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1.1
行政总裁的证书
我,Dr. Paul E. Jacobs,证明:
1.我已审阅了Globalstar, Inc.的Form 10-Q季度报表;
2.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4.我负责建立和维护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的披露控制项和程序,以及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所定义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项,供注册公司使用:
(a)我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涉及申报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资讯由其他人在这些实体内向我通报,尤其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
(b)我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在我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外部目的提供合理保证;
(c)评估了报告主体的披露控制项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表述了我对披露控制项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基于这种评估;并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一个财政季度内发生的任何会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或可能会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变化;并且
5.根据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报告主体的稽核师和报告主体董事会的稽核委员会进行了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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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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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 Paul E. Jacobs博士 | |
| Paul E. Jacobs博士 | |
| 首席执行官(主要执行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