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號展品
根據 2002 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 906 條發出的認證
(美國法令第 18 章第 63 章第 1350 條第 (a) 及 (b) 款)
根據《2002 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 906 條通過的 U.S.C. 第 1350 條規定,OPKO 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亞當·洛加爾(「本公司」)特此證明:
截至季度截至季度表格 10-Q 季度報告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本公司(「表格 10-Q」)完全符合 1934 年證券交易法第 13 (a) 或第 15 (d) 條的規定,表格 10-Q 中所載的資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平地呈現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結果。
日期: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
/s/ 亞當·洛加爾 |
亞當·洛加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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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副總裁兼財務總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