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的阐述
首席执行官和财务主管
根据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安德烈蒂并购公司II季度报告(即公司)的Form 10-Q,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即报告),我,首席执行官威廉·M·布朗,公司的首席财务和会计官,根据《18 U.S.C.第1350条》以及《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特此声明:
1. | 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而且 |
2. | 季度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日期:2024年11月7日
威廉·M·布朗 | |
William M. Brown | |
首席执行官,信安金融和 会计主管 | |
(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和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