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附表13D/A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
(第三修正案)*
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
(發行人名稱)
普通A股,每股面值0.0000001美元
(證券種類的標題)
G11448100
(CUSIP編號)
泰達幣控股有限公司
由SHRm託管人收
Trinity Chambers
托爾托拉,羅德敦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443333355842
抄送:
Daniel Woodard
McDermott Will & Emery LLP
One Vanderbilt Avenue Tel:(212)801-9337
紐約,紐約10017
(212) 547-5400
(接收通知和通信的人員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
2024年11月5日
(需要報告此聲明的事件日期)
如果提交人先前曾根據表格13G提交報告以報告此表格13D的收購,並且正在根據規則13d-1(e),13d-1(f)或13d-1(g)提交此表格,請勾選下列框。 ¨
單張債券紙質格式的計劃表應包括一份簽署原件和五份副本,包括所有附件。有關其他需發送副本的各方,請參閱 §240.13d-7。
*此封面頁面的其餘部分應由提交人填寫 關於主體證券類別的此表格的初始申報,以及包含任何會改變先前封面頁面提供的披露的信息的任何後續修訂。
在本封面上所需的其他信息不應視爲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法案」)第18條的規定而進行「備案」,也不應視爲受該法案該部分的任何責任,但應受該法案的所有其他規定的約束(但請參閱註釋)。
CUSIP編號爲G11448100 | 第2頁,共10頁 |
1 | 報告人姓名 | ||
泰達幣控股有限公司 | |||
2 | 如果屬於集體企業,則選中適當的框(請參閱說明書) | (a) | ¨ |
(b) | ¨ | ||
3 | 僅供SEC使用 | ||
4 | 資金來源(請參閱說明)。 | ||
未知 | |||
5 | 檢查是否根據2(d)或2(e)項的規定需要披露法律訴訟 | ¨ | |
6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 ||
英屬維京群島 |
編號 OF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BENEFICIALLY 所有權佔比 由 每個 報告的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隨同 |
7 | 唯一擁有投票權的股份數量 |
0 | ||
8 | 具有共同投票權 | |
30,006,395 (1) | ||
9 | 唯一處置權力 | |
0 | ||
10 | 具有共同處理權 | |
30,006,395 (1) |
11 | 每個報告人所擁有的受益所有總金額 | ||
30,006,395 (1) | |||
12 | 檢查第11行彙總金額是否排除了某些股份(請參見說明) | ¨ | |
13 | 在第11行所代表的金額占課程的百分比 | ||
28.8% (2) | |||
14 | 報告人類型(請參閱說明) | ||
CO |
(1) | 包括以下部分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的每股面值$0.0000001的A類普通股("A類股份"):(a) 泰達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泰達國際有限公司持有的18,587,360股A類股份,(b) 泰達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泰達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6,292,702股A類股份,以及(c) 泰達國際有限公司持有的可通過行使目前可行使權證獲得的5,126,333股A類股份。 |
(2) | 此百分比基於104,079,561股流通的A類股份進行計算,其中包括(i) 截至2024年8月20日的98,953,228股流通的A類股份,以及(ii) 可通過行使目前可行使權證獲得的5,126,333股A類股份。 |
2
CUSIP編號G11448100 | 第3頁,共10頁 |
1 | 報告人名稱 | ||
泰達幣國際有限公司 | |||
2 | 如果屬於集體企業,則選中適當的框(請參閱說明書) | (a) | ¨ |
(b) | ¨ | ||
3 | 僅供SEC使用 | ||
4 | 資金來源(請參閱說明)。 | ||
未知 | |||
5 | 檢查是否根據2(d)或2(e)條款需要披露法律訴訟 | ¨ | |
6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 ||
英屬維京群島 |
編號 OF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BENEFICIALLY OWNED 由 每個 報告的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隨同 |
7 | 唯一擁有投票權的股份數量 |
0 | ||
8 | 具有共同投票權 | |
23,713,693 (1) | ||
9 | 唯一處置權力 | |
0 | ||
10 | 具有共同處理權 | |
23,713,693 (1) |
11 | 每個報告人所擁有的受益所有總金額 | ||
23,713,693 (1) | |||
12 | 檢查第11行彙總金額是否排除了某些股份(請參見說明) | ¨ | |
13 | AMOUNt IN ROW (11)表示的是所代表的班級百分比 | ||
22.8 % (2) | |||
14 | 報告人類型(請參閱說明) | ||
CO |
(1) | 包括以下A類股份:(a)18,587,360 A類股份和(b)5,126,333 A類股份,可以通過目前可行使的權證行使而獲得。 |
(2) | 該百分比是基於104,079,561股A類股份的計算,其中包括(i)截至2024年8月20日的98,953,228股A類股份,和(ii)可以通過目前可行使的權證行使而獲得的5,126,333股A類股份。 |
3
CUSIP編號G11448100 | 第4頁(共10頁) |
1 | 報告人姓名 | ||
泰達幣投資有限公司 | |||
2 | 如果屬於集體企業,則選中適當的框(請參閱說明書) | (a) | ¨ |
(b) | ¨ | ||
3 | 僅供SEC使用 | ||
4 | 資金來源(請參閱說明)。 | ||
未知 | |||
5 | 檢查是否根據2(d)或2(e)項需要披露法律訴訟 | ¨ | |
6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 ||
英屬維京群島 |
編號 OF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BENEFICIALLY 已擁有 由 每個 報告的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隨同 |
7 | 唯一擁有投票權的股份數量 |
0 | ||
8 | 具有共同投票權 | |
6,292,702 | ||
9 | 唯一處置權力 | |
0 | ||
10 | 具有共同處理權 | |
6,292,702 |
11 | 每個報告人所擁有的受益所有總金額 | ||
6,292,702 | |||
12 | 檢查第11行彙總金額是否排除了某些股份(請參見說明) | ¨ | |
13 | 類別中金額佔第11行總數的百分比 | ||
6.0% (1) | |||
14 | 報告人類型(請參閱說明) | ||
CO |
(1) | 這個百分比是根據共計104,079,561股A類股份計算的,包括(i)截至2024年8月20日共計98,953,228股A類股份,以及(ii)可能通過目前可行使的權證行使而取得的5,126,333股A類股份。 |
4
CUSIP編號 G11448100 | 第5頁(共10頁) |
1 | 報告人名稱 | ||
盧多維庫斯·揚·範德韋爾德 | |||
2 | 如果屬於集體企業,則選中適當的框(請參閱說明書) | (a) | ¨ |
(b) | ¨ | ||
3 | 僅供SEC使用 | ||
4 | 資金來源(請參閱說明)。 | ||
未知 | |||
5 | 檢查是否根據2(d)或2(e)項需要披露法律訴訟 | ¨ | |
6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 ||
荷蘭 |
編號 OF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BENEFICIALLY 擁有 由 每個 報告的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隨同 |
7 | 唯一擁有投票權的股份數量 |
0 | ||
8 | 具有共同投票權 | |
0 | ||
9 | 唯一處置權力 | |
0 | ||
10 | 具有共同處理權 | |
0 |
11 | 每個報告人所擁有的受益所有總金額 | ||
0 | |||
12 | 檢查第11行彙總金額是否排除了某些股份(請參見說明) | ¨ | |
13 | AMOUNT IN ROW (11)所佔班級比例百分比 | ||
0 | |||
14 | 報告人類型(請參閱說明) | ||
所在 |
5
CUSIP編號G11448100 | 第10頁 |
1 | 報告人姓名 | ||
Giancarlo Devasini | |||
2 | 如果屬於集體企業,則選中適當的框(請參閱說明書) | (a) | ¨ |
(b) | ¨ | ||
3 | 僅供SEC使用 | ||
4 | 資金來源(請參閱說明)。 | ||
未知 | |||
5 | 檢查是否根據2(d)或2(e)項要求披露法律訴訟 | ¨ | |
6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 ||
意大利 |
編號 OF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BENEFICIALLY OWNED 由 每個 報告的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隨同 |
7 | 唯一擁有投票權的股份數量 |
0 | ||
8 | 具有共同投票權 | |
30,006,395 (1) | ||
9 | 唯一處置權力 | |
10 | 具有共同處理權 | |
30,006,395 (1) |
11 | 每個報告人所擁有的受益所有總金額 | ||
30,006,395 (1) | |||
12 | 檢查第11行彙總金額是否排除了某些股份(請參見說明) | ¨ | |
13 | 行(11)中的金額所代表的班級百分比 | ||
28.8% (2) | |||
14 | 報告人類型(請參閱說明) | ||
所在 |
(1) | 包括以下A類股份:(a) 泰達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泰達國際有限公司持有的18,587,360股A類股份,(b) 泰達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泰達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6,292,702股A類股份,以及(c) 泰達國際有限公司持有的一份目前可行使的權證,可行使的權證可獲得5,126,333股A類股份。Devasini先生持有泰達控股有限公司超過50%的表決權益。報告人除了報告人的金錢利益度外,否認對這些股份享有有益權益。 |
(2) | 此百分比是基於104,079,561股A類股份的計算,其中包括(i) 截至2024年8月20日爲止的98,953,228股A類股份,以及(ii) 可行使的權證可獲得的5,126,333股A類股份。 |
6
解釋說明:此《13D表格》補充了泰達控股有限公司、一家設立於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商業公司、泰達國際有限公司、一家設立於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商業公司、Ludovicus Jan Van der Velde和Giancarlo Devasini的《13D表格》原定於2024年6月6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由於2024年8月8日提交的第一修訂和2024年9月13日提交的第二修訂(經修改,稱爲「13D表格」),涉及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的每股面值爲0.0000001美元的A類普通股(「A類股票」)的問題。此次對13D表格的修訂由泰達控股有限公司、一家設立於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商業公司、泰達國際有限公司、一家設立於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商業公司、泰達投資有限公司、一家設立於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商業公司、Ludovicus Jan Van der Velde和Giancarlo Devasini(統稱「報告人」)提交,並構成《13D表格》的第三次修訂。這裏未定義但使用的大寫詞彙在《13D表格》中有明確定義。除本處另有規定外,《13D表格》未經修改。
項目2。身份和背景
請參閱已修訂的13D表格,以獲取歷史信息。13D表格的第2項按以下方式進行修改和補充:
Giancarlo Devasini持有泰達控股有限公司超過50%的表決權股份,因此間接持有泰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證券的表決權和舉辦權,包括泰達國際有限公司和泰達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證券,它們是其全資子公司。Devasini先生聲明除了與他的金錢利益有關的情況外,不享有泰達控股有限公司、泰達國際有限公司和泰達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證券的有利權。
關於泰達控股有限公司、泰達國際有限公司、泰達投資有限公司及其各自的高管和董事的某些信息詳見 附表A 附件所示。
資金來源和金額或其他考慮因素
查看修訂的13D文件,以獲取歷史信息。第3項如下進行修訂和補充:Tether Investments Limited使用現金購買了附表b中列出的A類股份。
項目5. 對發行人證券的興趣
第13D表格第5項已被修改並完全重新陳述,修改如下:
(a)報告人合計擁有發行人A類股份的30,006,395股,包括5,126,333股認股權證股份,佔已發行A類股份的28.8%。
(b)Tether Holdings Limited和Devasini先生分別就這30,006,395股擁有共同的表決和處置權。Tether International Limited就23,713,693股擁有共同表決和處置權。Tether Investments Limited就6,292,702股擁有共同表決和處置權。所得比例基於104,079,561股A類股份,包括(i)2024年8月20日現有的98,953,228股A類股份和(ii)除Tether Investments Limited外的所有報告人可能在行使認股權證時獲取的5,126,333股A類股份。
(c) 除第3項所述情況外,報告人和在附件A中列明的人士在提交此13D表格之前的60天內,未對發行人的A類股份進行任何交易。 附表BReport的人和在Schedule A中描述的人員在提交此Schedule 13D之前的60天內,未與發行人的A類股票進行任何交易。
(d) 沒有。
不適用。
7
第7項。作爲展示文件提交的重要材料
1. | 提交人的協議,與根據Rule 13d-1(k)提交聯合聲明相關。 |
查看修正後的13D表格,獲取歷史信息
簽名
經過合理調查,並且在我們的知識和信念範圍內,我們確認這份13D表格陳述的信息是真實、完整和正確的。
2024年11月7日 | ||
泰達幣持有有限公司 | ||
/s/ Ludovicus Jan Van der Velde | ||
姓名: | Ludovicus Jan Van der Velde | |
標題: | 董事 | |
泰達幣國際有限公司 | ||
Ludovicus Jan Van der Velde | ||
姓名: | Ludovicus Jan Van der Velde | |
標題: | 董事 | |
泰達幣投資有限公司 | ||
拉多維庫斯·揚·範德費爾德 | ||
姓名: | 拉多維庫斯·揚·範德費爾德 | |
標題: | 董事 | |
/s/ Ludovicus Jan Van der Velde | ||
拉多維庫斯·揚·範德費爾德, 個別地 | ||
/s/ Giancarlo Devasini | ||
Giancarlo Devasini, 個別 |
8
附表A
高管人員和董事
以下列出了Tether Holdings Limited、Tether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Tether Investments Limited的每位執行官和董事的姓名、國籍、職務和主要職業。除下文所述情況外,下文所列人員中沒有人在過去5年中被定罪(除交通違規或類似輕罪外),也沒有受到涉及證券法違規的程序。
Tether Holdings Limited的執行官和董事:
姓名和 公民身份 |
職務和 負責人 職業 |
類別的受益所有權 | 營業地址 |
意大利公民Paolo Ardoino, 意大利公民 |
首席執行官 主管和董事 |
0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受託人(英屬維爾京群島) P.O. Box 4301, Trinity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 1110 |
Giancarlo Devasini, 意大利公民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主管和董事 |
30,006,395 (1) | SHRm託管人(BVI)有限公司, P.O. Box 4301,Trinity Chambers,Road Town,Tortola,英屬維爾京群島,VG 1110 |
Ludovicus Jan Van der Velde,荷蘭公民 荷蘭 |
董事 | 0 | SHRm受託人(BVI)有限公司, P.O. Box 4301,Trinity Chambers,Road Town,Tortola,英屬維爾京群島,VG 1110 |
9
泰達幣國際有限公司的高管和董事:
姓名和 國籍 |
職位和校長 職業 |
類別的受益所有權 | 營業地址 |
Paolo Ardoino,公民 意大利 |
首席執行官 和董事 |
0 | SHRm 受託人(BVI)有限公司 P.O. Box 4301,Trinity Chambers,Road Town,Tortola,英屬維爾京群島,VG 1110 |
Giancarlo Devasini, 意大利公民 |
財務首席 董事和董事 |
30,006,395 (1) | SHRm受託人(BVI)有限公司, P.O. Box 4301,Trinity Chambers,Road Town,Tortola,英屬維爾京群島,VG 1110 |
Ludovicus Jan Van der Velde,荷蘭公民 荷蘭 |
董事 | 0 | SHRm受託人(BVI)有限公司, P.O. Box 4301, Trinity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 1110 |
泰達幣投資有限公司的執行官和董事:
姓名和國籍 | 職務和負責人 職業 |
類別的受益所有權 | 營業地址 |
Paolo Ardoino,公民 意大利 |
首席執行官 董事和董事 |
0 | SHRm Trustees (BVI) 有限公司, P.O. Box 4301,Trinity Chambers,Road Town,Tortola,英屬維爾京群島,VG 1110 |
Giancarlo Devasini, 意大利公民 |
首席財務 官員和董事 |
30,006,395 (1) | SHRm 受託人 (BVI) 有限公司, P.O. Box 4301,Trinity Chambers,Road Town,Tortola,英屬維爾京群島,VG 1110 |
Ludovicus Jan Van der Velde,荷蘭公民 荷蘭 |
董事 | 0 | SHRm 受託人 (BVI) 有限公司, 碼頭鎮,托爾托拉島,英屬維爾京群島,VG1110,4301號信箱,三一大廈 |
(1) | 包括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的以下A類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001(「A類股份」):(a)泰達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泰達國際有限公司持有的18,587,360股A類股份,(b)泰達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泰達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6,292,702股A類股份,以及(c)泰達國際有限公司持有的可通過行使目前可行使認股權而獲得的5,126,333股A類股份 |
2021年10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通過一項訂單,接受泰達幣控股有限公司、泰達幣有限公司、泰達幣運營有限公司和泰達幣國際有限公司(總稱「泰達幣」)支付410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並在不承認或否認CFTC的任何發現或結論的情況下解決了監管程序。該訂單解決了CFTC的指控,即在2016年6月至2019年2月期間,泰達幣發佈了不真實或誤導性的聲明,並遺漏了重要事實或未聲明必要的重要事實,以使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具有誤導性,包括是否泰達幣完全由存放在銀行帳戶中的美元支持。
2021年2月,紐約州檢察長辦公室與泰達及若干與泰達有關的Bitfinex公司(泰達隸屬的一組公司)達成協議,以解決2019年由紐約州檢察長提起的一項訴訟,要求禁止涉及Bitfinex和泰達之間某些資金的轉移等事項。沒有承認或否認紐約州檢察長的發現,Bitfinex和泰達同意支付1850萬美元罰款給紐約州解決紐約州檢察長的訴訟。協議進一步要求Bitfinex和泰達停止與紐約居民或實體的任何交易活動,並提交對某些業務功能的強制性報告
10
附表B
A類股份交易
以下表格列出了泰達幣投資有限公司自2024年9月8日以來在A類股票上完成的所有交易,這些交易都是通過公開市場購買完成的。
日期 | 股票購買 | 價格 |
2024年9月9日 | 185,111 | $5.6959 |
2024年9月10日 | 500,000 | $5.9691 |
2024年9月11日 | 229,790 | $6.1245 |
2024年9月12日 | 85,099 | $6.5284 |
2024年10月23日 | 52,235 | $7.5000 |
2024年10月25日 | 11,360 | $7.4934 |
2024年11月1日 | 728,107 | $7.9501 |
2024年11月5日 | 2,500,000 | $7.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