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31.2
认证
我,Jean-Marc Bellemin,Iovance生物治疗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证明:
1. 我已审阅过Iovance生物治疗公司的这份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也未遗漏必要的重大事实,使得在制作这些陈述时的情况下,针对本报告涵盖的期间,不会产生误导;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以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呈现了注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情况,截至以及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期间;
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控制披露和程序(如交易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和基本报表内部控制(如交易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以及为注册人设立并拥有:
a) 设计这些披露和程序控制,或者在我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和程序控制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知晓,尤其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 在我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导致其他实体在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报告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编制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c)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件和操作步骤的有效性,并根据此评估汇总了关于披露控件和操作步骤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报告期末的基础;
d) 披露了本报告中发生在注册人最近财政季度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5. 根据我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a) 所有重大缺陷和设计或运营上的实质性弱点,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和
b) 任何欺诈行为,无论大小,只要涉及公司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
日期:2024年11月7日 | 作者: | Jean-Marc Bellemin |
| | Jean-Marc Bellemin |
| | 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