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1) 8 ed-20240930xex32211.htm EX-32.2(1) 文件

表格32.2.1
 
根據 2002 年《Sarbanes-Oxley 法案》第 906 條的規定需要認證。
 
我,蒂莫西·P·考利,愛迪生聯合電氣紐約公司(「公司」)的首席執行官,證明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表格10-Q(附帶本聲明的「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15 U.S.C. 7800萬或78o(d))第13(a)或第15(d)條款的要求,並且10-Q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地體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蒂莫西·P·考利
蒂莫西·P·考利
 
日期:2024年11月7日