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品31.1
认证
我,Gregory Q. Brown,执掌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证明:
1. 我已经审阅了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的10-Q表格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在所涉及期间陈述的内容是真实、准确、不含任何虚假陈述,并且没有撇下重要事实陈述,其陈述在所处原有环境下不会产生误导作用;
3.基于我的了解,该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上述报告期间所呈现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的所有实质方面都是公正、准确且充分体现的;
4. 公司的其他证明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第13a-15(e)条和15d-15(e)条中定义的)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规》第13a-15(f)条和15d-15(f)条中定义的)对公司进行了:
(a)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c)本报告对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根据此评估,就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了结论;
(d)本报告披露了在注册人的最新财务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务季度)期间发生的任何影响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件和程序的重大变化,或者理性上可能会影响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件和程序的变化;
5.登记人的其他证明官员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最近的评估向登记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披露了下列内容:
(a)内部财务报告的设计或操作中,所有会有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漏洞,这可能会影响到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
(b)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日期: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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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GREGORY Q. BROWN |
| Gregory Q. Brown |
|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 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