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9 vtyx-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件32.2

根据所修改的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交易所法”)和2002年沙宾法(“Sarbanes-Oxley”)第906节规定,特此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首席财务官证明书: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Ventyx Bioscience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特此,截止本日期提交的《报告》我依照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用的18 U.S.C. § 1350作出认证:

(1)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
报告中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如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7日

作者:

/s/罗伊·冈萨雷斯

罗伊·冈萨雷斯,注册会计师万商学士

高级副总裁,财务

 

 

 

(临时财务和会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