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dvax-20240930xex321.htm EX-32.1 文件

展览32.1
根据《第63章》第1350条的认证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8条
根据证券交易法1934年修订版(“交易所法”)第13a-14(b)规定要求和美国法典第18章第63条(18 U.S.C. §1350),我,德纳维制药公司(“公司”)首席执行官Ryan Spencer,特此证明,据我所知:
(i)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报告(“季度报告”),附有作为附件32.1的此项证书,完全符合交易所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且
(ii)本季度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所有重要方面均得到了公正的呈现。
鉴于上述事实特此签署于2024年11月7日。
作者:
/SRYAN SPENCER
 
Ryan Spencer
首席执行官和董事
签名:/s/ Ian Lee
本证明附属于相关的Form 10-Q,不被视为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并且不得被作为任何关于德纳维制药公司根据1933年修订版证券法或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无论是在Form 10-Q日期之前还是之后制定)的任何申报文件中的一部分,无论其文件中是否包含有关一般纳入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