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32
10-Q 表季度报告的认证
国家医疗保健公司的
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18章第906条,下列签署人特此证明,据下列签署人所知和所信,截至本文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国家医疗保健公司(“发行人”)10-Q表季度报告(“报告”):
(a) |
完全符合证券第 13 (a) 或 15 (d) 条的要求 |
1934 年的《交换法》;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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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报告中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平地反映了这一点, |
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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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认证随附发行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期的10-Q表季度报告。
该认证自2024年11月7日起执行。
/s/Stephen F. Flat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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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弗拉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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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
/s/ Brian F. Ki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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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恩·F·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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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第906条要求的本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将由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