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目前報告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3條或第15(d)條的規定
證券交易法1934年第13或15(d)條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件日期):
(根據其章程所規定的准確名稱)
(註冊地或其他轄區 的) |
(委員會 文件號碼) |
(IRS雇主 識別號碼) |
(總部地址) | (郵政編碼) |
註冊人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2201 Walnut Avenue,
Fremont,
(前名稱或地址,如自上次報告以來有更改)
請勾選以下適當的框框,以表示表格提交旨在同時滿足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條款的提交義務(請參見一般指示A.2.): 8-K 提交本申報書旨在同時滿足登記人根據以下任何條款的申報義務:
根據證券法第425條規定(17 CFR 230.425),書面通信 |
根據交易所法规14d-2(b)规定的预先启动通信 14a-12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a-12) |
Pre-commencement 根據規則進行的通信 14d-2(b)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d-2(b)) |
Pre-commencement 根據規則進行的通信 13e-4(c)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3e-4(c)) |
根據法案第12(b)條登記的證券:
每種類別的名稱 |
交易 |
交易所名稱 | ||
請以勾選的方式指示,有關申報人是否屬於1933年證券法規則405(本章第230.405條)或規則 12b-2 (本章節第240.1.2億2條) (本章第2401.2億2 本章節)
新興成長型企業
若為新興成長型企業,並已選擇不使用依照Exchange Act第13(a)條款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訂過的財務會計準則的延長過渡期,請打勾。☐
項目2.02 | 營運結果和財務狀況 |
本年度報告項目2.02中包含的信息,包括展品99.1,僅供參考,不應視為《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修訂版或該條款的責任所涵括。本年度報告中的信息不應被引入到《1933年證券法》修訂版或其他文件或報告中,除非在該報告中明確參照該信息。
2024年11月7日,Identiv, Inc.(以下簡稱“公司”)發布新聞稿,公佈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財務結果。公司的新聞稿副本附上作為展品99.1。
項目8.01 | 其他活動 |
2024年11月7日,公司宣布其董事會授權股票回購計劃(以下簡稱“股票回購計劃”),根據該計劃,公司可以收購至多10,000,000美元面值為0.001美元的普通股(“普通股”)。在股票回購計劃下,公司打算時不時自由選擇地透過公開市場回購、私下談判交易或其他方式回購普通股。
股票回購的時間和數量(如果有)將取決於一系列因素,包括股價、成交量、一般市場和業務條件、流動性和資本需求以及其他因素。股票回購計劃不需要公司回購任何具體金額或取得任何特定數量的普通股。股票回購計劃無到期日期,可隨時暫停或終止而無需通知。
項目9.01 | 基本報表和展览 |
展覽 |
描述 | |
99.1 | Identiv, Inc.發行日期為2024年11月7日的新聞稿。 | |
104 | 封面互動數據文件(嵌入內聯XBRL文件內) |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申報人已按要求授權執行官簽署此報告。
Identiv, Inc. | ||||||
2024年11月7日 | 作者: | /s/ Justin Scarpulla | ||||
Justin Scarpulla | ||||||
財務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