与”该基本变更有关。如果相关的票据转换日期在涉及该类票据的赎回通知的日期至赎回日前第二个工作日结束工作时间的期间内,则票据的转换被视为“与”赎回通知有关。\s\s(b)在涉及基本变更或赎回通知而放弃票据转换时,公司应根据第14.02节的规定履行相关的转换义务,根据根据下文14.03(e)节中所列表中额外普通股所反映的转换率,支付相关的转换义务;但是,如果在基本变更定义的(b)项描述的基本变更的有效时间,指示财产完全由现金组成,在此类基本变更之后,对任何转换票据进行任何转换\s


 
在此类偿还附加费用性重大变更生效日期时,转换义务将仅基于交易的股票价格计算,并应视为每1000美元本金折算债券的金额等于转换率(包括任何对额外股份的调整),乘以该股票价格。在此情况下,转换义务将在转换日期之后的第二个营业日确定并向持有人以现金形式支付。公司应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受托人和转换代理(若非受托人)任何重大变更的生效日期,但须在该生效日期后不迟于五个营业日内。如果在关于赎回通知中进行的债券转换应被视为与重大变更相关的转换,则任何待转换的这类债券持有人应有权于赎回通知的生效日期和相关重大变更的生效日期前发生的第一个事件之一增加一次转换率,后者应被视为未发生。任何关于与重大变更或赎回通知相关的转换率增加的额外股份数应参考下表,在重大变更发生或生效,或赎回通知的日期,作为有效日期的基础,并按支付的(或被视为已支付的)每股普通股的价格(“股票价格”)确定。如果普通股持有人仅在描述基础变更定义的款项(b)中换取现金,则股票价格应为每股支付的现金金额。否则,股票价格应为在结束于或包括重大变更的生效日期或关于赎回通知日期前一交易日的五个交易日期间内普通股的最后报价平均值。董事会将根据其善意判断适当调整股票价格,以考虑任何生效的转换率调整或任何在该五个连续交易日期间内发生的需要调整转换率的事件,其中除息日、生效日期(如第14.04节中所用的术语)或事件到期日期发生在该期间内。表下面列出的股票价格将根据债券转换率在其他情况下的调整日期予以调整。调整后的股票价格将等于在导致股票价格调整的转换率立即之前适用的股票价格,乘以一个分数,其分子为导致股票价格调整的转换率调整前的转换率,分母为如此调整的转换率。下表中列出的附加股份数将与14.04节中规定的调整转换率以相同方式和同时调整。


 
(e)以下表列出了根据下面列出的每个股价和生效日期,每1000美元票面金额的附加普通股份额,按照本条款14.03执行的转换比率应增加的数量:股价 生效日期 78.00美元 90.00美元 97.50美元 110.00美元 120.00美元 126.75美元 150.00美元 175.00美元 200.00美元 300.00美元 400.00美元 500.00美元 600.00美元 2024年11月7日 2.5641 1.9614 1.6822 1.3274 1.1143 0.9964 0.6992 0.4978 0.3654 0.1236 0.0430 0.0111 0.0000 2025年11月1日 2.5641 1.9614 1.6822 1.3132 1.0908 0.9688 0.6659 0.4655 0.3366 0.1093 0.0365 0.0087 0.0000 2026年11月1日 2.5641 1.9614 1.6568 1.2625 1.0328 0.9083 0.6060 0.4127 0.2922 0.0895 0.0282 0.0059 0.0000 2027年11月1日 2.5641 1.9297 1.5876 1.1726 0.9369 0.8118 0.5174 0.3390 0.2330 0.0665 0.0192 0.0028 0.0000 2028年11月1日 2.5641 1.8204 1.4488 1.0131 0.7763 0.6550 0.3858 0.2378 0.1571 0.0423 0.0111 0.0005 0.0000 2029年11月1日 2.5641 1.5754 1.1612 0.7123 0.4938 0.3916 0.1953 0.1095 0.0703 0.0198 0.0046 0.0000 0.0000 2030年11月1日 2.5641 0.8547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如上表未列明确的股价和生效日期,<ul><li>若股价介于上表中两个股价之间或生效日期介于上表中两个生效日期之间,则增加转换比率的附加股份数量应根据相应的较高和较低股价以及较早和较晚生效日期间的直线插值确定,基于365天或366天年度,视情况而定;</li><li>若股价大于每股600.00美元(按照同样方式调整与上述表格列头中股价相同的方式调整),不会向转换比率中添加附加股份;</li><li>若股价低于每股78.00美元(按照同样方式调整与上述表格列头中股价相同的方式调整),不会向转换比率中添加附加股份。</li></ul>尽管前述规定,每1000美元票面金额的转换比率不得超过12.8205股普通股,按照第14.04条款调整转换比率的方式进行调整(“最高转换比率”)。 (f)本第14.03节的任何内容都不会阻止根据第14.04节对转换比率进行调整,以响应完全基本变更。 第14.04节。 转换比率调整。 如果以下任何事件发生,公司将不时调整转换比率,但公司不会调整转换比率,如果票据持有人参与(除非(x)股份拆细或合并或(y)要约或


 
在与普通股持有人同时并根据相同条款,在本第14.04节描述的任何交易中,并且仅因持有票据而不必转换其票据,好像他们持有普通股数量等于换股比率乘以该持有人持有的票据的本金金额(以千为单位)。 (a)如果公司仅发行普通股作为红利或派发普通股的股份,或者公司实施股份拆分或股份组合,则换股比率应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调整: 0 0 OS OS'CRCR' ×= 其中, CR0 = 该红利或分配的股息的权益日或该股份拆分或股票组合的有效日开市前有效的换股比率;CR' = 该股息日或有效日开市后有效的换股比率;OS0 = 该股息日或有效日开市前实际股份拆分或股票组合前的普通股数(在考虑任何此类股息,分配,拆分或组合之前);OS' = 经过这种股息,分配,股份拆分或股票组合后立即流通的普通股数。 根据本第14.04(a)节所作的任何调整应在该红利或分配的权益日或该股份拆分或股份组合的有效日开市后立即生效。 如果根据本第14.04(a)节声明但未实施或发出一种类似于本节所述类型的股息或分配,则换股比率应立即重新调整,自董事会确定不支付该股息或分配的日期起,以此类股息或分配未被声明的日期生效。 (b)如果公司向所有或几乎所有普通股持有人发行除根据股东权利计划外的任何权利,期权或认股权,使他们在自该发行公告日起不超过60个日历日内有权认购或购买普通股,每股价格低于该普通股的最后报告销售价格的平均值,为连续10个交易日的交易日结束包括并包括在内,最接近发行日的交易日。


 
在进行此类发行公告后,按照以下公式增加转换率:YOS XOSCRCR' 0 0 0 + + ×= 其中,CR0 = 此类发行权益分红日期开盘前有效的转换率;CR' = 此类发行权益分红日期开盘后有效的转换率;OS0 = 分红日期开盘前有效的普通股总股数;X = 根据此类权益、期权或认股权发行得到的普通股总股数;Y = 表示行使此类权益、期权或认股权所需支付的股票数量,除以普通股最后报价的平均价,计算方式为取得此类权益、期权或认股权的公告日期之前10个交易日结束时和包括结束时的每个交易日的普通股最后报价的平均价格。根据本文14.04(b)节的规定进行的任何增加应在发行此类权益、期权或认股权时立即生效,并且应在此类发行的权益分红日期开盘后立即生效。在此类权益、期权或认股权到期后未交付普通股的情况下,转换率将降低至仅按交付的普通股数量进行的增加所导致的转换率。如果未发行这类权益、期权或认股权,则转换率将降低至如果未发生此类发行的权益分红日期则生效的转换率。根据本文14.04(b)节和本文14.01(b)(ii)(A)节的目的,以确定任何权益、期权或认股权是否授予普通股持有人以低于普通股最后报价价格之平均价的价格认购或购买普通股,并确定此类普通股的全部发行价格,公司为此类权益、期权或认股权收取的任何代价以及行使或转换该等权益、期权的任何支付金额,在确定这些一律得到考虑,如果代价非现金,则该代价的价值由董事会决定。


 
如果公司分配其资本股、负债的证据、其他资产或财产、以及对所有或几乎所有普通股持有人分发的公司权利、期权或认股权,不包括(i)根据第14.04(a)或第14.04(b)条款进行了调整(或者会因1%例外而进行调整)的股息、分配或发行、(ii)仅以现金支付的股息或分配,适用第14.04(d)条款的规定、(iii)此第14.04(c)节下方规定的拆分行为,(iv)除另有规定的14.11条外,根据公司当前有效的任何股东权利计划发行的权利,和(v)以参考财产与普通股在合并事件中交换或转换而分发的,增加转化比率的法定公式为: FMVSP SPCRCR' 0 0 0 − ×= 其中,CR0 = 分配日开盘前生效的转化比率;CR' = 分配日开盘后生效的转化比率;SP0 = 普通股最后报价价格10个连续交易日平均值,包括并结束于转化日前一交易日;FMV = 董事会确定的参考财产在分配日对每股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根据以上第14.04(c)节的部分所做的增加,将在分配日开盘后立即生效。如果未支付或进行此类分配,则转化比率将调整为未宣布此类分配时生效的转化比率。尽管前述,如果“FMV”(如上所定义)等于或大于“SP0”(如上所定义),则每张票据持有人将获得相应的分配财产,而无需转换其票据,所获得金额和种类的分配财产,等同于如果该持有人拥有等于分配日上生效的转化比率的普通股数量的话,那么每$1,000本金金额的票据持有人将在持有人在分配日同时并以相同条件为普通股持有人分配财产,以及不必转换其票据。如果董事会确定“FMV”等于或大于“SP0


 
根据本第14.04(c)节的目的,针对任何分配的转换率(参见上文第74)可参照实际或待发行证券的交易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用于计算普通股最后报价价格的相同期间内的市场价格,该期间包括在分配的除息日前10个连续交易日结束时及包括在该交易日。就根据本第14.04(c)节的调整而言,如果公司普通股的投资者股息或其他分配发生支付,涉及子公司或公司的其他业务单元的资本股或其他类别或系列的股票(或类似的股权利益),这些股票或在发行时将被列入或交易于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称为“分拆”)时,转换率将根据以下公式进行增加:0 00 0 MP MPFMVCRCR' + ×= 其中,CR0=估值周期结束前即时生效的转换率;CR'=估值周期结束后即时生效的转换率;FMV0=分配给普通股持有人的普通股或类似股权利益的最后报价价格的平均值,适用于一股普通股(按照第1.01节中普通股的定义进行确定,如该定义所述的普通股被替换为这种资本股或类似股权利益)在分拆除息日后第一个连续交易日并包括10个连续交易日期间内;MP0=分拆除息日后的估值周期内普通股的最后报价价格的平均值。在上段所述情况下,转换率的增加将发生在估值周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但是,对于相关观察期间内落在转换和在估值周期内的任何交易日,上段内容中的“10”应被视为已替换为从分拆除息日至这一交易日已经过去及包括在内的更少交易日的数量,以确定在这一观察期间的这一交易日作为转换率的情况。如果宣布但未支付或执行构成分拆的任何股息或分配,转换率将立即重新调整,以使其适用于董事会决定不支付该股息或分配的日期生效的转换率,此时的转换率将按照如果该股息或分配未被宣布而生效的情况进行。


 
75 For purposes of this Section 14.04(c) (and subject in all respects to Section 14.11),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distributed by the Company to all holders of the Common Stock entitling them to subscribe for or purchase shares of the Company’s Capital Stock, including Common Stock (either initially or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which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until the occurrence of a specified event or events (“Trigger Event”): (i) are deemed to be transferred with such shares of the Common Stock; (ii) are not exercisable; and (iii) are also issued in respect of future issuances of the Common Stock, shall be deemed not to have been distributed for purposes of this Section 14.04(c) (and no adjustment to the Conversion Rate under this Section 14.04(c) will be required) until the occurrence of the earliest Trigger Event, whereupon such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been distributed and an appropriate adjustment (if any is required) to the Conversion Rate shall be made under this Section 14.04(c). If any such right, option or warrant, including any such existing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distributed prior to the date of this Indenture, are subject to events, upon the occurrence of which such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become exercisable to purchase different securities, evidences of indebtedness or other assets, then the date of the occurrence of any and each such event shall be deemed to be the date of distribution and Ex-Dividend Date with respect to new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with such rights (in which case the existing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shall be deemed to terminate and expire on such date without exercise by any of the holders thereof). In addition, in the event of any distribution (or deemed distribution) of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or any Trigger Event or other event (of the type described in 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sentence) with respect thereto that was counted for purposes of calculating a distribution amount for which an adjustment to the Conversion Rate under this Section 14.04(c) was made, (1) in the case of any such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that shall all have been redeemed or purchased without exercise by any holders thereof, upon such final redemption or purchase (x) the Conversion Rate shall be readjusted as if such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had not been issued and (y) the Conversion Rate shall then again be readjusted to give effect to such distribution, deemed distribution or Trigger Event, as the case may be, as though it were a cash distribution, equal to the per share redemption or purchase price received by a holder or holders of Common Stock with respect to such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assuming such holder had retained such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made to all holders of Common Stock as of the date of such redemption or purchase, and (2) in the case of such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that shall have expired or been terminated without exercise by any holders thereof, the Conversion Rate shall be readjusted as if such rights, options and warrants had not been issued. For purposes of Section 14.04(a), Section 14.04(b) and this Section 14.04(c), if any dividend or distribution to which this Section 14.04(c) is applicable also includes one or both of: (A) a dividend or distribution of shares of Common Stock to which Section 14.04(a) is applicable (the “Clause A Distribution”); or (B) a dividend or distribution of rights, options or warrants to which Section 14.04(b) is applicable (the “Clause b Distribution”), then, in either case, (1) such dividend or distribution, other than the Clause A Distribution and the Clause b Distribution, shall be deemed to be a dividend or distribution to which this Section


 
76 14.04(c)适用于“条款C分配”,并必须根据本第14.04(c)条所需的任何转换率调整进行调整,然后进行(2)规定条款A分配和条款B分配应立即跟随“条款C分配”,并根据第14.04(a)条和第14.04(b)条分别要求进行任何转换率调整,但是,如果公司确定(I)“不含股息日期”条款A分配和条款b分配应视为是“条款C分配的不含股息日期”,并且(II)包括在条款A分配或条款b分配中的任何普通股份不得视为是“圈C分配或生效日期当天营业开市前的即时未上市股票”(在第14.04(a)条的意思)或“圈C分配的不当地在所有持有普通股票的人在当天营业开市前的即时未上市股票”(第14.04(b)条的含义)。)如果向所有或几乎所有普通股持有人支付现金股利或分配,则将根据以下公式调整转换率:CR' = CR0 × SP0 / (SP0−C),其中,CR0 = 在市场对准的日期前一工作日开市时即时生效的转换率;CR' = 在市场对准的日期当天开市后即时生效的转换率;SP0 = 市场对准日前一交易日普通股票的最新成交价;C = 每股现金金额公司分配给所有或几乎所有普通股持有人。根据本14.04(d)节,任何增加将立即在此类股息或分配的不含股息日期当天开市后生效。如果未支付此类股息或分配,则转换率将在董事会决定不做出或支付此类股息或分配的日期生效,调整为反之即增多该转换率将生效的数量。不论前述规定,如果“C”(如上定义)等于或大于“SP0”(如上定义),则应当收到持有者的每$1,000票面金额纸币,同时且根据相同条款以及无需转换其票据的持有者收到的现金数量,如果持有者在不含股息或分配的日期的转换率下持有与该持有人在不含股息或分配日期为现金股利或分配的转换率下持有的普通股数量相等的普通股。


 
如果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对普通股进行的支付涉及到适用于交易所法案下的招标或交换要约(除了任何少数股招标要约),在每股普通股的支付中现金和其他考虑价值超过普通股最后报价价格的平均值超过 10 个连续交易日期间的情况,开始于并包括最后一次能够根据此招标或交换要约进行招标或交换的交易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换股比例应根据以下公式进行增加: ()SP'OS OS'SP' ACCRCR' 0 0 × ×+ ×=, 其中, CR0 = 招标或交换要约到期后的第 10 个交易日的营业结束前实施的换股比例,并包括填充此招标或交换要约的接受购买或交换的所有普通股的交易日; CR' = 招标或交换要约到期后的第 10 个交易日的营业结束后实施的换股比例,并包括填充此招标或交换要约的接受购买或交换的所有普通股的交易日; AC = 董事会确定的支付用于购买此类招标或交换要约中的普通股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考虑价值的总和; OS0 = 此类招标或交换要约到期前的立即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在此类招标或交换要约中接受购买或交换的所有普通股购买之前生效); OS' = 此类招标或交换要约到期后立即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在此类招标或交换要约中接受购买或交换的所有普通股购买生效后); SP' = 普通股的最后报价价格的平均值,开始于此类招标或交换要约到期的交易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并包括此类招标或交换要约到期的交易日。此第 14.04(e) 节下的换股比例增加将在招标或交换要约到期的下一个交易日和下一个交易日之后的第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时发生;只要对于任何落在此类转换的相关观察期内并在到期日之后的第 10 个交易日的任何交易日


 
在任何要约或交换要约中,前款中对“10”或“10th”的提及应被视为已替换为已从交易日的次一日,即该等要约或交换要约的到期日之次后一日至包括该交易日在内的更少数量的交易日计算,并确定此观察期的交易日的当日的转换率。如果公司有义务根据14.04(e)节描述的任何此类要约或交换要约购买普通股的股份,但由适用法律永久阻止实施任何此类购买或所有此类购买已被撤销,将重新调整适用的转换率,以使然该转换率将生效若该要约或交换要约未曾被发出或仅涉及已进行的购买。除本文规定外,公司不会因发行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证券或购买普通股或此类可转换或可交换证券权益而调整转换率。除本节14.04的a、b、c、d和e款要求的调整外,且在法律允许并遵守纽约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证券所在上市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不时增加转换率的任何金额,延续至少20个营业日的时间,如果公司决定该等增加符合公司最佳利益。此外,遵守适用法律并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证券所在上市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的适用规则,公司可以(但不是必须)在与普通股的股东或购买普通股的权利在股息或普通股的派息或在类似事件中所涉及的任何收入税有关时增加转换率以避免或减少。尽管本第14条的任何不同规定,转换率不得调整:(i)以低于转换价的价格或其他方式发行任何普通股,除非这些情况与14.04节的规定不同;(ii)根据任何现有或未来计划发行任何普通股,提供用于再投资股息或公司证券上应支付的利息并且按照任何计划在普通股中增投额外金额;(iii)根据开放市场回购计划或其他回购交易回购任何普通股,包括不是类似于14.04(e)节所描述的要约或交换要约的结构化或衍生交易。


 
在发行任何普通股、受限制的股票单位,或者根据公司或公司任何子公司现有或未来的雇员、董事或顾问福利计划、激励计划或计划,或者与公司为了税收目的而保留的任何这类股票有关的选择权或购买权发行时;在根据本条款发行任何普通股的时候,其他不属于(iv)所描述的任何期权、权证、权利或可行使、可交换或可转换的证券,并且自债券首次发行之日起尚未行使的权利(不包括第14.11节中描述的权利计划);针对除公司子公司以外的任何一方的第三方要约收购;仅仅因为普通股的面值变更或公司的注册地变更;或者因为应计的未支付利息(如果有)。所有在本第14条款下的计算和其他决定应由公司做出,并应取至最接近万分之一的股份。如果根据上述规定调整换股比率可能导致换股比率变化不到1%,则尽管以上之前,公司可选择在须作出该调整的日期后立即通过书面通知决定实施或延迟并推迟此调整,然而,所有此类推迟的调整必须在以下情况中的最早一刻立即生效:(i)所有这类推迟的调整将导致换股比率至少发生1%的变化时,(ii)任何债券的换股日期(在普通股被现金替代的情况下,紧随此类换股之后),(iii)与任何债券的换股有关的观察期的每个交易日(不同于(ii)中描述的情形),(iv)任何重大变更的有效日期或任何补偿性基本变更的生效日期,(v)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发送针对全部或部分债券的赎回通知的日期,和(vi)2030年8月1日,每种情形,除非该调整已经进行或不再根据本契约要求。上述句子中描述的条款称为“1%例外”。每当根据此作调整换股比率,公司应及时向受托人(如果不是受托人,则向换股代理)提交一名官员证书,其中载明调整后的换股比率,并简要说明需要进行此类调整的事实。在托管人负责任的官员收到此类官员证书之前,托管人不得被视为已知换股比率的任何调整,并可在无需查询的情况下认定其所知的最后换股比率仍然有效。在交付此类官员证书后尽快


 
根据80证书,公司应准备一份关于转换率调整的通知,列明调整后的转换率、每次调整生效日期,并在根据第14.04(g)款提高转换率的情况下,调整后转换率的有效期,并将此类转换率调整通知交付给每位持有人。未能交付此类通知不会影响任何此类调整的合法性或有效性。(k) 在本第14.04款的目的下,任何时点流通的普通股数量不应包括公司库藏的股票,只要公司不支付任何股息或对公司库藏的普通股进行任何分配,但应包括因代替普通股份的零股证书而发行的普通股份。第14.05款。价格调整。每当本契约的任何条款要求公司计算最近交易价格、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每日转换价值、每日净结算金额或每日结算金额跨越多日(包括但不限于观察期和为了与弥补性基本变更或赎回通知相关的任何转换而确定股价的期间)时,董事会应适当调整,以免重复考虑根据第14.04款做出的任何调整,以便考虑任何实际效力的调整转换率或任何需要根据调整转换率进行调整的事件,其中股息除权日、生效日期或到期日在最近交易价格、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每日转换价值、每日净结算金额或每日结算金额计算的期间内的任何时候发生。第14.06款。需完全支付的股份。公司应从其已核准但未发行的股份或库藏股中自由提供足够量的普通股,以满足随时提出转换的债券(假定以每$1,000面值的债券转换提供等于最高转换率的普通股数)。第14.07款。资本重组、分类和普通股变更的效力。(a) 在以下情况下:(i) 任何资本重组、分类或普通股变更(除了仅由细分、合并或者仅为变更面值引起的变更),(ii) 公司涉及的任何合并、收购、组合或类似交易


 
如果发生任何与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的共同资产实质性全体出售、租赁或转让给第三方的事件(iii) ,或者任何根据法定的股份交易的(iv),导致普通股转换为或换取为股票、其他证券、其他资产(包括现金或其任何组合)的事件(统称为“合并事件”),那么在此类合并事件生效时间及之后的时间内,每1,000美元的票面金额的债券转换权将被更改为将此类票面金额的债券转换为相应种类和数量的股票、其他证券或其他资产(包括现金或其任何组合),即在此类合并事件之前立即持有或有权收到相等于转换比率的普通股数量的持有人将拥有或有权收到的股票、其他证券或其他资产(称为“参考资产”,每个“参考资产单元”指的是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收到的相应参考资产种类和数量);合并事件发生之前或生效当天,公司或继承人或收购方(视情况而定)应与受托人签订根据第10.01(g)节允许的附加之债券转换权变更的补充义务状书;但是,合并事件生效时及之后,将根据第14.02节按照(A)继续支付在按照第14.02节规定转换债券时应支付现金的金额;(B)公司(或继承人或收购方,视情况而定)将继续有权决定支付剩余部分(如果有的话)的考虑支付或交付形式;(C)按照第14.02节转换债券时,本应交付的普通股数量,如果有的话,将改为以参考资产形式交付并以参考资产种类和数量来换取那多额外的转换债券交付本金金额,(D)每日VWAP将根据普通股股东在合并事件中将得到的参考资产单元的值加以计算。如果合并事件导致普通股转换为或以其他方式换取多种形式的考虑权(部分参考来自股东选举),那么(i)将转换为债券的参考资产被视为实际收到的普通股持有人所得到的各种类型和数量的考虑权的加权平均值;(ii)而上段直接数的参考资产单位则指的是第(i)条款中提到的归因于一份普通股的考虑权。公司应在尽快确定之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持有人、受托人及换股代理人(如果不是受托人)有关这样的加权平均。如果普通股持有人仅在合并事件中收到现金,那么,对于发生在合并事件生效日之后的所有转换,(A)根据转换日期的生效转换率计算的每1,000美元的票面金额的债券转换应完全以现金支付,(如可能受到任何附加股份的增加);


 
根据第14.03条规定,每股普通股在此种并购事件中支付的价格乘以并购事件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即可现金支付给持有人,以履行转换义务。如前一段第二个立即前述的补充性契约规定,债券可转换为参考资产(不包括现金和/或现金等价物),还应提供与本第14条所规定的尽可能接近的折价和其他调整。如果在任何并购事件中,参考资产包括非公司或该并购事件中的接替者或购买公司之外的人的股份、证券或其他财产或资产(不包括现金和/或现金等价物),则该补充性契约也应由该其他人签署,并包含应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其他规定,公司应出于诚信合理考虑前述事由认为必要的规定,包括在第15条中规定的购买权规定。 (b)当公司根据本第14.07节的子条款(a)签署了补充性契约时,公司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交一份简要说明其理由的官员证书,任何此类并购事件后将构成参考资产单位的现金、证券或财产或资产类别的调整,以及所有前提条件都已遵守,并应迅速通知所有持有人。公司应在签署此类补充性契约后20天内向每位持有人发出有关签署此类补充性契约的通知。未能发送此类通知不会影响此类补充性契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 (c)除非其条款与本第14.07节一致,否则公司不得成为任何并购事件的一方。前述条款不影响持有人在此类并购事件生效日期前按照第14.01节和第14.02节规定将其债券转换为现金和普通股的权利。 (d)本第14.07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连续的并购事件。 第14.08节。若干契约。 (a)公司承诺,债券转换后发行的所有普通股均为公司全额缴纳且无须进一步征税的股份,并且不存在任何与发行有关的税款、留置权和收费。 (b)公司承诺,如根据任何联邦或州法律的规定,用于根据本文债券转换所提供的任何普通股需要在任何政府机构下注册或批准,以便这类普通股在转换后得到有效发行,公司应根据委员会的规则和解释尽可能获得此类注册或批准。


 
公司进一步承诺,如果普通股随时在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上市,公司将上市并采取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确保上市,只要普通股在该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上市,任何通过债券转换而发行的普通股也应上市。第14.09节。 受托人的责任。 受托人和任何其他转换代理在任何时候均无职责或责任,受托人和任何其他转换代理对于计算或确定转换比率(或任何调整)是否存在任何可能需要任何调整(包括任何增加)转换比率或有关在做出时对任何此类调整的性质、程度或计算或在此处或根据任何附加义务规定的任何补充信托文件中使用的方法的任何责任,无论何时交换任何债券,受托人和任何其他转换代理均不负责关于任何股票、证券、财产或现金的有效性或价值(或种类或金额),这可能在任何交换票据时发行或交付;受托人和任何其他转换代理对此不作任何陈述。 受托人或任何转换代理均不对公司未能在任何目的转换债券时发行、转让或交付任何股票或股票证书或其他证券、财产或现金额负责,也不负责遵守本文中公司包含的任何责任、责任或契约。 不限制前述内容,受托人或任何转换代理均不负责确定根据第14.07节签署的任何补充信托协议中包含的任何规定的正确性,这些规定涉及持有人在提及的任何节后转换其票据后或对与之相关的任何调整的任何股票或证券或财产(包括现金)的种类或金额,但是,遵守第7.01节的规定,可以接受(未经任何独立调查)作为任何此类规定正确性的确凿证据,并且在没有严重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下,将受到保护,在无法忍受的基础上依赖于,公司应该在签署任何此类补充信托协议之前向受托人报告的官员证书(就此而言,受托人未经独立调查)关于有关事项。 受托人或转化代理不负责确定是否发生了使转换票据符合转换或不再符合转换条件的第14.01(b)节所考虑的任何事件,直到公司已向受托人和转换代理交付有关转换权的通知,该通知涉及第14.01(b)节所述事件的开始或终止,在此类通知上,受托人和转换代理可以据此而 宣训,公司同意在任何此类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受托人和转换代理交付此类通知,或者按照第14.01(b)节规定的其他时间交付此类通知。 在任何情况下,受托人和转换代理均不承担对股价或测量期间的了解或监视责任。 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本第14条发给受托人或转换代理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 第14.10节。 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通知持有人。在任何情况下:


 
在本公司或其子公司采取的行动需要根据第14.04或第14.11款调整换股比率;(b)合并事件;或(c)本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自愿或强制性解散、清算或清偿时,在每种情况下(除非根据本证券另有规定的要求,否则),本公司应尽快向受托人和换股代理(如非受托人)提交并交付给每个持有人,但在下文指定的适用日期前至少20天的通知,在通知中说明(i)为了采取本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行动而需确定记录日期的日期,或者如不需确定记录日期,则规定孰为该行动的一部分的普通股持有人应被确认的日期, 或(ii) 预期该合并事件、解散、清算或结束将生效或发生的日期,以及预计 截至哪一日期普通股记录持有人应有权交换他们的普通股,发布在该合并事件、解散、清算 或结束前。未能提供此类通知或其中有任何瑕疵,均不影响该行动有效性或合法性


 
根据第14.02条款,本公司可以选择交换,通过转换可以兑付到期的任何该等票据(“兑换考虑”)。如果公司做出交换选择,公司应在相关转换日期之后的交易日结束时,书面通知受托人、转换代理(如果不是受托人)和提交其票据进行转换的持有人,公司已做出交换选择,公司应通知相应的指定金融机构有关转换考虑交付的最后期限和相关现金比例,视情况而定。(b)提交给指定金融机构的任何票据应保持未兑付状态,受保司照押金相关程序。如果指定金融机构同意接受任何票据进行交换,但未能及时支付和交付相关转换考虑交换的票据持有人,或者如果该指定金融机构不接受本条款第14.12节规定的票据进行交换,公司应按照本债券章程要求在规定时间支付和交付相关转换考虑,就好像公司未做出交换选择一样。(c)公司对任何指定金融机构的指定,可提交票据进行交换,并不要求这些指定金融机构接受任何票据(除非这些指定金融机构与公司单独达成协议)。公司可以但无义务与任何指定金融机构进行单独的补偿协议,以应对这类交易。第14.13节。换股限制。尽管本债券章程中可能有相反规定,但公司不得给予任何票据的转换以效力,持有人不得根据本债券章程的条款和条件转换任何票据,任何此类转换应视为无效,并被视为从未进行,因为在给予这种转换效力后,持票人或持票人, 或受益人, 与所有关联方和合伙人合计,将有权益拥有超过4.99%(“最大比例”)的普通股于当时即将生效此种转换后立即的所有普通股涉及转换(假定,根据票据的转换,公司将交付基础票据的完整数量的普通股),除非持票人或受益人获得董事会事先批准。为确定不超出最大比例,持票人(或受益人)可能各自在获得批准,并依赖于公司的最近(x)最近的公开报告限定数量, 公告上公司所转发的普通股数量(“报告的普通股数量”).如果公司收到转换通知


 
在实际流通股数少于报告的流通股数时,公司应书面通知持有人当前流通的普通股数量,并且如果按照上述计算得出的受益所有权使该持有人(或其受益所有权人)的最大百分比超过,则该持有人(或其受益所有权人)应通知公司有关减少转换金额的通知转换的票据。无论何时,持有人或受益所有权人都可以书面请求,公司应在一个(1)工作日内书面或电子邮件确认任何持有人(或受益所有权人)持有的普通股数量。本条款14.13​​的任何先前导致无法按照该条款转换票据的情况都不会影响本条款对于任何后续可转换性决策的适用性。本条款14.13​​中包含的限制不得豁免,并适用于所有继任持有人。受托人或转换代理没有义务监测任何转换是否符合上述规定或《证券交易法》的要求,并且没有义务监测任何持有人持有或将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区15 票据回购 持有人选择权 第15.01节. [特意省略]。 第15.02节. 在基本变更时按持有人选择回购。 (a)如果在任何时间发生基本变更,则每位持有人均有权利(“基本变更回购权”),在该持有人的选择下,要求公司现金回购所有该持有人的票据,或者根据第15.03节适当提供但没有有效撤回的主要金额的任何部分等于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整数倍,在公司指定的日期(“基本变更回购日期”)上,该日期不得早于基本变更公司通知日期后20个工作日或35个工作日之后,回购价格等于票据的本金金额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基本变更回购日期的应计及未付的利息(“基本变更回购价格”),除非基本变更的回购日期在常规股权登记日之后但在该常规股权登记日所对应的利息支付日之前的日期,则公司应向该常规股权登记日记录持有人支付应计及未付的全部利息,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应等于根据本条款15回购的票据的本金金额的100%。 基本变更回购日期应受推迟,以使公司能够遵守独立于本债券生效日期后发生的适用法律所产生的适用法律。 (b)根据本第15.02节回购票据的选项应由其持有人选择进行:


 
(i)持有人向付款代理递交填写完整的通知(“基本变更回购通知”),表格见附件2,随附本附件A中附有的债券形式,如果债券是实物债券,则须在基本变更回购日期前的营业日结束时或之前递交;以及(ii)如果债券是实物债券,于递交基本变更回购通知后的任何时间(连同转让所需的所有必要背书)交付给付款代理的债券,转交处于付款代理的公司信托办公室;或者如果债券是全球债券,按照托管机构的程序进行债券的记账过户,无论哪种情况,此类交付或过户是持有人收到相应的基本变更回购价格的先决条件。将要回购的任何实物债券的基本变更回购通知应声明:(i)要交付回购的债券的凭证编号;(ii)要回购的债券本金金额部分,必须为1,000美元或其整数倍;以及(iii)证明债券将根据债券和本信托契约的适用条款由公司回购。如果债券是全球债券,持有人必须根据适用的托管程序交出债券才能行使基本变更回购权利。尽管本文中的任何规定相反,任何行使本第15.02节所述基本变更回购权利的持有人均有权在基本变更回购日期前的营业日结束前随时全部或部分撤回行使基本变更回购权利的选择,对于实物债券的情况,通过按照第15.03节向付款代理递交撤回书面通知进行,或者对于全球债券的情况,按照托管机构的适用程序进行。付款代理应立即通知公司其收到的任何基本变更回购通知或书面撤回通知。在(i)公司知道或合理应该知道基本变更发生的日期,对于在第1.01节基本变更定义中第(a)款描述的基本变更,在第20个营业日之前或之前,或者(ii)基本变更发生的日期,对于任何其他基本变更,在第20个营业日之前或之前,公司应向所有债券持有人,转换代理(如非受托人的情况下的转换代理)和受托人以及付款代理(如非受托人的情况下的付款代理)发出书面通知(“基本变更公司


 
在基本变更生效日期和因此而产生的债券持有人选择权的基本变更赎回权发生时,请通知。对于实物票据,此类通知应通过普通邮件发送,对于全球票据,此类通知应根据托管机构的适用程序进行传递。每份基本变更公司通知应指明:(i)引起基本变更的事件;(ii)基本变更日期;(iii)持有人行使根据本第15条款拥有的赎回权的最后日期;(iv)基本变更赎回价格;(v)基本变更赎回日期;(vi)付款代理和转换代理的名称和地址,如适用;(vii) 如适用,转换比率以及由于基本变更而导致的任何转换比率调整;(viii) 持有人已选择行使基本变更赎回权的票据只有在持有人根据本契约条款撤回其行使基本变更赎回权的选项时才能转换;以及(ix) 持有人必须遵循的程序,以要求公司赎回其票据。尽管上述有违之事项,若第三方以与公司在本契约中规定的方式、同时和符合公司出价的要求的方式,提出赎回票据的要约并根据其要约购买所有正确交出且未有效撤回的票据,公司不需要赎回或提出赎回票据。公司的不发送前述通知或其中任何缺陷均不会限制持有人的赎回权,也不会影响根据本第15.02节规定赎回票据的程序的有效性。在公司至少提前两(2)个营业日发出书面请求的情况下(或者托管人接受的较短期限),托管人将以公司的名义且由公司承担费用发出该通知;但是,


 
在所有情况下,此类基本变更公司通知书应由公司准备。(d) 尽管前述规定,如果票据的本金金额已在任何日期被加速,并且该加速已在此日期之前或之前被撤销,则不得由公司按照持有人的选择在基本变更发生时回购任何票据(以下情况除外:公司因未按照相关票据支付基本变更回购价格的款项而发生拖欠所导致的加速)。付款代理将在票据加速期间即使将其持有的任何实物票据返还给其持有人(以下情况除外:公司因未按照相关票据支付基本变更回购价格的款项而发生拖欠所导致的加速),或者任何符合托管机构程序的票据电子转移指示应被视为已被取消,且在此返还或取消时,相关的基本变更回购通知被视为已被撤回。(e) 尽管前述规定,公司无须根据本第15条款的规定就构成基本变更的情形收回或回购票据(i)其属于现金美元的并购事件,该事件的参考资产完全由现金美元组成;(ii)根据该事件或交易完成后,票据变为可按$1,000本金金额的票据可按基本变更回购价格每$1,000本金金额的票据计算得出的现金美元组成的代价转换(按照假定该金额包括作为基本变更回购价格一部分而应支付的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的最大金额计算);以及(iii)就此类基本变更,公司按照本代理合同应提前发送有关基本变更的通知。第15.03节。基本变更回购通知的撤回。(a) 可通过按照本第15.03节的规定交付给付款代理公司信托办公室的书面撤回通知,对物理票据全部或部分撤回基本变更回购通知,该书面撤回通知必须在基本变更回购日期前的营业日结束之前的任何时间递送,并指明:(i) 正在提交撤回通知的票据本金金额,该金额必须为$1,000本金金额或$1,000的整数倍;(ii) 正在提交撤回通知的票据的证券号码,和(iii) 仍受原始基本变更回购通知约束的该等票据的本金金额(如有的话),该部分须为$1,000本金金额或$1,000的整数倍。


 
如果票据为全球票据,则持有人可以在基本变更回购权的回购日期前的营业日结束之前随时撤回其行使基本变更回购权,其方法符合托管人的规定。第15.04节。基本变更回购价格的存款。(a)公司将在基本变更回购日期的12:00 p.m.纽约时间或之前与受托人(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付款代理人,或者如果公司充当自己的付款代理人,则根据第4.04节提供的方式予以设置、隔离并信托)存入足以回购所有应以适当基本变更回购价格回购的票据的款项;但是,倘若任何该等存款在任何基本变更回购日期的纽约时间12:00 p.m.之后由适用的付款代理人收到,则应视为已在下一个营业日存入。在从受托人(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付款代理人)收到资金和/或票据后,对于未在基本变更回购日期前的营业日结束之前撤回的投降用于回购的票据(并按照第15.02节满足了条件的持有人),支付将在(i)基本变更回购日期(条件是持有人已满足第15.02节中的条件)和(ii)记账转让时间或按照第15.02节要求的方式将该等票据移交至受托人(或公司 指定的其他付款代理人)之后的后者进行,邮寄支票支付给在票据登记册中应有权接收票据的持有人;但是,支付给托管人的款项将通过立即可用的资金电汇给托管人或其受让人账户。受托人(或其他适用的付款代理人)应在此类支付后并在公司书面要求后立即将超过基本变更回购价格的资金返还给公司。(b)如果在基本变更回购日期的纽约时间12:00 p.m.之前,受托人(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付款代理人)持有足够资金支付所有应在该基本变更回购日期上回购的票据或其部分的款项,则对于已适当投降用于回购并且在此基本变更回购日期上未有效撤回的票据,(i)该等票据将停止有效,(ii)该等票据的利息将停止计息(无论是否已记账转让票据或已将票据交付给受托人或付款代理)和 (iii)该等票据的持有人的所有其他权利将终止(除了交付或转让该等票据后收到基本变更回购价格的权利以及如适用的应计未付利息)。 (c)根据第15.02节部分地应依照进行回购的票据投降,公司应签发,并在收到公司指令后,受托人应鉴证并交付给持有人一张新票据,其授权面额等于已被投降票据的未回购部分。


 
根据第15.05节。承诺在回购债券时遵守适用法律。在根据本第15条款进行的基本变更回购要约中,如有必要,公司将:(a)遵守可能适用的证券交易法下的要约收购规则;(b)根据证券交易法提交 TO表或其他所需表格;以及(c)否则符合与公司回购债券相关的一切联邦和州证券法,在每种情况下,以便根据本第15条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行使本第15条下的权利和义务。在任何适用的证券法或法规的规定与本证券契约的有关公司在基本变更时回购债券的义务的规定相抵触后,公司将遵守适用的证券法规定,并不会因此冲突而被视为违反本证券契约下的义务。第16条 可选择赎回 第16.01节。 可选择赎回。 债券的偿付基金不适用。在2027年11月8日之前,公司不得赎回债券。在2027年11月8日或之后,公司可以(“可选择赎回”)以现金赎回所有或部分债券,按赎回价格计算,如果普通股的最后报价至少为目前生效的转换价格的130%以上,并且在任何30个连续交易日的期间内的至少20个交易日(无论是连续交易日还是非连续交易日)(包括该期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以及包括公司向债券持有人根据第16.02节提供赎回通知的交易日前一交易日。第16.02节。 可选择赎回通知; 选择债券。 (a) 如果公司根据第16.01条行使其可选择赎回权利,以全部或部分债券行使,公司将确定一个赎回日期(每个称为“赎回日期”)并将在赎回日期前不少于45天但不超过65个计划交易日向受托人、支付代理人、转换代理人以及要全额或部分赎回的债券持有人递交或导致递交书面通知,称为(“赎回通知”)。赎回日期必须是营业日,公司不得指定为位于或之后的离到期日前第41个计划交易日的赎回日期。在公司的要求下,至少在要发送此类通知前两(2)个工作日(或受托人所接受的较短期间)内,受托人将根据公司的要求发送赎回通知。


 
在公司的费用以及根据其名称;但是,无论何种情况,此种赎回通知的文本都应由公司准备。(b) 如按照此处提供的方式发送了赎回通知,则不论持有人是否收到该通知,都应被视为已经妥善发送了。在任何情况下,未能提供此类赎回通知或者对整体或部分被指定赎回的任何票据的赎回通知存在任何缺陷,均不会影响其他任何票据的赎回程序的有效性。(c) 每份赎回通知应明确规定:(i)赎回日期;(ii)赎回价格;(iii)在赎回日期,赎回价格将对每份待赎回的票据到期支付,任何利息也将在赎回日期当日停止计息;(iv)待赎回的票据应提交支付赎回价格的地点或地点;(v)持有人可以在赎回日期前的第二个已安排的交易日结束前的任何时间交出他们的票据进行转换;(vi)转换持有人必须按照的程序完成转换其票据以及如适用的现金比例;(vii)换股比率以及如适用的根据第14.03节增加到换股比率的额外股份数;(viii)如有,赋予此类票据的CUSIP、ISIN或其他类似编号;以及(ix)若部分款项必须赎回任何票据的情况,则应明确规定其本金部分已赎回的金额,并在赎回日期后,交出该票据后,一份新的本金等于未赎回部分的票据将被签发。赎回通知应是不可撤销的。(d) 如果公司未赎回全部未全额发行的票据,则要赎回的票据将根据托管机构适用的程序(对于全局票据),或者在实物票据的情况下,则托管人将按照随机选取要赎回的票据(每份1,000美元或其整数倍金额)的方式,按比例,按


 
另一种信托受益人认为公平且合适的方法。 如果选择进行部分赎回的任何债券在此类选择后部分转换,则提交以进行转换的债券部分应被视为(尽可能地)所选的赎回部分,但对于由全球证券担保的债券,则应遵循托管人的适用程序。 第16.03节。 赎回债券的支付。 (a)如果根据第16.02节通知赎回通知,则债券应在赎回日到期并按照赎回通知所述的地点或地点以及适用的赎回价格偿付。 出示并交出赎回通知中所述的地点或地点上的债券后,公司应按照适用的赎回价格付款并赎回债券。 (b)在赎回日营业开始之前,公司应向支付代理人存入,或者如果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充当支付代理人,则应根据第7.05节提供的规定划分并信托持有相应数额的现金(如果在赎回日期存入,则在立即获得的资金中),足以支付该赎回日应赎回的所有债券的赎回价格。在支付代理人收到款项后,应于该债券应赎回的赎回日支付该债券的款项。支付代理人应在该款项支付后并经公司书面要求后,向公司返还超过赎回价格的资金。 第16.04节。 赎回的限制。 如未根据本契约条款对债券的本金金额加速,且该加速在赎回日前后并未被撤消,则公司不得在任何日期赎回任何债券(但如在因公司未按照该等债券的赎回价格支付所致的违约情况下产生的加速情况除外)。 第17条。 其他条款。 第17.01节。 对公司的继承人具有约束力的条款。 本契约中包含的公司的所有契约、规定、承诺和协议均对其继承人和受让人约束,无论是否明确规定。 第17.02节。 继任者的正式行为。 任何根据本契约的任何规定授权或要求由公司的任何董事会、委员会或官员执行或履行的任何行为或程序均得以同等力量和效果由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合法成为公司唯一继任人的法定董事会、委员会或官员执行。 第17.03节。 通知等的地址。 任何依据本契约的任何规定由受托人或债券持有人发送给公司的通知或要求,如果对于所有目的,将被视为已充分地发出或制作,


 
通过在邮局存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或批准的邮件交由物流信使公司的邮筒,邮寄至Centrus Energy Corp Inc., 6901 Rockledge Drive, Suite 800, Bethesda, Maryland 20817,注意:首席法务官。根据本合同,任何通知、指示、批准、要求、需求或与票据相关的沟通均需采取书面形式(但在此传递给受托人的任何通讯必须以手动签名、传真或数字签名形式,包括手写签名和由DocuSign、Orbit、Adobe Sign或受托人认可的任何其他数字签名提供者提供的电子图像)。对于所有目的,接收人负责的受托人在公司的企业信托办公室收到通知即被视为已充分给予或制作。受托人可以通过向公司发出通知来指定随后通知或通信的其他或不同地址。递送给实物票据持有人的任何通知或通讯应通过以挂号方式预付邮资的邮件发送,送达地址应为票据登记簿上显示的地址,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以此方式发送即被视为已充分提供给持有人。递送给全球票据持有人的任何通知或通讯应按照托管人适用的程序进行,若按规定时间送达即被视为已充分提供给持有人。对持有人向其发送的任何通知或通讯不包括邮寄或递送的失败或其中的任何缺陷都不影响与其他持有人的充足性。如果通知或通讯按上述方式邮寄或递送,则不论收件人是否收到,均被视为已妥善发送。如果因一般邮件服务暂停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可实现以邮件形式向实物票据持有人发送通知,则由受托人批准的任何通知均构成本合同的充分通知。除上述内容外,受托人有权接受并执行通过非安全电子邮件、传真传输或其他类似非安全电子方式发送的任何通知、指示、方向或其他沟通,包括任何资金转账指示,并不必确认发送该通知的人员是否实际授权。如果任何一方选择向受托人发送电子邮件、传真通知(或通过类似电子方式发送通知),则受托人对此类通知的理解应视为最终。本债券契约的其他各方对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方式向受托人发送通知所产生的所有风险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根据未经授权的通知行事以及第三方拦截或滥用的风险。尽管如上所述,受托人可能在任何情形并自行决定要求以原始文件形式携带手动签名的通知发送给受托人,而不限于或除外任何此类电子通知。受托人不对因


 
无论此类指示与随后的书面通知存在冲突或不一致,信托人依赖和遵守任何通知,都会间接或直接影响。 第17.04节。 法律适用;司法管辖权。 此契约和每张票据以及根据或与此契约和每张票据有关的任何主张、争议或纠纷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照其解释。公司不可撤销地同意,将利益于票据持有人和受托人,就涉及此契约或票据引起的义务、责任或其他事项提起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诉讼可在纽约州或美国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区的法院对其进行,而在有关票据应付款项已支付和将来应付款项已支付前,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提交自己对于任何涉及其财产、资产和收入的行动、诉讼或程序在任何此类法院上的个人、普遍和无条件的管辖权。公司不可撤销地并无条件地放弃尽最充分法律允许的任何反对意见,即现在或将来可能关于将任何上述法院提起的任何有关此契约或票据的诉讼所在地不合适,并特此不可撤销地及无条件地放弃并同意不提出或主张在任何此类法院中提起的任何此类行动、诉讼或程序曾在不便利的法院提起。 第17.05节。 符合前提条件的证据;托管人的证书和律师意见。在公司向受托人申请或要求根据本契约的任何规定采取任何行动时,若受托人要求,公司应向受托人提供一份官员证书和一份律师意见,每份证书和意见均陈述所请求的行动符合本契约的条款,并根据此证书或意见提供者的意见,已遵守所有前提条件;提供律师意见不需要在以下情况下连接:(1) 在票据的原始发行日期发行票据,(2) 根据存管人的适用程序,将全球票据的受限CUSIP编号强制换成非公司关联人根据第144号规则自由交易票据的CUSIP编号,或(3) 公司要求受托人根据本契约向持有人发出通知,受托人收到关于该通知的官员证书。根据本契约由公司提供或代表公司提供,并与本契约有关的遵守本合同的对于每份官员证书和律师意见(除了第4.08节中规定的官员证书)应包括(a)签署该证书或意见的人声明熟悉请求的行动


 
根据本合同和此债券;(b) 简要说明作为该证明文件依据的检查或调查的性质和范围;(c) 表明,在该人员的意见中,他或她已进行了必要的检查或调查,以使其能够就此债券是否允许采取行动以及是否已遵守本债券规定的所有前提条件,表达明智的意见;和(d) 表明在该人员的意见中,此行动是否得以依照本合同允许,并且是否已遵守所有此类行动的前提条件。 第17.06 节 法定节假日。 在任何利息支付日期、任何赎回日期、任何根本性变更赎回日期或到期日不是工作日的情况下,对于需要在该日期采取的任何行动,不需要在该日期采取,而可以在下一个后续工作日采取,其效力和效果与在该日期采取相同,并且不应因延迟而产生任何利息。 第17.07 节 不设立担保权益。 本债券或本债券中所述或暗示的一切,不得被解释为构成依据现行或日后颁布并实施的《统一商法典》或类似法规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的担保权益。 第17.08 节 本合同的利益。 本债券或本债券中所述或暗示的一切,并不授予任何人,除了持有人、本合同各方、任何支付代理人、任何转换代理人、任何验证代理人、任何债券登记处及其下属人员,根据本合同的任何法律或衡平权利、救济或索赔。 第17.09 节 目录、标题等。 本债券的目录、各章节的标题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插入,并不被视为本债券的一部分,并且不能以任何方式修改或限制此处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第17.10 节 验证代理人。 受托人可以委托一个验证代理人,该代理人应授权代表其并受其指导在最初发行、转让和兑换本债券时进行验证和交付,包括在此处第2.04节、第2.05节、第2.06节、第2.07节、第10.04节和第15.04节下。出于本债券的一切目的,通过验证代理人对债券进行的验证和交付应视为受到“受托人”的验证和交付,并且受验证代理人代表受托人签署的验证证书应视为满足本合同或债券中对受托人验证证书的任何要求。此类验证代理人应始终是符合根据第7.08节有资格担任受托人的人员。


 
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都可以与任何认证代理人合并或转换,或者与之合并的公司或其他实体,或者由任何认证代理人参与的合并、合并或转换的结果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者继承任何认证机构的公司信托业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在本第17.10节的其它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应为认证代理人在此之下的继任者,而无需各方、认证代理人或该继任公司或其他实体出具或申报任何文件或继续进行任何进一步的行动。任何认证代理人可随时通过向受托人和公司书面通知辞职。受托人可以随时通过向这种认证代理人和公司书面通知终止这种认证代理人的代理权。在接到这样的辞职通知或在这样的终止情况下,或者在任何认证代理人此处不再符合第17.10节条件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任命一名继任认证代理人(可能为受托人),应向公司发出此类任命的书面通知,并向所有持有人交付此类任命的通知。公司同意不时向认证代理人支付合理的服务费,尽管公司可以解雇认证代理人,如果确定该代理人的费用不合理。第7.02节、第7.03节、第7.04节、第8.03节和本第17.10节的规定适用于任何认证代理人。根据本第17.10节任命认证代理人,票据可以在只有受托人的认证证书的基础上加盖另一种格式的认证证书,其形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认证代理人,证明这是所述的一份证券清单中的票据之一。签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签字人议17.11节。分册签署;电子签名。本契约可以用任意数量的分册进行签署,每一册都是原件,但这些分册共同构成同一契约。本契约的复印件和签字页的传真、电子手段或PDF传输的交换应构成对于各方有效的签署和交付本契约,并可用来代替原契约的各种目的。本契约中的“签署”、“签署”、“签字”等词语应包括通过传真或其他电子格式(包括但不限于“pdf”、“tif”或“jpg”等)传输的手动签名的图像和其他电子签名(包括但不限于DocuSign和AdobeSign)。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记录(包括


 
在任何情况下,通过电子方式创建、生成、发送、传达、接收或存储的任何合同或其他记录均应与手动签名或使用基于纸质记录系统的记录的效力、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相同,甚至应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充分有效,包括《联邦全球和国家电子签名法》、《纽约州电子签名和记录法》以及其他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统一电子交易法》或《统一商法典》的任何州法;但需注意,尽管本协议中有相反规定,受托人没有义务同意接受任何形式或任何格式的电子签名,除非受托人根据受托人批准的程序明确同意。第17.12节。可分割性。如果本债券书或票据的任何条款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第17.13节。放弃陪审团审判权。公司和受托人现在均不可撤销地放弃,根据适用法律的允许范围,在与本债券书、票据或此处规定的交易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中要求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权利。第17.14节。不可抗力。在任何情况下,受托人对其因其直接或间接控制范围外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工作停顿、事故、流行病、大流行病、战争或恐怖主义行为、内乱或军事冲突、核或自然灾难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其义务履行失败或延迟不负责或不承担责任,并对公用事业、通信或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服务的中断、丢失或故障进行了理解;受托人将尽力用符合银行业接受的惯例的合理努力在此情况下尽快恢复履行。第17.15节。计算。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公司应负责进行本债券书和票据要求的所有计算。这些计算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普通股的最后报价、交易价格(如果公司在相关时期是报价征求代理),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每日转换价值、每日净结算金额、每日结算金额、结算金额、票据应付利息、票据应付的额外利息(如有)、赎回价、转换比率和票据的转换价格,包括对转换比率和转换价格的调整。公司应本着诚信进行所有这些计算,并且除非明显错误,公司的计算应对票据持有人具有最终和约束力。公司应向受托人、付款代理和转换代理提供其计算表,受托人、付款代理和转换代理均有权对公司的计算的准确性信赖确实无疑。


 
独立验证为99人(受托人、付款代理和转换代理均不对此类计算负责,也不对确定转换率或转换价格所使用的任何信息负责)。 信托人将按照任何债券持有人的书面请求,以公司的独家成本和费用,将公司的计算转发给任何债券持有人。 第17.16节。 美国爱国者法案。 本协议各方承认,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26条,信托人像所有金融机构一样,为了帮助打击恐怖主义资金和洗钱活动,有责任获取、验证和记录识别与信托人建立关系或开立账户的每个自然人或法人实体的信息。 签署本欠款确认书的各方同意,它们将向信托人提供信托人可能要求的信息,以满足美国爱国者法案的要求。 第17.17节。 扣缴税款。 尽管本欠款确认书中包含有相反规定,但公司、信托人和付款代理可以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法律对本协议项下所支付的本金或利息进行所需的扣除或预扣所得税或其他类似税款。 第17.18节。 送达。 公司不可撤销地同意以本协议第17.03节中通知规定的方式和地点送达,在此规定下,信托人不得代表任何一方受理送达。 本欠款确认书或债券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任何人根据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文书的权利。 【本页其余部分故意留空】


 
[债券签署页] 鉴于上述,各方特此使本欠款确认书于上述首次书面日期正式执行。 Centrus Energy Corp. 公司:Kevin Harrill 签字:Kevin Harrill 职务: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及财务经理


 
[债券契约签署页]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国家协会,作为受托人,代表人:Brandon Bonfig,名称:Brandon Bonfig,职务:副总裁


 
A-1 附件A [票据正面样本] [如果为全球票据,请包括以下说明] [除非证明书由纽约公司或其代理人呈交给授权的存管信托公司DTC进行转账、交换或支付登记,并且发行的任何证明书登记在持有人CEDE&CO.的名下或DTC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名义下(并且根据DTC授权代表的要求进行支付给CEDE&CO.或其他实体),否则任何对此证明书的转账、抵押或其他任何使用均属非法,因为此处的注册持有人CEDE& CO.拥有利益。] [如果为受限制证券,请包括以下说明] [此证券及其可能转换的普通股尚未根据1933年修正法案,“证券法”注册,并且可能仅根据以下句子的规定进行提供、出售、抵押或其他转让。通过取得此证券或其受益权益,收取方:(1)声明自己及其代办账户均为“符合194A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符合证券法规则144A下的含义),并且就每个这种账户均拥有单独的投资自主权,以及(2)同意为Centrus Energy Corp.(“公司”)的利益,收银方同意在此证券的最后原始发行日期之后一年或根据证券法规则144或任何取而代之者和可能适用的法律的规定(X)规定的更短的时间期限之内不提供、出售、抵押或转让此证券或任何权益,也不提供任何权益,但此后的更晚时间(Y)需根据适用法律规定,但可:(A)向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或(B)按照证券法生效的注册声明进行提供。


 
按照《证券法》第144A条规定,向合理相信是合格机构买方的人士,或依照《证券法》第144条或其他任何可用豁免注册规定,转让方面进行注册前,公司和受托人保留要求提供法律意见、证明书或其他证据以合理确定所拟转让事项符合《证券法》和适用州证券法的权利。不对任何豁免注册规定的可用性作出任何声明。1 未来三个月内属于CENTRUS ENERGY CORP.的任何关联方(根据《证券法》第144条定义)或CENTRUS ENERGY CORP.的关联方(根据《证券法》第144条定义)不得购买、否则取得或持有此证券或其有利权益。1 无需公司、受托人或此证券持有人进一步行动,在公司通知受托人的同时,此限制性证券标签应被视为从本证券面上移除,根据债券法2.05(c)条款规定。


 
A-3 Centrus Energy Corp. 2.25% Convertible Senior Note到期日2030年。票号[_____] [最初]2 $[_________] CUSIP编号15643U AD6 ISIN编号: US15643UAD633。Centrus Energy Corp.是根据特拉华州法律合法组织成立的公司(“公司”,该术语包括债券反面提到的任何继任公司或其他实体),为收到的对价特此承诺支付金额给[CEDE & CO.]4 [_______]5,或已注册受让人,根据此处所附“全球票据增减表”中列明的原始金额$[_______]7,此金额连同所有其他未偿付票据的本金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得超过符合债券法允许的$4,025,000,000,根据托管机构的规则和程序,到2030年11月1日,并按照下文所述支付利息。此票据从2024年11月7日开始以年利率2.25%计息,或从最近支付或拟支付利息的日期起至2025年5月1日,在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按半年付息,自上一年4月15日和10月15日的收盘日(不管这天是否是工作日)记载的持票人起计,根据所述债券法的4.06(d)、4.06(e)和6.03条款支付额外利息,其中任何与任何该等条款的利息的记载有关的内容应被视为包括额外利息,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任何这些4.06(d)、4.06(e)或6.03条款应或曾可以支付额外利息,并在其中任何明确提到在该规定中支付额外利息应不被解释为在其中任何未做出这种明确提及的规定中排除额外利息。任何已违约金额将依法每年按票据的利率计息,但须符合适用法律,从支付日期(含该日)起至,但不含公司根据债券法2.03(c)条款决定支付违约金额之日止。2 如果是全球票据,请包括。3 在公司通知受托人,根据债券法2.05(c)条款移除限制性证券标签时,此安全证券的CUSIP编号将被视为CUSIP编号15643U AE4,此安全证券的ISIN号将被视为ISIN号:US15643UAE47。4 如果是全球票据,请包括。5 如果是实体票据,请包括。6 如果是全球票据,请包括。7 如果是实体票据,请包括。


 
A-4 公司应支付或指示支付代理以即时可得资金的方式,将本票据的本金和利息支付给存管机构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作为该票据的注册持有人。根据并遵守《契约书》的规定,公司应支付或指示支付代理支付任何票据的本金(非全球票据除外),支付地点为公司指定的办公室或机构。公司最初将信托受托人指定为其支付代理和票据登记处,负责处理关于票据的事务,并在美国大陆的公司信托办公室,作为可展示票据领取支付或办理转让和交换登记的地点。请参阅本票据背面所载的更多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规定使本票据持有人有权按照《契约书》规定将本票据转换为现金和普通股(如有),并受规定范围和限制的约束。这些更多规定将对所有目的具有完全一样的效力,好像完整表述于本处。根据和遵循纽约州法律(不考虑冲突法的规定)解释并受其管辖的本票据及任何有关本票据的索赔、争议或纠纷。在本票据与《契约书》之间有任何冲突的情况下,《契约书》的规定将控制和管辖。本票据在未经信托受托人或根据《契约书》授权的认证代理的手工签字验证后,不得用于任何目的或具有强制力。[本页剩余部分故意留白]


 
A-5 特此证明,公司已使本票据获得正式执行。CENTRUS ENERGY CORP. 代表: 姓名: 职称:


 
U.S. Bank Trust Company,作为受托人,特此证明这是在上述抵押契约中描述的债券之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署人


 
这是公司的经正式授权发行的一期债券之一,被称为其到期于2030年的2.25%可转换优先债券(“债券”),限于总面值为4.025亿美元的全部债券或将根据日期为2024年11月7日的抵押契约(“抵押契约”)发行的债券。该抵押契约及其所有附属抵押契约均参照此作为对受托人、公司和债券持有人的权利、权利限制、义务、职责和豁免的描述的内容。其他债券可根据抵押契约以不受限制的总面值发行。本通知中使用的大写字母定义术语而在本通知中未定义的,均应以抵押契约中确定的含义为准。如果发生并持续一定违约事件,所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可由信托人或当时尚未偿还债券总面值的至少25%的债券持有人宣布变更,并根据所述方式,效力和条件及抵押契约规定的某些例外情况而变更得到全部偿付。根据抵押契约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将在基本变更赎回日期、赎回日期上支付赎回价格和到期日上支付本金金额(如有)时,向将此款项交付给支付代理以收取有关债券的款项的持有人支付所有款项。公司将以美国当前时间是法定货币的美国货币支付现金金额,可以用于公共和私人债务的支付。抵押契约包含规定,允许公司和信托人在某些情况下在未征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在在另一些情况下,铸有印记不少于当时未清偿总面值为债券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的同意下,可以在抵押契约规定的形式下签署修改抵押契约和其中描述的其他条款的附加抵押契约,。抵押契约还规定,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当时未清偿总面值为债券三分之二的之最少持有人可能代表所有的债券持有人,对归属其他间接违约或抵押契约下的事项产生影响进行豁免。每名持有人应有权收到(x)本金(包括赎回价和基本变更赎回价格,如适用)和(y)已应计及未支付的利息(如有)且应有权按照以下规定在地方、在各自时间、以规定汇率和法定货币或普通股份额履行对本票的到期日,指定赎回日和基本变更赎回价格的应付款项。


 
A-8票据可以以面额$1,000及其倍数的注册形式发行,不带息票。在本票面上所指的公司的办公室或机构,并按照信托契约中规定的方式和限制,可以用其他授权面额的票据交换同等本金金额的票据,而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但如果公司或受托人要求,则需支付足以 cover 连带产生的转让或类似税款的金额,因为换发的新票据持有人的姓名与用于换发的旧票据的持有人姓名不同。在2027年11月8日之前,公司不得自行赎回票据。在2027年11月8日或之后,公司可以依据信托契约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自行赎回票据。票据没有设立沉没基金。在发生根本变革时,持有人有权选择要求公司用现金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票据(以$1,000或其倍数的本金金额为单位),并在根本变革收购日期按照根本变革收购价格收购,根据信托契约规定。在信托契约规定的特定期间及特定条件发生时,在到期日前的营业日结束前,本持有人有权选择将任何票据或该票据部分($1,000或其倍数的本金金额)按照信托契约规定的转换率转换为现金和普通股,该转换率将根据信托契约规定的提供定期进行调整。


 
A-9 缩写 下列缩写词在本票面铭文中使用时,应根据适用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将其视为全文写出: TEN COm = 作为共同租户 UNIF GIFt MIN ACt = 未成年人礼物统一法案 CUSt = 保管人 TEN ENt = 作为整体租户 Jt TEN = 共同租户,具有生存权,而不作为共同租户 也可以使用其他缩写词,尽管不在上述列表中。


 
A-10 A8进度表 全球票据增减表 Centrus Energy Corp. 2025年到期的可转换高级票据 本全球票据的初始本金数额为[_______]美元($[_________])。 该全球票据的本金数额已经发生以下增加或减少: 增加或减少日期 本全球票据本金金额减少数额 本全球票据本金金额增加数额 此类减少或增加后的本全球票据本金数额 受托人或保管人授权签字人签名 如果是全球票据,请包括。


 
A-11 附件1 [物理票据转换通知格式] 至: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国家协会,作为转换代理 西区公寓 60利文斯顿大道 圣保罗,明尼苏达州55107 注意:管理员 - 全球公司信托,Centrus Energy Corp. 本票据的注册所有人特此行使将本票据或其以下指定的部分(即1,000美元本金金额或此等金额的整数倍)按照本票据中所述的合约的条款,转换为现金和普通股份,(如有)并指示支付的任何现金和交付的任何普通股份,以及关于任何分数普通股份的任何现金和未转换各本金金额部分的任何票据,都将发行并交付给本票据的注册持有人,除非下方已指示其他名字。 如果普通股份或本票据的任何部分将被发行给不是本人的另一人,则本人将支付根据合约第14.02(d)和第14.02(e)条规定的所有印花税或类似的转让税。 摘自本票据的利息帐户应支付给本人的任何金额。 此处使用的大写术语但未定义的应具有合同中赋予此等术语的含义。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担保 签名(签名)必须由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银行,证券经纪人,储蓄和贷款协会和信用社)担保,并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第17Ad-15条规则,如果要发行普通股份,则必须是获批准的签名担保纪念程序的成员。


 
填写用于注册股份的名称,如果要发行,和Notes如果要交付,除了给予和在注册持有人的名义之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城市,州和邮政编码) 请打印姓名和地址 要转换的本金金额(如果小于全部):$______,000 注意:此处持有人的签名必须与票面上写的名字完全一致,且没有任何改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安全号码或其他纳税人识别号


 
附件 2 【物理票据基本变更回购通知形式】 至:美国银行信托公司,美国国家协会,作为受托人 西边平房 60利文斯顿大道 明尼苏达州圣保罗55107 注意:管理员 - 全球公司信托,Centrus Energy Corp. 本票据的注册持有人特此确认已收到Centrus Energy Corp.(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基本变更发生的通知,并指定基本变更回购日期,并请求并指示公司按照本票据所提到的信托契约15.02节的规定向此处注册的持有人支付(1)本票据的全部本金金额,或其下列的部分(即本金金额为$1,000或其整数倍以下的部分),以及(2)如果此类基本变更回购日期不在常规记录日期之后的期间,并在对应的利息支付日期当天或之前,未计息部分利息,如果有的话,直至但不包括此类基本变更回购日期。 本处使用的大写字母首字母缩写但未定义的,应分配给该词的意义在信托契约中 要回购的票据的证书号如下: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安全号码或其他纳税人识别号 要偿还的本金金额(如果小于全部):$______,000 注意:此处持有人的签名必须与票面上写的名字完全一致,没有任何更改。


 
根据收到的对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出售、转让和移交在下文注明的票据,特此不可撤销地任命并委任___________________为代理人在公司账簿上转让该票据,并授予在该事中全权代理权。与在复售限制终止日期之前发生的票据转让有关的,即在管理该票据的债券契约中所定义的,签署方确认该票据正在以以下方式转让:□ 给Centrus Energy Corp.或其子公司;或□ 根据1933年修正案下已生效或已宣布生效的注册声明;或□ 根据并符合1933年修正案下144A条规定;或□ 根据并符合1933年修正案下144条规定或其他可用的豁免规定,不须符合1933年修正案下登记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担保 签名必须由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银行、证券经纪人、储蓄和贷款协会以及信用合作社)担保,在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17Ad-15项下通过核准的签名担保徽标计划的成员资格机构担保,如果票据不是要存入并署名为注册持有人的情况下交付。注意:转让书上的签名必须与票据正面上的名称一模一样,不能有任何改动、放大或任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