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由信安金融高管进行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 恩斯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
关于大健云仓科技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止季度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本人魏晓阳,作为该公司的临时首席财务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授权采纳的《18 U.S.C. 1350》规定,特此声明:
(1)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实质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7日
签字人:/s/ 魏晓阳
姓名: 魏晓阳
职称: 临时首席财务官
(Principal Financial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