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信安金融和負責執行官員根據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我,Matthew Bromberg,根據《18 U.S.C.第1350節》,依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的規定,證明Unity Software Inc.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的季度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版本的《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並且該《第10-Q表格的季度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呈現Unity Software Inc.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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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作者: | /s/ Matthew Bromberg |
| | | Matthew Bromberg |
| | |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 | | 簽名:/s/ Ian Lee |
我,Mark Barrysmith,根據《18年美國法典》第1350條,按照《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證明Unity Software Inc.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修正案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該第三季度10-Q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正呈現Unity Software Inc.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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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作者: | /s/ Mark Barrysmith |
| | | Mark Barrysmith |
| | | 副總裁、臨時首席財務官和首席會計官 |
| | | (信安金融官、首席會計官和合法授權簽署人) |
本認證文件附隨於與之相關的10-Q表格,不視爲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並且不得併入Unity Software Inc.根據1933年修正法案或1934年修正法案(無論是在10-Q表格日期之前還是之後進行的提交)的任何文件中,無論該文件中包含任何普通併入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