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KYNDRYL HOLDINGS, INC.
證明
18 U.S.C. SECTION 1350
信安金融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
關於Kyndryl控件控股有限公司於2024年9月30日結束的第三季度季度報告,根據美國聯邦法典第18節USC第1350條,依據2002年沙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本人Martin J. Schroeter,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在此特別證明如下: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2.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以控件的形式公平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運營結果。
日期:2024年11月7日
| /s/ 馬丁J.斯克羅特 |
| 馬丁J.斯克羅特 |
| 主席兼首席執行官 |
| 簽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