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根據《薩班斯-歐克斯法案》第18 USC 1350條款的認證
根據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Solo Brands,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十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本人特此鄭重聲明,根據18 U.S.C.1350條款,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納入,據本人最佳了解: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修正案的要求;
(2)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爲準確,展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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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7日 | | | 由: | /s/ Laura Coffey |
| | | | Laura Coffey |
| | | | 首席財務官 (財務總監) |
上述認證僅用於附屬報告,根據18 U.S.C. § 1350提供,並不是根據1934年修正案第18條提交,也不會被用於公司的任何文件,無論是此前還是此後提交的,無論該文件中是否有任何概括性的引用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