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31.2
认证
我,Richard Roomberg,证明:
1. 我已审阅TechPrecision Corporation的这份第十表格-Q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未能在制订陈述时必需的重大事实,并且在所涉及期间,根据当时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没有误导性;
3.基于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完整、真实地反映了登记者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 公司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中定义)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报表(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中定义),并且已经:
a) | 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
b) | 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
c) |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并根据这些评估,就根据本报告涵盖期间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的结论;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发生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公司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并已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会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影响;并, |
5.注册商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经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披露,向注册商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 (或执行等效职能人员):
a) |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种缺陷和弱点有可能对本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
b) | 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
日期:2024年11月7日 | Richard D. Roomberg |
| Richard D. Roomberg |
| 首席财务官 |
| (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